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強烈建議,政府考慮把網路產業列為台灣未來經濟發展的重點策略。
部分政府官員可能會感到奇怪,我們政府政策裡不是有很多關於網路發展的相關策略嗎?我們不是一直都在做嗎?為什麼還要建議把網路產業當做某種「新的」發展策略?但我的看法是,如果沒有一種「集中的」注意力,分散、分裂的關注根本起不了作用,執行上的理解也常常遠離了「策略」的原意。就拿行政院推動的「華文電子商務」來說吧,它將華文電子商務列為十大重點服務業之一,推動「華文電子商務暨交易安全推動計畫」,希望將台灣打造成為安心、熱絡、細緻的全球華文電子商務營運中心。
概念看起來似是不錯,但並未標舉「網路」一詞(表示他們不曾注意到網路是當中的核心概念),行政體系在執行上的理解就發生的變異,看到「華文」就想到大陸(這不能算錯),看到「商務」就以為是賣東西(但漏掉了「電子」,這就大錯特錯了),所以誤以為把台灣商家(merchant)送進大陸的交易平台就是推展「電子商務」;大陸官方也順水推舟,當談到兩岸「電子商務合作」的時候,他們歡迎台灣賣東西的商家,卻不准許大陸地區以外的人取得經營網路的執照,台灣政府部門也不疑有他,甚至還為中國大陸的交易平台站台宣傳,這就是「網路發展政策」裡把「網路」忘了的真實例子。
但為什麼發展「網路產業」對台灣很重要?一方面是全世界未來的經濟活動有很大比例是圍繞著廣義的「網路」環境發展的,大量的新興服務都通過「網路」(不管是Web或者App)來進行(這也就是「雲端」的真實意涵),沒有「網路產業」根本無從在世界新興力量裡「順勢而為」,取得位置;另一方面是「網路產業」既是一個產業,又是一種「社會能力」,網路產業發展得好,台灣既有的其他產業都會「變強」(這包括了金融業、零售業、製造業服務化或者品牌經營),發展「網路產業」也就是加強所有行業的競爭力的意思。
網路產業的重要性不難理解,但台灣有條件發展「國際級」的網路產業嗎?事實上,從台灣近15年的網路發展來看,台灣是有條件發展網路產業的。一方面是台灣高等教育很早就注意到網路的應用技術與人才培育,台灣在全世界網路尚未成為重要產業時就已經在大學裡廣設網路,年輕學生對網路技術是熟悉而親切的,這提供了台灣網路產業充沛而出色的工程人才(現在也是鄰近國家挖角的來源)。另一方面,台灣在80年代建立起來強大的資訊工業製造與設計能力,這個技術基礎(以及它全球性的服務經驗)是網路產業重大的資源,坐擁這樣的優勢而不發展網路產業,只守在「網路設備」的製造供應,這是太可惜的事。
有必要又有條件發展網路產業,台灣為什麼沒有全力去做?網路產業在台灣或全球約莫都是在1985年起步的,台灣在1998年以前都還有很強烈的網路發展企圖與國家政策,但這個政策似乎是迷失在兩次的政權輪替當中;在這段政府不斷「重組」的過程裡,所有需要決心與「遠見」的政策似乎都退場了,缺乏一致性與執行魄力(同時間鄰近國家當中的大陸與南韓倒是對網路產業有最明確大膽的政策)。
而在台灣有雄大基礎的資訊工業和金融資本似乎在2000年納斯達克的網路股泡沫一役後,就缺少對後續網路產業跟進的了解與投資,最近雖然在「雲端服務產業」的新名詞下重新有了興趣,但中斷的觀察與體會顯然需要一點時間來修習補課。但「網路產業」的確是台灣繼資訊工業之後的「合理選擇」,又有條件在發展之中壯大同時所有的產業,對政府、對民間,我覺得一種「重新」對網路產業的認識、熱情與投入,對台灣都顯得意義重大。
(本文作者為 詹宏志 / 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董事長、TIEA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
出自: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