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知名品牌LV控告搜尋引擎巨擘Google,以LV商標作為關鍵字在網路販售獲利而違反歐盟商標法的訴訟案,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佐審官Advocate General於9月22日提出法律意見書,認為Google可將受商標法保護的品牌名稱,作為搜尋及廣告關鍵字進行銷售。
Google允許非著名公司購買使用著名公司的商標來作為廣告搜索關鍵詞,當用戶搜索知名商標的某一個字時,搜索引擎將彈出同業公司的產品,或根據「贊助商連結」在實際搜索結果旁邊出現知名品牌的仿冒產品。此舉使包括LV等法國知名品牌指控Google侵犯其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