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想法的品牌才有吸引力!
有想法的品牌才有吸引力!
2004.09.15 | 科技

好幾年以前,台北市仁愛路圓環的亞曼尼(Emporio Armani)專賣店,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時尚品牌起點。想當年,亞曼尼開幕首週創下的業績相當驚人,當時造成轟動,我也慕名買了兩三件衣服,覺得擁有這個牌子的衣服與有榮焉。
後來,隨著時間改變,我漸漸發現自己適合的穿著風格,我喜歡Casual感覺,我解釋為「優雅的街頭風」。因為工作性質關係,不常需要穿太過正式的服裝,也許是簡單T恤加牛仔褲就很OK,也很有型。
有時候,買名牌不一定是因為產品本身吸引你,也許是購物空間、服務態度等小細節,讓你覺得備受尊重的舒服;或者是產品精緻的吊牌、鈕釦、有質感的購物袋,都能讓你樂上一天。
我認為時尚不只是名牌衣服或產品,更應該是一種生活態度。以男性來說,如果重視自我穿著的男性,絕大多數也會將這種對穿著的態度放大到生活的其他部分,比如工作、家庭……等。
品牌不是名貴就好,背後還要有動人的故事與品牌精神,才能流傳長久。例如,我的第一雙球鞋是Converse,正是一種容易擁有的Fashion Item(時尚單品),簡單造型、好搭衣服,至今變換出許多形式,如迷彩、繡花……等有趣的變形,容易打動人心。
台灣正面臨品牌的十字路口,以日本的經驗為例,不只是人才、通路、連媒體造勢等都有專業的幕後人員一脈相傳操作以掌握品質;相較之下,台灣還有待加強。就像舉辦一場服裝秀,應該試著跳脫「數量」的迷思,行銷資源多、廣告多、請的模特兒多,就一定完美嗎?當然不,要能照料所有小細節、關心消費者真正的需求,讓世界先認同台灣的產品品質,才有機會跨出去。

杜祖業:34歲GQ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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