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疑雲】團結力量大─論台灣iPhone用戶集體提告蘋果可行性
【個資疑雲】團結力量大─論台灣iPhone用戶集體提告蘋果可行性
2011.08.26 | 科技

近日有報導指出,韓國某律師事務所代表2.7萬名蘋果手機用戶,向蘋果公司的美國總公司及韓國分公司提起訴訟,主張蘋果公司違法蒐集手機用戶的資料,侵犯隱私權,要求每人100萬韓圜(約合933美元)之精神賠償。在我國也有許多iPhone用戶,是否也可以對蘋果公司提起集體訴訟,主張侵犯隱私權,請求損害賠償?

 

是否侵犯隱私

據了解,蘋果公司的iPhone及iPad所使用的iOS作業系統,都配置如同身分證字號般的UDID(Unique Device Identifier,裝置唯一識別碼),UDID能夠紀錄用戶使用的活動,且無法為用戶所變更或刪除。Google之Android系統也有相類似的設計。這類的資料具有極高的商業價值,業者即可由個人資料及活動紀錄,了解用戶的喜好,進而針對用戶提供適合的行銷。在「關鍵報告(minority report)」 電影中,湯姆克魯斯逃亡時,公共場所的監視器掃瞄到他的瞳孔,即不斷播放針對他個人的廣告,就是類似的想法。

華爾街日報去年的調查顯示,101個受歡迎的iPhone和Android手機應用軟體中,包括Amazon、Chase Bank、Target等許多熱門,且與金流、物流相關的App程式,其中有56個傳送用戶手機的唯一識別碼予他人,事先未取得用戶同意,或者用戶根本不知情。

UDID是用戶手機的唯一識別碼,又其同時紀錄用戶個人的姓名、電郵、手機使用情形及所在位置等社會活動之個人資料,UDID及其所紀錄的資料在性質上屬於個人隱私權範圍,應該要受到保護。蘋果公司與Google公司若在未經用戶同意之情形下,蒐集超過合理範圍或提供其他人使用,已經侵犯了用戶之隱私權。

 

現行法之依據

在民事方面,個人隱私權可能主張之法律依據是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民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雖已於99年4月27日修正,並更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但修正部分尚未正式施行。因此,目前現行法仍然是電腦個人資料保護法。

蘋果公司是否適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關鍵,在於蘋果公司是否為該法的適用對象。電腦處理個資法適用之對象為公務機關及部分之非公務機關。由於蘋果公司並非電腦個人資料保護所規定或指定的公務機關,因此,蘋果公司並不適用電腦處理個資法,無法依該法請求賠償。

可考慮的法律依據是民法(第184條第1項及第195條),主張侵犯隱私權,不論是財產上之損害或是精神上的損害,都可請求。一般而言,大多數用戶財產上的損害較少,通常可主張的是慰撫金。不過,要注意的是,請求慰撫金時,必須是「情節重大」。因此,若蘋果公司或Google未經同意蒐集、處理或提供他人使用UDID的資料,且「情節重大」者,可主張民法第195條第1項,請求慰撫金。至於是否為「情節重大」及「慰撫金之數額」,應視個案的情形而定。

 

懲罰性賠償

消保法規定,依據消保法提起消費訴訟,若是企業故意所造成的損害,消費者可以請求損害額3倍以下的賠償金,若是過告所造成,也可以求請1倍以下的賠償金(消保法第51條)。而iPhone手機用戶向蘋果公司購買iPhone手機,屬於消保法上的消費關係,隱私權也是屬於消保法所要保護的權利,蘋果公司對於侵害隱私顯然是故意行為。因此,若iPhone手機用戶依據消保法提起消費訴訟,除了前述的損害賠償外,還可以請求3倍以下的懲罰性損害賠償。

 

可否集體訴訟

以實務目前的情形,個人單獨主張侵犯隱私權的可能性很低,因為相對於可請求的金額,訴訟的費用及時間成本太高。但若是透過集體訴訟,實益將大大提高,對企業而言,真正壓力應來自於此。

個人資料保護法新增團體訴訟之規定,許多企業深怕成為團體訴訟的對象,但個資法尚未施行,大多數人以為目前是無法提集體訴訟,這是有所誤解。事實上,在現行法下,仍然可以依據其他法律提起集體訴訟,包括民事訴訟法(第41條選定當事人)及消費者保護法。

對於所有因使用iPhone手機而被侵害隱私之用戶,屬於同一消費關係而被害之多數人,可以依民事訴訟法第41條,得由其中選定代表,代表全體起訴。法院也可以在徵求被選之代表的同意後,進行公告,表示其他之被害人可以在一定之期間內併案請求賠償,以擴大集體訴訟的效益(消保法第5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54條)。

此外,手機用戶可以透過消費者保護團體提起訴訟,此種方式,對被害人而言,較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為簡便,且訴訟費用有減免。不過可以提起此類訴訟之消費者團體有一定資格的限制。同時該團體必須受讓二十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起。

 

結論

侵犯個人隱私權單獨提起訴訟求償的情形很少,因為相對於可取得賠償額,成本顯然偏高。但是,若能透過集體訴訟的方式,訴訟就顯得相當有實益,因為每個人的訴訟成本大幅降低,被害人亦有可能不必出庭。目前大多誤以為只有待個資法施行後,才能對企業提起集體訴訟,這是錯誤的看法,現行法是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或消保法提起。你是iPhone手機的用戶嗎,你的隱私可以受到保護。

關鍵字: #隱私與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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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齊未來電子業版的關鍵拼圖!矽眾科技以高階溫度補償驅動晶片IP,助攻高階AI與車用市場
補齊未來電子業版的關鍵拼圖!矽眾科技以高階溫度補償驅動晶片IP,助攻高階AI與車用市場

你是否曾好奇,為何今日的手機能在艷陽下持續運作,而電動車也能從零下的極地順利駛出,精準感測周遭環境?

看似尋常的應用場景背後,其實隱藏著一顆默默進行的「溫度偏移校正」關鍵晶片。這類負責環境感知、並能進行溫度補償的「驅動晶片」,是電子元件穩定運作不可或缺的一環 。然而,這塊高階驅動IC的研發,長期以來卻是臺灣在全球半導體供應鏈中相對薄弱的環節,使得臺灣眾多在零組件領域傲視全球的廠商,在高階應用市場中受制於人。

矽眾科技鎖定高階溫度補償驅動晶片IP,要替臺灣補足產業鏈缺口

「我們臺灣在零組件領域,其實有很多世界第一,例如在全球市佔率領先的振盪器,但始終難以打進高階產品線,就是因為缺少能驅動這些零組件的高階晶片。」矽眾科技創辦人陳世綸開宗明義地指出產業痛點。他解釋,許多臺灣零組件廠商雖擁有卓越的製造能力,但在高階驅動晶片上卻高度仰賴美日大廠,而國際大廠往往不願開放最先進技術,臺灣廠商因此缺乏在價值鏈高附加價值鏈段的話語權,只能在低利潤的紅海市場中競爭。如何打破技術封鎖、強化自主關鍵技術,成為臺灣電子產業邁向國際高端市場的關鍵課題。

而矽眾科技的成立,正是為了補上這道斷鏈而生。作為少數專注零組件驅動晶片矽智財(Silic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 IP)開發的企業,當AI運算與電動車市場爆發性成長,矽眾科技以可重複授權、穩定可靠的矽智財解決方案,成為產業鏈中不可或缺的關鍵推手。陳世綸說當高階電子產品對穩定性的要求日益嚴苛,就更考驗元件必須能在高溫、低溫甚至劇烈溫度變化下維持效能。這正是「溫度補償」(Temperature Compensation)技術的關鍵價值所在。

「矽眾科技的IP 就像貼心的助理,提醒元件「冷了多穿衣服、熱了脫下外套」,透過溫度補償即時調整參數,即使處於零下 40 度的嚴寒或高達 140 度的酷熱環境,訊號依然能保持精準一致。」陳世綸生動地形容 。

透過開發板進行晶片溫度感測與數位校準測試,確保 MEMS 感測器在不同溫度下依然能維持精準運作。
透過開發板進行晶片溫度感測與數位校準測試,確保 MEMS 感測器在不同溫度下依然能維持精準運作。
圖/ 數位時代

他進一步解釋,晶片內整合了類比的溫度感測器來偵測環境溫度,並將數據傳送給數位電路進行判斷與分析,數位電路再發出指令,精準校準MEMS(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s) 感測器的參數,確保其在不同溫度下都能提供正確值,避免因溫度變化導致的誤差和功能喪失,例如手機熱當或汽車失靈 。這種「類比感知+數位判斷校準」的整合能力,正是矽眾科技在高階驅動晶片領域所構築的技術壁壘。

陳世綸表示,矽眾科技之所以選擇IP這條賽道,正是看準了其在產業中的獨特價值。作為IP公司,其設計模組能適用於從0.18微米的成熟製程到小於10奈米的先進製程,客戶可根據自身產品需求快速整合,大幅縮短開發週期。這種靈活性,不僅讓矽眾能服務更廣泛的客戶群,也賦予了臺灣零組件廠商快速切入高階市場的機會。

晶創IC補助計畫奧援,矽眾科技以IP挺進高階市場布局全球

然而,IP的研發是條燒錢的漫漫長路。陳世綸坦言,由於IP的價值在於其穩定性與可重複使用性,但要達到這個門檻需反覆測試與驗證 。他透露,矽眾科技的IP中,每個驅動電路區塊都必須經過數次的設計定案(tape-out)與實體測試,而每次的成本都高達數萬至數十萬美金不等。「沒有政府的計畫支持我們根本做不到,」陳世綸感念地表示,而他口中的計畫正是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所推動的「驅動國內IC設計業者先進發展補助計畫」(以下簡稱晶創IC補助計畫),讓團隊得以持續突破與精進,追求每個電路區塊的極致穩定性與精準度。

晶創IC補助計畫的資金補助,不僅加速矽眾科技的測試進程,也成功讓這個具備溫補能力的高階驅動晶片IP跨入車用與AI市場 。陳世綸說明,此IP主要針對高階MEMS零組件,特別是應用於5G手機、低軌道衛星、AI伺服器中需要高頻率、高準確度且耐溫的振盪器 。同時,它也符合嚴苛的車用認證,確保車載系統在極端溫度下的穩定性 。此外,此IP亦可支援手機中的胎壓偵測、高度偵測等MEMS感測器,因未來的電子產品將大量使用這類元件,且需具備溫度補償能力以維持精準度 。

如今,矽眾科技已與美加、日本、歐洲及臺灣等國內外大廠展開合作。陳世綸欣喜地表示,許多客戶原本因買不到關鍵驅動晶片而受限於低階市場,現在矽眾科技的IP補上了這一塊,他們也終於能進軍高毛利產品線。目前,已有合作夥伴將矽眾的高階驅動晶片IP導入車用認證流程,未來甚至可望進一步進入低軌道衛星與醫療穿戴市場。

矽眾科技站穩利基市場,與全球MEMS企業共舞

有了晶創IC補助計畫的挹注,矽眾科技更能以關鍵 IP 、溫度補償技術,帶領團隊協助臺灣半導體產業鏈從
有了晶創IC補助計畫的挹注,矽眾科技更能以關鍵 IP 、溫度補償技術,帶領團隊協助臺灣半導體產業鏈從「代工製造」轉向「設計賦能」。
圖/ 數位時代

比起一家公司從頭到尾包辦整顆IC的傳統模式,IP公司更像是站在舞臺後方的設計者,協助每一位客戶量身打造表演服、背景道具與燈光效果,讓他們能快速踏上國際舞臺。「我們不做整套產品,但我們讓臺灣的零組件有機會躋身高階應用,不再只是代工。」陳世綸堅定地說,矽眾科技的策略,是站在面對未來5到10年需求的位置上,看見即將來臨的市場缺口,然後在它出現前就先把技術準備好 。

「我們希望矽眾科技未來是跟著全球 MEMS 企業一起共舞,」陳世綸生動的描繪出公司的願景,矽眾科技透過獨特的IP商業模式、關鍵的溫度補償技術以及晶創IC補助計畫的強力奧援,不僅成功在利基市場中站穩腳步,更為臺灣半導體產業開闢了一條高值化的新路徑。這項成果不僅是矽眾科技自身的里程碑,也證明臺灣的IC設計實力,已在全球高階半導體供應鏈中找到了新的戰略位置,從過去的「代工製造」轉向「設計賦能」,引領臺灣零組件產業邁向更高層次的全球市場競爭力。

|企業小檔案|
- 企業名稱:矽眾科技
- 創辦人:陳世綸
- 核心技術:5G通信、人工智慧、物聯網、車用電子矽智財(IP)設計服務
- 資本額:新臺幣1仟700萬元
- 員工數:6人

|驅動國內IC設計業者先進發展補助計畫簡介|
在行政院「晶片驅動臺灣產業創新方案」政策架構下,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透過推動「驅動國內IC設計業者先進發展補助計畫」,以實質政策補助,引導業者往AI、高效能運算、車用或新興應用等高值化領域之「16奈米以下先進製程」或「具國際高度信任之優勢、特殊領域」布局,以避開中國大陸在成熟製程之低價競爭,並提升我國IC設計產業價值與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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