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封殺Zoom的恐怖
教育部封殺Zoom的恐怖

最近Zoom因為有些流量會透過位於中國的伺服器,因此爆發了一連串的公關風波,不光是流量導至中國備受矚目,其過去的一堆資安疑慮也被翻出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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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運多舛的Zoom,本來是疫情下的當紅炸子雞,現在卻深陷資安風波而被許多大企業禁用。
圖/ soul_studio via shutterstock_

同時,許多如Google特斯拉、SpaceX等企業都開始明文禁止員工使用Zoom辦公,同時有些公部門機關如紐約教育局台灣政府各級機關也都勒令停止使用Zoom辦公。

然而,台灣教育部全面禁止使用Zoom卻引發了葉教授的不滿,這是為什麼呢?同時當然也有資安教授跳出來為政府護航,到底是誰說的有理?

要說起來,規範維護台灣各級學校內部的資安環境,自然是件好事,但是這次教育部祭出的命令,如果從法律和公民的角度來看,其實是相當危險的錯誤示範。

到底是誰在做採購決策?

當有人提到紐約市教育局也禁止使用Zoom,因此中央的教育部去禁用Zoom沒有什麼不對。

會有這種想法的人說穿了就是對美國的政治和法律體系完全沒有概念。

要了解美國的行政體系,首先要知道的是美國國家內基本上是沒有一個和中華民國教育部同等的機構。美國的內政絕大部分是歸州管,聯邦政府下的教育部其實除了提供教育研究資源和經費補助以外,其實並沒有權力去影響各州學校的營運;而美國的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機構,其標準是由幾個評審委員會的法人組織(如WASC)來制定和管理的,這些委員會並不負責各級學校的營運。

那請問美國各州和各市的教育局的角色是什麼呢?

州教育局,說穿了就是營運該地公立學校的單位。其實這些州教育局的權力也很有限,基本上大學、私立學校都不是他們的管轄範圍,他們只管理公立基礎教育而已。而紐約市因為市內的學生人數眾多,因此立法從州教育局那邊將其公立學校的營運權拿下,由紐約市教育局來獨立管理。

總而言之,美國的行政單位分權分得很細,並不像台灣的行政單位的權力非常集中。這並沒有好壞,而是政體不同罷了。

反觀中華民國的教育部,不但可以插手教育政策、直接影響制定考試的法人團體,同時還是直接管理台灣從幼稚園到大學等各級學校機構的營運,連私立學校都翻不出教育部的手掌心。基本上除了國際學校和外僑學校可以不用遵守教育部的規範和教學綱領,中華民國教育部的任何決策基本上是可以左右全台灣的教育市場。

說穿了,紐約市教育局的決策,其實只是「紐約公立學區」(New York City School District)的整體採購決策。但是我們教育部的命令,基本上是動用了行政單位的裁量權,利用絕對的行政命令去限制了台灣各學區、各級學校採購的決策權。

大家要理解,教育部的決策不單單是代表一個大學區採買那麼簡單,而是很隨興地幫全台灣的教育市場封鎖了特定公司的產品。 因為台灣教育市場的絕對權力都集中在教育部手上,這種行政決策更不能草率執行。

嚴重的行政程序問題

Zoom有資安疑慮,這是已經有很多資安專家證實的,但是,資安疑慮不是法律,也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如果因為疑慮公部門就可以進行制裁,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要講到資安疑慮,當蘋果電腦因為Safari的漏洞而在資安研討會被入侵,請問政府是想要下令全面禁止各級學校使用蘋果電腦?還是禁止使用Safari?

而當Windows 10發現有漏洞時,是不是Windows也不能用了?而之前OpenSSL發現重大漏洞,那糟糕了,是不是一籮筐的軟體通通都要禁了?

敝人完全沒有興趣幫Zoom的安全性辯護,但是至於大家要不要使用Zoom,就跟大家是否要使用蘋果電腦、Windows或是OpenSSL一樣,應該是由使用單位自己決定,而不是由政府官員一聲令下全面封殺。

法律基礎呢?

資安疑慮歸疑慮,要在教育市場封殺掉一家公司,請問這家公司是做了甚麼罪不可赦的事情,需要一個行政單位動用公權力來封殺?

現在有媒體開始鞭撻Zoom的資安標準,使得許多人的私人資料公開暴露於網路上。如果要以個資法辦理,必須要受害者自己對Zoom提出訴訟,或是一群受害者提出集體訴訟,經過法院判決後才會有法律效力的行動基礎。況且這還是民事案件,即使Zoom被判違反個資法,真的輪得到公家機關將其自台灣教育市場完全封殺嗎?也未必吧。

要必然,也可以立專法,使得所有教育資購不得使用有資安疑慮的產品。不過台灣連自己各級教育行政單位和各級學校自己的網站都不見得有嚴謹的資安標準了,請問這用來封殺Zoom的資安標準要定在哪裡?

現在令人憂慮的是行政單位先殺人再蒐證,甚至是殺人後透過輿論掩蓋缺乏證據的事實。

恐怖的是這次還有許多人拍手叫好,完全沒有意識到政府這次做事是在法律上和公民素養上非常恐怖的錯誤示範。基本上任何的公司只要政府看不爽、只要政府官員聽信了輿論,完全不用經過法律程序就可以進行封殺。

如果今天教育部只是規範自己員工的軟體使用規範,那OK;如果是一間大學選擇不使用Zoom,那也OK。

但是當台灣人將整個教育市場的生殺大權交給教育部,麻煩在做任何干預自由市場的決策時,能否不要如此草率?

責任編輯:陳建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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