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Uniswap不用為平台上的詐騙代幣負責
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於本週二(29),駁回了針對去中心化交易所Uniswap及其相關組織提起的集體訴訟,裁定Uniswap與詐騙代幣無關,並無法律責任。
這起訴訟是由六名於2020年12月到2022年3月間,在Uniswap上因購買詐騙代幣而損失資金的個人用戶,在去(2022)年四月提起,主張代表「全國用戶」對被告提起訴訟。
該訴訟指控Uniswap及其背後的投資人違反《證券法》及《證券交易法》,是未註冊的證券經紀商級交易商、提供未經註冊的證券,並允許代幣發行商欺騙用戶。
被告包含Uniswap的開發團隊Uniswap Labs、Uniswap基金會、創辦人暨執行長海登·亞當斯(Hayden Adams)、以及支持Uniswap的兩間大型風險投資公司a16z、Paradigm。
產生爭議的代幣包括Matrix Samurai(MXS)、Rocket Bunny(BUNNY)和Alphawolf Finance(AWF)。
這六名用戶主張被告Uniswap Labs具有流動性池智慧合約的控制權,且因被告違法《證券法》及《證券交易法》,要求被告解除他們在一開始簽署的智慧合約,並獲得賠償。
負責該案的法官凱瑟琳·波爾克·費利亞(Katherine Polk Failla)則駁回該項指控。
Uniswap上97%代幣都是「拉地毯」!法官裁定「平台中性論」
Uniswap處於去中心化交易所,運作方式和一般中心化交易所(如幣安)不同,最顯著的特色為無中介機構、無需許可(permissionless),利用區塊鏈技術,讓所有的交易均能透過智慧合約(一段程式碼)自動進行,完全去除了中間人的角色。
也因此,任何人都可以在像是Uniswap這類的去中心化交易所上,輕鬆創造並上架自己的代幣,但也因為這個特性,使得詐騙事件頻傳。
去年多學科數位出版協會(Multidisciplinary Digital Publishing Institute)發布的報告中表示,Uniswap上有97%的代幣都是「拉地毯」項目(Rug pull)。
她認為現在的困境,是由去中心化交易所平台本身的「匿名性質」所造成,原告、被告雙方都不知道詐騙者的身份,而整起事件的起因來自第三方的惡意行為人,但原告不對惡意行為人提起訴訟、卻對中間平台提起訴訟,似乎不太合理。
法官指出,Uniswap的核心智慧合約本身並不非法,它們本身是可以合法執行的,「就像加密商品以太幣和比特幣的交換一樣。」不合法的是詐騙代幣發行商撰寫的智慧合約,但這跟Uniswap無關。
法官提出舉例,這就像是透過Venmo(支付軟體)完成資金轉移的毒販交易,但現在原告像是在要 Venmo代替毒販負責、而不是毒販自己負責。
她在判決理由中,引用了2022年針對Coinbase,指控其販賣未經註冊證券的集體訴訟案例,該訴訟最後也被裁定駁回。
法官:原告應向國會提出具體主張
法官認為,在一個完美(或至少更加透明)的世界中,原告應該要能向實際欺騙他們的發行者尋求補償。但在現在缺乏詐騙者訊息的情況下,原告只能主張被告Uniswap Labs促成了有爭議的交易。
她也認知道,目前加密貨幣領域的監管問題,原告想要解決的具體主張,但在現在的監管環境下, 法院拒絕將聯邦證券法適用範圍,擴大到原告所指控的行為,並得出結論。原告的擔憂更應該向國會提出。
有趣的是,法官在判決內說到以太幣是商品,這句話也被加密貨幣社群放大檢視。
法官費利亞除了裁決Uniswap無法律責任外,也判定此案不得重審,不過這場集體訴訟除了在聯邦法院提起外,也在北卡羅來納州、愛達荷州和紐約州等地方法院提起。
幣圈社群針對此判決相當滿意,認為該判決顯示,法官對去中心化金融有相當深刻的理解。
資料來源:Cointelegraph、Decrypt
核稿編輯:高敬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