微軟被判侵犯專利 需賠償1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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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網站|撰文者:出自路透社,騰訊網發表日期:20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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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德州泰勒市(Tyler)東部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微軟侵犯網路即時通訊軟體安全工具提供商VirnetX的兩項專利,微軟需向後者賠償將近1.0575億美元。

2007年2月,VirnetX一狀將微軟告上法庭,指控微軟侵犯公司兩項專利,陪審團最終裁決,微軟需就兩項專利各自賠償7,175萬美元和3,400萬美元,並且認定微軟行為屬於明知故犯。

這家法院經常會收到許多此類高科技公司訴訟申請,因為大家堅信這裡的判決不會被科技公司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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