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和阿爾卡特朗訊(Alcatel-Lucent)之間纏訟多年的「Day patent」專利糾紛問題,美國法院最近終於作出判決,要求微軟需支付阿爾卡特朗訊7,000萬美元的專利使用費。
這項訴訟最早是朗訊在2002年提出(當時還未被阿爾卡特收購),涉及觸控式螢幕輸入,以及微軟Microsoft Outlook、Microsoft Money、和Windows Mobile服務日曆功能都使用了該公司的技術,並且認為該技術在微軟Outlook產品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阿爾卡特朗訊原先要求的賠償金高達3億5,800萬美元,與最後判決的7,000萬美元賠償金差距甚大,不過對於可以獲得勝訴還是感到高興。微軟代理總顧問David Howard則表示:侵權專利僅涉及產品的其中一個功能,我們堅持應按現有法律對賠償金額進行合理分配,同時正在檢視判決結果,考慮採取進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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