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股權式群募平台,解除新創募資1千萬元上限!?
金管會股權式群募平台,解除新創募資1千萬元上限!?
2015.03.25 | 創業

金管會為了要協助青年圓夢,想把台灣打造成網路公司的樞紐,而推出可直接募資金的股權式群眾募資平台,由行政院政委蔡玉玲辦公室來負責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先前傳出目前的管理辦法對平台、投資人及募資者三方皆限制過嚴,無法真正發揮效果。24日透過LIVEhouse.in進行諮詢會議線上直播,討論股權式群眾募資平台的問題,會中交集為,應放寬投資人上限3萬及年度6萬的限制、要思考群募業者的誘因、放寬新創公司募資的1千萬上限

《數位時代》先前也針對股權式群募平台的消息,訪問已登錄創櫃板的新創業者,及前育成導師,歸納出股權式群募平台立意良好,但重點不在多一個募資管道,而是政府的思維應該從「防弊」,轉向「興利」,制度的訂定才能真正幫助新創團隊。建立這個平台的目的是要「有人用」,如果限制過多、又沒有拉進天使投資人資源,無法發揮綜效。

聽取諮詢會議參與者的意見,行政院政委蔡玉玲表示,世界的變化太快,政府應該要快速回應,所以這次大家都有個共識,希望以不修法為前提,討論如何快速推出股權式群募平台,因為立法緩不濟急。

行政院政委蔡玉玲
(圖說:行政院政委蔡玉玲認為,股權式群募平台的目的是要協助新創公司募資。圖片來源:截自LIVEhouse.in。)

蔡玉玲說明,推出股權式群募平台的目的是要協助新創公司快速募資,希望吸引台灣甚至是國外的新創公司來台用。所以,第一步要先從需求面來確認平台業者是否肯用平台,怎樣的情況下會有平台業者、募資者用這個平台?必須要讓平台業者生存下來,平台業者的要求是否超越法律的紅線?平台一定要好用、有人用,第二步才是思考用什麼機制來保護投資人,但也要回歸市場機制,投資不可能只賺不賠,民間也要自己評估風險、承擔後果。

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說,會提出股權式群眾募資平台,是看到年輕朋友在募資上的問題,這是一個比較妥協的方案。接下來會做非常審慎的修正,是在確保資本市場被信任的前提下,去做綜合性考量。

這場會議的重點主要還是圍繞在股權式群募平台的設立目的,以及對平台、募資公司、投資人三方的條件限制如下:

議題1:股權群募平台設立的目的為何?

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教授武永生:股權式群募平台在設計時,要解決新創在傳統市場融資和經營的困境。觀念上要調整,從管制面來說,政府的態度要包容,規範應該要鬆綁,業務監督方面,政府態度要謹慎,法規要嚴格。

創拓國際法律事務所執行董事司徒嘉恒:股權募資要放在哪個位階?行政規則沒有寫清楚什麼是股權式群眾募資。

議題2:可募資的新創團隊條件為,資本額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尚未公開發行的股份公司,籌資總額1年不得超過1000萬,而且每次募資只限於單一平台。

台大會計系教授林世銘:每家公司的募資金額,訂定每年不可超過1千萬元,如果一個有潛力的公司需要超過1千萬,就到國外去募資了。

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教授武永生:募資公司非公開發行,資本額3千萬以下,非公開發行就不適用公開交易法,法規上的監管和處罰會落空,目前看來是透過契約,募資公司和平台的權利義務要多花心力。

FlyingV創辦人林弘全:如果新創公司需要募資3千萬,這樣還要拆開額度,叫投資人到平台去投資,有點多此一舉,建議直接拉高到1億,回歸市場機制。散戶看不懂應該要保護,但機構式投資人都是專業的,有投資績效,不會亂投。

學悅科技創辦人趙式隆:上限1千萬,一人只能投6萬元,若都是一般投資人,要有100多個投資人才能完成募資,一家公司的股權如此分散,不知道會出什麼問題。另外,要求的內控機制已接近上市櫃公司的規模,新創公司沒有資源去做。

創拓國際法律事務所執行董事司徒嘉恒:公司要符合會計處理法,平台要確認是否有效執行、無重大信用問題,新創要外包給會計師和律師開證明(Comfort letter),募資1千萬的成本很高,會有新創公司用這個管道募資嗎?

議題3:專營股權募資平台的業者條件為,非券商業者,只要符合資本額5000萬以上、提出保證金1000萬元即可申請。

台大會計系教授林世銘:募資平台的新證券商能收到的手續費有限,難鼓勵平台加入。

FlyingV創辦人林弘全:專營的定義有點模糊,按規定平台不得投資平台上的專案,不過平台只有收交易費而已,商業模式沒有很多,要鼓勵業者參與平台的話,要讓平台有其他商業行為。另外,維持投資人的品質,向他們收費用,可不可以?也算是專營嗎?平台是商業公司,不能要求平台做公益,限制它未來的發展。

創拓國際法律事務所執行董事司徒嘉恒:用證券商輔導公司的想法去想像股權式群募平台,是否合適?如果用創投基金、加速器去看這個平台,又如何呢?如果有不同的商業模式,界線在哪裡?

議題4:投資人限制為,投資人個人對單一募資案上限3萬元、1年總投資不得超過6萬元。資本額超過3千萬的專業投資人,不在此限。

交通大學財金所教授葉銀華:投資人付出時間去研究,跟未來的投資報酬,會不會沒辦法符合?一般投資人是否可以解開3萬元上限?有些國家是對投資人設資格,但金管會沒有設資格。或是我們可以要求投資人對股權式群募平台有點了解,再來設限制?

創拓國際法律事務所執行董事司徒嘉恒:到底什麼樣的投資人要保護?拿出3千萬元財力證明才能不受3萬、6萬募資上限,即使是很多公司都達不到。投資人的分級分得比較多的話,去拿捏平衡,不需要顧慮投資人,不要再用保護散戶的方式來考慮。

關鍵字: #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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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式商務來襲:萬事達卡與NCCC攜手產業打造信任新基礎
代理式商務來襲:萬事達卡與NCCC攜手產業打造信任新基礎

隨著代理式 AI(AI Agent)的快速普及,其在商務交易中的應用也從智慧搜尋、商品比價一路延伸至自主下單,逐步形塑出全新的代理式商務(Agentic Commerce)模式。為因應此一趨勢,萬事達卡攜手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NCCC)於 15 日舉辦「 AI 時代支付安全與數據信任高峰會」,匯聚產官學界專家共同交流,深入探討代理式商務下的支付授權與驗證機制,以及 AI 時代金融監理的演進與詐欺防治重點。

萬事達卡台灣區董事總經理陳懿文表示,無論交易是由人或代理式 AI 發起,都應該在安全可信的環境中完成,萬事達卡將持續強化支付安全的把關能力,不僅著眼於風險控管,更期望將「信任」轉化為未來創新的基礎與成長動能。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董事長桂先農則認為,面對 AI 浪潮,支付安全已不再只是技術問題,更要在消費體驗、數據運用與隱私保護之間取得動態平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表示,金管會未來將持續秉持安全與發展並進的原則,致力於打造可信賴、穩健且具有包容性的環境,加速金融 AI 應用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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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特別出席,表示金管會核心理念為「負責任創新」,並於2025 年成立『金融科技產業聯盟』,期待結合金融周邊單位與金融機構的力量,打造可信任及穩健的AI 金融應用環境。
圖/ 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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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達卡台灣區董事總經理陳懿文(左)攜手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董事長桂先農(右)致詞不約而同提到:面對 AI 浪潮,支付安全將會是如何在消費體驗、數據運用與隱私保護之間取得動態平衡的治理課題。
圖/ 數位時代

AI Agent 重新定義消費旅程,萬事達卡提 4 大要素保障支付安全

Google Cloud 台灣技術總經理林書平認為,代理式商務正在重新定義消費旅程,而 Universal Commerce Protocol(UCP)則是支撐這場變革的關鍵。他表示,UCP 就好像電商界的 Type-C 接口,可以串聯不同代理式 AI 與電商平台後台系統,讓代理式 AI 可以根據消費者需求,自主完成商品搜尋與推薦、比價到下單的交易流程,打造更即時、更個人化的消費體驗。

在此情況下,支付不再只是交易流程中的最後一步,而是串聯個人化服務、授權機制、風險控管與信任的核心環節。萬事達卡數據與顧問服務部資深副總裁戴輝瑾指出,要確保代理式商務下的交易安全,必須具備 4 個關鍵要素,包括可驗證代理式 AI 身份、明確的使用者授權、確保代理式 AI 執行的任務沒有超出授權範圍,以及在發生爭議時,能透過公開透明且可追溯的機制進行處理,確保各方權益。

此外,他也強調,風險管理不應侷限於付款當下,需從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後到持續性的監控,建立端到端的治理架構。為此,萬事達卡推出多元解決方案強化整體防護能力,包括以 Identity Solution 強化數位身分驗證、以 Decision Intelligence Pro 提升即時風險判斷能力、透過 Ethoca 優化爭議處理流程,以及藉由 Recorded Future 提供即時網路威脅情報,全面覆蓋交易生命週期,打造更完整的支付安全生態系。

AI 監理邁入新階段,以信任為核心的監管新框架

從監理角度來看,AI 所帶來的變革也同步改寫治理思維。金管會銀行局局長童政彰指出,監理機關不僅要加強國際合作,更應深化與金融業及科技業的對話,建立更開放且具前瞻性的監理模式。進一步針對代理式商務來看,政大金融AI創新中心主任王儷玲認為,金融監理重心應由模型與資料管理,轉向代理式 AI 安全,尤其當 AI 可以代理消費者進行支付時,如何確保代理式 AI 在授權範圍內執行交易,將成為未來的監理重點。

在國際監理趨勢方面,萬事達卡數據與顧問服務部副總裁 Audrey Wong 分析亞太與全球支付生態並指出,AI 時代的監管核心已轉向「以信任為基礎」,金融業在應用 AI 時,必須具備可解釋性、可問責性與可稽核性,確保決策透明且可追溯。同時,隨著詐騙與洗錢行為跨境化,監理機制也應向外延伸,確保跨境一致性,並透過如 ISO 20022 等標準強化資料透明與治理能力。

回到金融機構實務面,國泰世華銀行數據長梁明喬表示,代理式 AI 將對既有支付與風控機制帶來結構性改變,以信用卡支付為例,過往的驗證重點在於是否為本人,但在代理式 AI 情境下,則轉變為驗證 AI 的身份、授權來源與行為意圖。未來,隨著代理式 AI 的普及發展,授權與權限管理將變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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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對談以「AI 時代的資安監管趨勢與企業應對策略 」為題,左起邀請:數位時代總編輯 王志仁主持及重磅與談人國立政治大學金融 AI 創新中心主任 王儷玲、國泰世華銀行數據長 梁明喬及萬事達卡數據與顧問服務部副總裁 Audrey Wong與會。
圖/ 數位時代

AI 詐騙升級,聯防機制成新關鍵

最後,本場研討會亦聚焦討論 AI 造成詐欺風險升級的議題。台灣大哥大資訊長蔡祈岩觀察,詐騙已從單一管道演變為跨平台、跨場景的複合型攻擊,尤其是假冒「代理式 AI 」的詐騙手法,透過對話引導消費者提供個資與支付資訊,正成為新興且高風險的威脅來源。

萬事達卡 Franchise Innovation 副總裁Dennis Koh 進一步歸納出 3 大詐欺發展趨勢。第一,Deepfake 服務化使詐騙門檻與成本大幅降低。第二,詐欺行為跨境化與遠端化,已經突破地理限制、走向全球攻擊。第三,社交工程從大量投放釣魚信件,轉為高度個人化、難以辨識的精準攻擊。

面對詐欺手法持續演進,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風險管理部資深協理李錦堯表示,聯卡中心正透過區塊鏈與FIDO生物識別技術,打造無密碼的數位身分認證系統,並結合AI數據模型提升TRACE風險預警系統的效能。未來,聯卡中心將持續優化模型,並建立跨機構資料共享的聯防機制,整合發卡機構與國際組織資源,以提升整體防詐能力,對抗日益複雜的詐欺攻擊。

代理式商務將為消費者帶來更好的消費與支付體驗,但同時也對安全、治理與信任造成更大的影響,促使產業必須從單點防護走向跨機構、跨生態系的整體治理思維。在此趨勢下,萬事達卡將持續扮演關鍵推動者角色,攜手監理機關與產業夥伴,強化支付安全標準,推動台灣支付產業的監管框架與創新發展,打造兼顧效率與信任的數位商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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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AI 代理經濟下的詐欺防制與個資挑戰,本論壇特別邀請台灣大哥大資訊長 蔡祈岩、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風險管理部資深協理 李錦堯、萬事達卡Franchise Innovation副總裁 Dennis Koh交流趨勢觀點。
圖/ 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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