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圈 Peter 哥質疑:政府拍賣加密貨幣現金交易、不用 KYC
近期網傳金管會禁止加密貨幣(虛擬資產)現金交易的傳聞,引發台灣幣圈投資人熱論。《加密城市》向相關單位查證後,此消息源自證期局 5 月 7 日發佈的函文,主旨為「為確保金流透明可溯」,要求虛擬資產服務商與客戶進行交易,應該要以可以留存金流軌跡之方式進行。
然而,一位自稱為資深幣圈人士的「Peter 哥」,卻向台灣傳媒《TVBS》提出質疑,認為司法機關的拍賣都以現金做交易,恐淪為詐團洗錢上車洗白的地方,媒體撰寫成報導並下標為:獨/買賣虛擬幣要登記!法部執行署拍賣「現金交易」恐違法。
Peter 哥對媒體指出,金管會已公告非登記合法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不得從事加密貨幣買賣,而政府卻能拍賣加密貨幣,質疑為何政府不委託「合法交易所」交易?
他進一步質疑,司法機關拍賣加密貨幣的流程,成為全國唯一可拿現金買幣,不用 KYC(Know Your Customer,企業確認客戶身份的程序)的地方,會不會成為詐團洗錢的最佳場所?
法務部澄清:拍賣流程合法合規
對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向《中時新聞網》媒體說明,受檢察機關囑託辦理虛擬資產的變價與拍賣,都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法》的相關規定辦理,也會對應買人身分及資金加以驗證。
執行署特別強調,拍賣現場不收取現金,與 Peter 哥所稱「只要拿現金,就能買加密貨幣」的說法完全不符。
以台中分署近期受囑託辦理加密貨幣拍賣程序為例,投標人得標後,是以匯款方式匯入檢察機關指定帳戶,由辦理匯款的金融機構進行 KYC。
拍賣加密貨幣程序嚴謹,身分驗證層層把關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5 月 14 日公告的拍賣文件,加密貨幣拍賣共有 6 大步驟:
- 拍定人將拍定價金以匯款方式匯入或以現金存入指定帳戶,並簽立拍定加密貨幣出金匯入帳戶指定簽結書。
- 本分署將拍定資料提供予囑託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囑託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函請虛擬貨幣保管機關,將拍定之加密貨幣出金匯入拍定人指定帳戶。
- 加密貨幣保管機關辦理出金匯入指定帳戶作業。
- 上述出金作業需 10~20 日工作日。
- 加密貨幣匯入指定帳戶所需之發送及接收手續費用,由拍定人負擔。
其實,上述拍賣文件資料也相當好取得,只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公告查詢系統,挑選指定日期區間與拍賣物品,就能找到這份拍賣加密貨幣的資料。
媒體未經查證即報導,恐誤導民眾
從執行署的拍賣文件來看,《TVBS》在報導中大幅引述幣圈人士 Peter 哥的質疑,卻未充分核實相關資訊,也未向行政執行署查證拍賣流程的實際運作,導致報導內容與事實有所出入,恐誤導民眾誤解政府機關執法程序,增加民眾與政府間的不必要對立。
媒體應恪守新聞專業倫理,對於涉及法律程序與政府機關運作的重大議題,更應秉持查證精神,避免淪為個人片面觀點的傳聲筒。
本文合作轉載自:加密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