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前,美國Yahoo!即時通訊資深總監邦佛特(Jeff Bonforte)在一場記者會中語出驚人的出言批評Google的使用者介面,他語氣強硬地表示:「『使用容易度』(Usability,亦翻作使用性)很低,是Google的大多服務譬如Gtalk與Gmail之所以無法獲得太多民眾採納使用的主因。」
「整個Google網站的設計都缺乏了Yahoo!十年來和消費者之間最自豪的親密感。在消費者應用網站方面,至今仍未有任何網站超越Yahoo!。」邦佛特說。
邦佛特的評論在網路上掀起了討論,尤其以知名論壇「網管世界」(Webmaster World)最為激烈。以數字來看,目前美國Yahoo!與Google的新聞台訪客人數仍有高達十比一的懸殊差距,Yahoo!壓倒性獲勝。但也有人嘲笑邦佛特,認為Google網站的平均反應速度顯然比Yahoo!快太多了;而且以獲利方式來看,Yahoo!上月甫推出的Panama廣告系統已遠遠落後AdWords與AdSense,Google靠後者的營收就比Yahoo!其他所有服務營收加起來還多一倍,根本懶得學Yahoo!。
不過,將兩個網站使用容易度比在一起仍是件奇怪的事,Yahoo!和Google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商業策略,以台灣來說,相信台灣的Google並無意馬上與Yahoo!搶市占率,要比也得先在此地穩穩插上「搜尋龍頭」的錦標再說。不過,如果還是要硬比兩個網站的使用容易度的話,我只想到一句話:「龜笑鱉沒尾!」
無論是Google或是Yahoo!,至今仍是在瀏覽器上面跑,而瀏覽器HTTP架構的特點就是凡事「一頁一頁來」,在網路速度遠慢於電腦運算速度的情況下,每按一下,都要等個兩秒以上,新的頁面才會完整跳出。我想起一九九○年代,每當我們打開Word檔案還需要等十秒,就表示是該換電腦的時候了!打字打到一半突然當機,就要寫信去罵微軟了!但今天我們都已習慣開個網站偶爾得等個三十秒,有時候突然連不上去,資料全部得重新輸入,也不敢抱怨。我更記得當年使用Visual C++軟體寫程式,由於非常熟練,我的手在鍵盤上移動得如閃電般迅速。由於手的動作完全跟得上腦筋的速度,所以工作效率非常高。但今天即使是速度已是最快的Google網頁,仍然得等半秒鐘以上。
針對此問題,筆者曾在「Mr.6部落格」提過網站共同的「三一挑戰」:也就是用「一頁」顯示全部,用「一手」可操作介面,以及下一頁跳出的等待時間在「一秒」以內,但網站在HTTP架構下天生的限制,即使有了Ajax和Flash,還要等個幾年光纖到府(FTTH)了,或許才跟得上電腦裡運作的速度。等到那時候,我們又要準備移到電視、手持裝置上面去,面對另一次的「三一挑戰」。
不過,可確定的是,現在討論Google與Yahoo!哪一個容易使用並無意義,它們兩者最後仍然都得面對來自瀏覽器「房東」微軟所發的戰帖,微軟當然知道網站在「使用容易度」上面的先天弱點,一定會好好利用「主場優勢」,所以Google和Yahoo!的粉絲不妨結束舌戰,讓兩個網站——不,所有的網站都應該開始正視,並回歸真正高明的「使用容易度」。
Yahoo!和Google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商業策略,如果還是要硬比兩個網站的使用容易度的話,我只想到一句話:「龜笑鱉沒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