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23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這是臺灣第一部 AI 專法,也是繼韓國、日本之後,亞太地區第三個完成 AI 立法的主要經濟體。數位時代創新長黃亮崢 James 邀請到這部法的重要推手、第十一屆立法院國民黨不分區立法委員葛如鈞(寶博士),親自解讀這 20 條法案的核心精神、立法過程的政治角力,以及對企業與產業的具體影響。
聽完這集你可以學到:
AI 基本法的立法背景與意義:了解臺灣為何需要這部法、從 2019 年草案到 2025 年三讀的曲折歷程,以及臺灣成為亞太第三個完成 AI 立法主要經濟體的時代意義。
風險「分類」而非「分級」的差異:掌握臺灣採用風險分類而非歐盟式風險分級的關鍵差異,避免將具商業潛力的 AI 應用誤判為高風險而遏制產業競爭力。
七大原則與基本法的框架性質:認識基本法只定方向與原則,細節留給作用法的立法邏輯,企業不需過度擔憂模糊條文,政府有解釋責任,後續子法會逐步明確。
資料開放的戰略重要性:了解正體中文資料不足如何限制臺灣 AI 發展,以及這部法如何為政府資料開放、有價開放、甚至運用區塊鏈技術管理資料價值鏈奠定法源基礎。
接下來關鍵兩年的觀察重點:掌握各部會須在兩年內完成法規配套的時間壓力,以及數發部已啟動主權 AI 語料庫等早期行動,作為持續關注政策進展的參考。
這部法從 2019 年許毓仁委員首次提案至今,歷經六年才終於三讀通過。葛如鈞坦言,原本希望臺灣能成為亞洲第一個完成 AI 立法的國家,但最終被韓國與日本超前。他為這次立法的速度打 70 分,內容則給 80 到 90 分,強調最終 20 條條文中有 19 條是透過協商完成,證明科技法案可以相對理性地推動,不必陷入政治對立。
主管機關的歸屬是這部法最大的爭議點,也是唯一透過表決決定的條文。國民黨與民眾黨主張由國科會擔任,民進黨則主張不設主管機關。葛如鈞指出,2025 年農曆年後 DeepSeek 的出現,讓各方對 AI 治理產生路線分歧:一派認為應嚴加管理控制,另一派則認為臺灣應把握創新研發的機會。他強調國科會作為主管創新研發的二級機關,主委又由政務委員兼任,具備跨部會協調的優勢,比起偏重風險控管的數發部更適合在這個階段帶領臺灣 AI 發展。
談到臺灣 AI 基本法的國際定位,葛如鈞形容這是「第五條路」。他指出臺灣不能學歐盟的嚴格管制,因為我們有臺積電、聯發科這些護國神山,股市 40% 市值在半導體,沒有條件做限制型的 AI 法令;也不能學日本全面開放版權讓 AI 訓練,因為臺灣著作權法有刑事罰則。臺灣必須在人權保障與產業發展之間找到平衡,走出一條專屬於擁有護國神山的科技島國的 AI 治理之路。
許多聽眾關心的特斯拉 FSD 何時能在臺灣使用,葛如鈞說明目前的障礙在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駕駛人手握方向盤、眼睛看路的要求,在現行法規下 FSD 全自動駕駛是不合法的。他建議可以分階段開放,先在特定路段、特定時間進行測試,讓政府收集數據、了解實際狀況。AI 基本法通過後,立法院有更多法源依據去推動這些創新應用的法規調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