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週滴滴出行方傳出 Uber 與滴滴出行正在商討結束在中國市場補貼大戰之際,中國人民政府在今天下午召開新聞發佈會,由中國中央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共同宣布對出租車相關行業的新規範,其中包含有《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其中,中國交通運輸部公告《暫行辦法》將於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
明確分類計程車服務為「巡游車」與「網約車」
在《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中國國務院將目前的計程車服務進行了明確區分,把一般臺灣常見路邊可攔乘的計程車規範為巡游出租汽車(簡稱巡游車),把在臺灣常見的 Uber 或目前臺灣大車隊、178 車隊提供 App 的網路預約計程車則稱做網路預定出租汽車(簡稱網約車)。
臺灣大車隊 iOS app 叫車畫面。
在網約車部分,中央人民政府則以《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初步規範,提供了完整的法律規則,主要要求:
網約車的上路車型與牌照:新車年限 8 年內、或 60 萬公里以下(先決汰除)的 7 人座以下轎車或商務車,需要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網約車司機規定:需要申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駕駛員證申請先決條件需要有一般駕照 3 年以上、無交通肇事與暴力犯罪紀錄,一般駕照在一年內沒被扣滿 12 點(中國交通違規採扣點制)以上。
網約車平台規範:需要與司機簽訂勞務合約(可簽約兼差)、專車平台需要進行營運公司登記、伺服器需設在中國大陸、必需要向乘客提供出租車發票。
服務價格需要高於政府指導規範:專車平台不可因市場排除、限制競爭進行價格補貼。
平台需保障資訊安全:平台需保證線上線下(主要是車輛、司機)資訊的一致性與合法性,平台不可違規採集、利用和洩露乘客個人資訊。
共乘車納入規範:明確定義私人小客車共乘(中國稱為合乘,一般稱之拼車、順風車)為:事先發佈行車資訊、出行路線相同的人所選擇的共乘服務,分攤交通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交通經濟納入政府規範的範圍,交由地方政府訂定共乘提供者、共乘者與共乘媒合平台相關三方的法律規範。
重塑政策,鼓勵傳統計程車公司升級
在傳統巡游車部分,中國中央政府要求各級地方政府的實際管理單位要確切改善管理計程車車隊汽車公司的管理制度、健全價格與利益分配機制,具體要求所有一般巡游車公司需要登記在案,經營權需要有年限規則,改善高押金制度(中國稱為「份子錢」)、確保合理資費定價,保障司機的勞動權利以維護乘客安全。
中國中央政府明確規範網約車,數位時代翻攝自滴滴出行網站。
中國中央政府在《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傳統巡游車公司建立完整的評價資訊系統,該評價資訊系統的完整性將納入未來發放經營權許可年限審核的參考標準。《指導意見》也鼓勵巡游車公司與網約車公司以購併、重組、換股或入股的方式融合發展,進一步以電信、網際網路提供服務。
中國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將在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實施,主要由中國中央政府交通運輸部作為主管機關,聯合中國中央人民政府的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等 8 個中央級部會進行相關監管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