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平台的角色二難
網路平台的角色二難
2007.11.17 |

2007年11月6日美國國會聽證會上,Yahoo執行長楊致遠終於為二年前中國政府逮捕中國記者師濤案道歉。他承認Yahoo向中國政府提供記者師濤的個人資訊,以致師濤被捕並獲判10年徒刑。 這件事顯示出網路和個人資訊正走在危險的邊界。當部落客可以透過網路向全球發聲,又如同案例中的師濤透過個人電子郵件散佈有關天安門的消息,我們認為這是草根民主的一步。 但平台業者在這當中扮演了一個微妙的角色,它握有大量的個人資訊,極易成為政府施壓的對象。這次的事件更證實了,前進中國市場的企業就得和中國政府合作。 不過,當事情轉了一個方向,世界可能又有不同的看法。全球最大的社群網站MySpace刪除了平台上性侵犯的檔案,聲稱為了保護網站上多半是未成年的使用者。 從個人資訊的角度來看,Yahoo和MySpace的作法都是干涉性的行為,平台業者對使用者資訊的散布、流通、管理,在法規尚未釐清之前,使用者只能風險自負。(撰文=張玉琦、編輯=羅之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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