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同仁Oscar跑來跟我說,因為搶業績的緣故,被另一位同事Kai職場霸凌。我搞不清楚真假,請問我該怎麼辦?」一位科技公司的業務副總Andy曾這樣問我。
當霸凌爭議在第一線爆發時,許多主管的第一反應是:「先幫他們勸架」、「搞清楚誰對誰錯再說」,甚至試圖當「和事佬」強制雙方坐下來談。
然而,在新法時代,主管第一時間的反應與處置方式,往往直接決定了公司法律責任的有無與危機的擴大程度。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與職場不法侵害防治相關規定,當雇主或主管得知職場霸凌疑慮,無論是當事人申訴、同仁吹哨,甚至在網路社群上看到「已經能明顯對號入座」的貼文,此時管理者的首要任務並非「扮演法官」,而是必須立刻啟動「立即有效的適當措施」。
對於第一線主管而言,只要接收到相關訊息,請第一時間啟動現場危機處置SOP——記憶口訣「通、調、密、記」。
通:立即通報專責窗口
收到申訴或得知霸凌事件時,請第一時間向公司指定的職場霸凌防治窗口通報。不論是電話、訊息等方式,隨後應補發 E-mail 留下紀錄,並詳讀公司內部的「職場不法侵害防治計劃」,依循標準流程處理,切忌私下吃案或自行消化。
調:採取「立即有效」的避險措施
霸凌的發生必定存在「接觸」,主管必須透過實質調整來阻斷再次傷害,包含:
- 物理空間隔離:最直接有效的處理方式是,重新調整座位與辦公空間,第一時間減少「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日常接觸機會。
- 工作流程與報告對象再調整:職場霸凌多伴隨權勢與上下級關係。在申訴調查期間,必須暫時切斷被申訴人的指揮監督權,調整申訴人的報告對象與工作交接流程,避免利用職權進行再次傷害。
- 及時提供EAP 心理支援:若當事人已出現身心狀況,主管應主動協助對接公司的EAP員工協助方案,提供心理諮商或醫療資源,展現雇主的關懷與保護責任。
密:嚴格遵守保密,預防二次傷害
主管應嚴格告知所有當事人與相關知情同仁,在調查期間負有極高的保密義務。所有細節僅能對專責調查人員說明,切勿在團隊內部轉述、議論或私下探聽,以免造成當事人二次傷害,或讓無辜者蒙受不白之冤。
記:完整記錄,打造舉證盾牌
主管做了這一整套處置後,一定要留下紀錄。最好的做法是:完成通報、空間與流程調整、並宣導保密後,發一封信件給所有相關當事人,清楚列出已採取的措施與注意事項。未來面對勞檢或勞資訴訟時,這封信就是公司證明「已善盡保護義務」的最關鍵證據。
啟動協調時,絕不能踩的三大「情緒勒索紅線」
許多主管在處理初期,常習慣「勸和」或引導雙方「和解」,但在法理上,強迫協調極易踩中「打壓吹哨者」的地雷。主管若嘗試溝通,務必嚴守以下三大紅線。
紅線1:嚴禁強迫與暗示不利益
絕不能使用直接或間接的威脅利誘,甚至暗示「如果不協調,後續考績或職務會有影響」,強迫申訴人坐下來跟被申訴人對話。
紅線2:避免「官官相護」的態度
主管或專責小組的態度若偏向「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會讓當事人懷疑公司想蓋過爭議,導致申訴人轉向主管機關申訴,反而讓企業承受更大的違法風險。
紅線3:禁止情緒勒索
一旦申訴人明確表示「不接受協調」,主管應立即停止協調,並轉入正式調查程序。切勿使用「大家都是同事一場」、「何必鬧得這麼難看」等情緒勒索用語誘導當事人。
第一線主管是企業法遵的防禦前線。「通調密記」與「協調紅線」應作為主管教育訓練的核心重點,確保企業在衝突爆發的第一時間就能精準拆彈。
本文授權轉載自《懂一點法律4:職場霸凌新法應對全解析:劃定管理紅線,主管敢帶人、人資懂應變、企業不踩雷的實戰指引》,陳業鑫譯,天下雜誌出版
責任編輯:蘇柔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