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關注國外虛擬貨幣交易商納管議題,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近日對《中央社》媒體表示,雖然目前依《洗錢防制法》架構,並未明確禁止未經許可業者的招攬行為,但境外業者依法也可來台申請登記,前提是必須遵守內控、資安及法幣保管等規定。
金管會強調,未來《虛擬資產服務法》專法若順利通過,業者必須取得許可才能進行業務招攬,否則將視為違法。
《加密城市》之前報導,金管會採分階段納管策略,已於今年9月公告首波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名單,包含現代財富科技(MaiCoin/MAX)、幣託(Bito)、禾亞數位科技(HOYA BIT)等9家業者。而台灣加密投資人常用的幣安(Binance)、OKX等境外交易所,其實都尚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成為正式合規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
草案中訂有過渡期條款, 規定業者需在法案施行後15個月內完成許可申請並取得牌照,屆期未取得者不得繼續經營。
針對境外虛擬資產服務商(如海外交易所),若想要在台灣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同樣須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取得牌照。
依《洗錢防制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境外業者也必須在台灣辦理公司或分公司之設立登記,落實落地監管。
(註:草案並非法案最終版本,須經行政院審核修訂與立法院三讀後,正式法案內容才能得到確立。)
楊岳平分析,借貸業務在國際上仍屬少數受到法律明確納管的領域,相較於現行的登記制度,這是一項重要突破。 台灣若能領先納管,將有助於提升市場對產業的信賴度,並增強法規的國際競爭力。
彭金隆進一步說明, 母法通過後,金管會仍需約6個月時間訂定包含《穩定幣發行許可管理辦法》在內的8項子法。
因此,若立法程序順利,相關法規架構最快可於2026年上半年完成制定,這也代表台灣虛擬資產市場的全面法制化及合規穩定幣,最快有望在2026年下半年正式問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