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一:張登隆等8人涉背信偽造文書罪;林男、呂男、何男另涉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合計起訴9人。
重點二:130台美超微B300 AI伺服器遭偽造機房查核矇混出口,74台已轉銷中國,56台遭海關攔截。
重點三:陳姓負責人與陳姓總經理轉售伺服器獲利逾2120萬美元(約新台幣6.75億元),張登隆等4人遭求處最高5年徒刑。
基隆地方檢察署 8 月 24 日偵結一起搭載輝達(NVIDIA)B300 晶片的美超微(Super Micro)AI 伺服器涉嫌非法轉銷中國案,依《刑法》背信、偽造文書罪起訴輝達台灣分公司經銷事業部資深合作夥伴經理張登隆等 8 人;其中林姓、呂姓男子另涉《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加上僅涉該罪的何姓男子,全案合計起訴 9 人。
檢方查出,飛虎科技以偽造機房查核資料,規避輝達與美超微對客戶資格及產品流向的內部審查,取得 130 台高階伺服器出貨許可後,已有 74 台經印尼、日本、香港等地轉運流入中國,其餘 56 台遭海關攔截未能出口。
扣除給付青雲公司貨款後,飛虎科技陳姓實際負責人(另行通緝,尚未到案)與陳姓總經理兩人合計獲利逾 2,120 萬美元,約新台幣 6 億 7,518 萬元。
內鬼共謀!130台B300伺服器出貨飛虎科技
據基隆地檢署新聞稿,美超微銷售搭載輝達 B300 晶片的高階 AI 伺服器設有嚴格控管。買家須先經輝達審核列入白名單,並出具「不會轉售、不會出口至受美國制裁對象」的終端用途聲明文件;單筆採購達 8 台以上,美超微台灣子公司與輝達台灣分公司還須派員現場勘查機房。
飛虎科技陳姓實際負責人與陳姓總經理認為轉售伺服器有利可圖,2025 年 2 月與不詳人士共同在日本掌控一家公司,作為日後私自轉售出口伺服器的境外轉運據點;兩人另以不詳方式,讓飛虎科技取得輝達的白名單資格。
同年 7 月起,兩人再與美超微台灣子公司資深業務協理林姓男子、青雲國際科技總經理呂姓男子、是方電訊專案經理蔡姓男子共謀分工:林男透露審查流程供飛虎備妥文件,呂男安排由青雲代墊資金規避美超微對飛虎的資金來源查核,蔡男則營造飛虎在是方電訊承租機房確有運作的假象,以應付現場勘查。
2025 年 9 月,張登隆會同林男、呂男、飛虎科技陳姓實際負責人及長頴公司王姓負責人,與其他不知情的美超微、輝達台灣分公司人員一同前往是方電訊機房勘查;事後張登隆向輝達主管回報「已完成現場查核」,促使美超微同意出貨 130 台 B300 伺服器給飛虎科技,分三階段交付。
74台流入中國,56台在最後關頭被攔下
130 台伺服器分三階段出貨,飛虎科技委由負責報關的游姓男子,透過直接出口或經印尼、日本、香港等地轉運,將其中 74 台交付兩名中國客戶;另有 2 名美超微台灣子公司協理因協助完成訂單,各自獲得數萬美元業績獎金。
第三階段最後 56 台原擬以偽造的美超微網頁資料,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矇混出口日本,但財政部關務署人員察覺文件有異,全案在許可證核發前遭查獲,這批伺服器因此未能完成出口。
《彭博社》報導稱,此案是台灣已知首宗鎖定此類 AI 加速器黑市交易的刑事打擊行動。輝達執行長黃仁勳 2026 年 5 月 23 日曾表示,美超微終究須自行管理公司,他希望其強化法規遵循,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9人遭起訴,2人因坦承獲建請從輕量刑
檢方認定,張登隆、林男、王男(美超微協理)、呂男、蔡男、陳姓總經理、長頴公司王姓負責人及負責報關的游姓男子共 8 人,均涉犯《刑法》背信、偽造文書罪嫌;林男、呂男另與林男友人何姓男子(昆泰電子實際負責人)3 人,涉嫌以昆泰電子名義開立不實發票給青雲國際科技,使青雲遭詐領匯款新台幣 3,915 萬 8,514 元,其中已朋分入己 2,199 萬 8,514 元、餘 1,716 萬元尚未提領,另涉《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
飛虎科技陳姓實際負責人因另行通緝、尚未到案,未列入本次起訴名單,全案合計起訴 9 人。
檢方求刑部分,張登隆、林男、王男(美超微協理)及長頴公司王姓負責人均遭求處法定最高刑度有期徒刑 5 年,蔡男與陳姓總經理遭求處 3 年,負責報關的游姓男子遭求處 1 年 6 個月;林男另就掏空青雲資產部分,被求處 6 年。何男、呂男因偵查中坦承全部犯行並配合指認其他共犯,獲檢方建請從輕量刑。
輝達與美超微均對此案發表聲明。美超微表示公司持續與台灣當局合作,「並未成為本案調查對象,也未被指控任何不法行為」;輝達則表示員工「有充分誘因積極配合客戶確保遵守所有相關法規」,將協助台灣當局盡速釐清相關指控。
資料來源:基隆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公視新聞網》、《路透》、《彭博》、《中央社》、《聯合報》、《路透社》(黃仁勳談話)
本文初稿為AI編撰,整理.編輯/ 李先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