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專法倒數!金管會:境外業者可依法來台登記,未經許可不得招攬
加密專法倒數!金管會:境外業者可依法來台登記,未經許可不得招攬
金管會:加密專法若通過,未經許可招攬將違法

台灣加密貨幣產業專法《虛擬資產服務法》,已進入行政院審查的最後階段。

針對外界關注國外虛擬貨幣交易商納管議題,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近日對《中央社》媒體表示,雖然目前依《洗錢防制法》架構,並未明確禁止未經許可業者的招攬行為,但境外業者依法也可來台申請登記,前提是必須遵守內控、資安及法幣保管等規定。

金管會強調,未來《虛擬資產服務法》專法若順利通過,業者必須取得許可才能進行業務招攬,否則將視為違法。

《加密城市》之前報導,金管會採分階段納管策略,已於今年9月公告首波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名單,包含現代財富科技(MaiCoin/MAX)、幣託(Bito)、禾亞數位科技(HOYA BIT)等9家業者。而台灣加密投資人常用的幣安(Binance)、OKX等境外交易所,其實都尚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成為正式合規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

專法通過提供拿牌過渡期,境外業者需設立分公司

關於專法草案的具體規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中明確要求,服務商依業務種類取得主管機關許可及牌照,才能營業。

草案中訂有過渡期條款, 規定業者需在法案施行後15個月內完成許可申請並取得牌照,屆期未取得者不得繼續經營。

針對境外虛擬資產服務商(如海外交易所),若想要在台灣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同樣須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取得牌照。

依《洗錢防制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境外業者也必須在台灣辦理公司或分公司之設立登記,落實落地監管。

(註:草案並非法案最終版本,須經行政院審核修訂與立法院三讀後,正式法案內容才能得到確立。)

虛擬資產服務法納入借貸業務,有助提升信賴

《鏈新聞》報導,台大副教授楊岳平之前指出,《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首度把「虛擬資產借貸業務」正式納入規範,包含投資人將穩定幣借給業者,以獲取利息報酬的商業模式。

楊岳平分析,借貸業務在國際上仍屬少數受到法律明確納管的領域,相較於現行的登記制度,這是一項重要突破。 台灣若能領先納管,將有助於提升市場對產業的信賴度,並增強法規的國際競爭力。

專法預計下個會期三讀,穩定幣規範有望2026制定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之前透露,《虛擬資產服務法》進入行政院審查的最後階段,且院內共識度極高。金管會目標是爭取排入立法院本會期議程,並盼於下個會期完成三讀。

彭金隆進一步說明, 母法通過後,金管會仍需約6個月時間訂定包含《穩定幣發行許可管理辦法》在內的8項子法。

因此,若立法程序順利,相關法規架構最快可於2026年上半年完成制定,這也代表台灣虛擬資產市場的全面法制化及合規穩定幣,最快有望在2026年下半年正式問世。

本文授權轉載自《加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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