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專題
GDPR——當創新對上人權
前言

5月25日施行的GDPR不僅影響航空、金融、電信與旅遊等產業,60%的企業認為還沒有準備好,如個資外洩72小時通報主關機關、 設立資料保護長(DPO)與被遺忘權等繁雜法規多如牛毛,加總100萬元起跳的合規費用更壓得新創喘不過氣。當創新遇見被視為人權保護的GDPR法規,兩者孰輕孰重?另外,GDPR對於新創與創新技術有什麼影響?

專題報導
01
當創新對上人權:GDPR讓區塊鏈都不區塊鏈了?
02
台灣人也適用!GDPR是市井小民的人權保護者
03
GDPR執法難、罰不到?台企僥倖心態,小心成下個中興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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