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個內容農場和內容網站的不同處,特別是第六個!
七個內容農場和內容網站的不同處,特別是第六個!
2014.08.15 |

2010年初,某行銷公司冒用知名網站的品牌,在Facebook上成立同名粉絲團,而後正牌的網站主邀請了一些人秘密開會,除了各大網站負責人之外,也包括一些網路圈大大,我們聚在一起的目的是討論如何防止這類暗黑行銷手法的猖獗,開了好幾次會,這個email討論串上的東西是無比精彩,但「網路」這麼大,每家業者有自己的原則和理念,要走什麼方向賺什麼錢都是個人選擇,縱使我們覺得他的手法很不入流,甚至觸法,但為什麼他們還是很賺錢?

為什麼?因為他們可以滿足客戶!
滿足客戶什麼?客戶要什麼?
客戶要的是「數字」。
「數字」包括流量、 Pageview、FB粉絲數、保證搜尋結果第一頁等等

說穿了,這些公司很賺錢,是因為客戶沒有被「好好教育」,一味的追求數字,而忘了有些數字是強求不來的、無法”保證”的,但這類行銷公司卻可以達成,他們可以保證你FB粉絲團人數在七天內達到5萬人,我驚呆了!他是怎麼做到的?很簡單啊,假帳號+灌水程式,然後「以假帶真」,一個「假正妹」帳號就可以帶入約100位「真宅男」,英文有句話說:「fake it before you make it」,這家行銷公司富有到超乎想像,差不多是有農莊和遊艇的那種等級,可見他們真的made it。

為什麼要說這段往事呢?這又跟內容農場有什麼關係呢?有,因為內容農場就是一種暗黑行銷,是「內容類」的進化版。我這篇文章《你今天震驚了嗎?談下標和內容農場》已經超過4000個讚,很多人公開或私底下跟我討論,同意的大力附議,但反對的人卻只默默接受,我想問問不贊同這篇文章的人,為什麼你們不出聲呢?為什麼依然待在暗處?其實只要有人出面反駁,我就可以把這話題延展出去,形成網路上的筆戰,讓大家更關心這話題,結果沒等到,我只好自己寫。我刻意想把這話題炒大,因為他是非常重要的一堂課,台灣的閱聽者需要被「好好教育」,是多數人的無知才促使了台灣媒體及其內容的墮落,所以我寫續篇的原因很簡單,因為電視媒體已經淪陷了,我不希望網路跟著陪葬!

「內容網站」的形式很多,然後還會變形,我只能”大概”分類如下:

1) BSP:Blog Service Provider的簡寫,「部落格平台」如痞客邦,站方提供「套房」給使用者創作內容,站方會挑選部落客上首頁,幫助各套房的流量成長。BSP和創作者關係是利益交換,創作者支付租金來營運自己的內容價值。但嚴格說起來,我不會把BSP歸類成內容網站,我認為BSP應屬於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平台提供者,就像facebook或twitter一樣。

2) 主題式網站:針對某一類別的內容網站,如巴拉姆特(遊戲),站方會自製內容,也提供論壇式的UGC平台供使用者創造內容,但主要的內容還是官方提供,使用者的創作是出於他對該主題的愛。

3) 媒體型網站:除了包括上述的主題式網站(巴哈姆特當然是遊戲圈的網路媒體),更多的是嘗試在網路上發揮社會影響力的網站,如果說主題式網站是單一類別的縱向切入,那麼媒體型的內容網站就是橫向的包山包海,也許一開始會從單一主題開始切(例如政治),但到了最後,也會慢慢延伸出其他主題,或為了流量和影響力合併成一。媒體型網站的重點在「編輯」,他們不像BSP一樣來者不拒,他們不提供UGC(除非開放論壇),會堅持為網站的內容把關。理想上。

4) 翻譯型網站:翻譯國外的內容,雖然不是自己寫的,但至少是「台灣原創」。我不反對這類的網站,只要有著名文章出處,給人家放回連結就好,翻譯的界限很模糊,一般而言,潛規則就是「意譯來的,就是你的」,詳情請看這篇

5) 聚合型網站(合法或非法):簡單的說,站方不自製內容,純轉載,直接把網路上的文章抓到這來,如果是合法授權,就叫聚合型網站,如果沒得到授權,就是盜文網站,被發現了再說,我每天盜100篇,被2人發現檢舉,寫信來叫我下架,好的,對不起,我立刻下架,一個月以後,我的網站上還是有2940篇(3000-60),等到網站流量做起來以後,再想辦法漂白,內容農場屬於這一類。

(站方公告:請工讀生注意,盡量不要去盜 收錄知名部落客的文章,因為他們在網路上比較活躍,而且互相認識,請你們去盜 收錄那些流傳在網路上很久的保健知識,或那些不知道作者是誰的文章)

以上的內容網站形式會重疊,其實怎麼分也不是重點,重點是我為何反對內容農場的氾濫,而選擇寫出這幾篇文章。首先來看看BSP等一般內容網站,和內容農場到底有哪些不同:

第一個不同,你知道BSP等站的創辦人是誰,但你不知道內容農場創辦人是誰,前者正大光明,後者偷偷摸摸,前者心無罣礙,後者心有忌憚,為什麼做網站要如此心虛,不表明身分來推廣,身為創業家,不應該大肆的到處演講、宣傳、把自己的產品跟全世界說嗎?為什麼我們都不知道這些內容農場的背後是誰?你很認真的追問也得不到答案,連去查網域的WHOIS的時候,都會看到他們隱藏自己的身份,是不是因為這第二個不同,他們不想為站內的文章負責,好比某些遊走法律的論壇,若是該論壇出現了不當的發言,或極具爭議性的文章後,通常論壇的做法是「這是某會員的個人行為,站方一時未能察覺,我們會盡快將此文下架,謝謝指教」。在內容農場上有著太多爭議性、不正確、未經證實、只為流量而寫的文章,如果有天被人檢舉,或產生什麼負面影響,站方應該也只會「依法行政,謝謝指教」。有品牌、有誠信、有口碑的網站的做法不是這樣,他們的負責人就算無辜,也會站出來跟大眾解釋,所有站內發生的不當行為,他們都會概括承受,公開回應,這點很不容易,試問台灣有幾家媒體能做的到?包括電視和平面。

第三個不同,創辦人的宗旨不同,同樣是搞內容,一般網站是自製內容來發揮影響力,農場是利用別人的內容來賺快錢,沒錯,賺錢很重要,但理想也同等重要,你說,我的理想就是賺大錢,那其實做情色網站也很賺,為什麼要來降低內容的素質,然後還請一些傭兵帳號擴散出去,就為了你賺錢的小我,而破壞了整體環境的大我?

第四個不同,行銷手法的不同,如果你去看那些內容農場的寫手帳號,有沒有一股很熟悉的感覺,就是跟那些遍佈論壇和FB粉絲的帳號名稱一樣,都是什麼「隨遇而安」「小花貓」「好心情」「阿妮」這種,完全就像產生器拉出來的代號,頭像也是風景照或假美女肖像,內容農場以這些「站方控制的假帳號」為骨幹來打造一個熱鬧的假象,來fake it,老實說,我在業界久了,某些內容網站多多少少也用這一招,但只是內容農場做大100倍而已,「很殘忍嗎?那就再殘忍一點!」

既然提到謝賢,前陣子有某篇謝賢和張柏芝的文章,也在facebook瘋傳,導回的網站是GigaCircle,你覺得這是有水準的報導嗎?追溯到源頭是轉貼自大陸網站,你可知道大陸網站每天有多少亂七八糟,隨意捏造的假新聞,就為了創造流量而生,台灣人啊,可不可以請讓那些停在對岸不要過來,這是第五個不同,農場不審內容,最高原則就是搶錢!搶曝光!搶流量!

順勢帶到第六個不同,如果一個網站內的寫手是為了流量而寫,那他寫出來的東西能被人信任嗎,能有說服力嗎?有句話說「一泡尿撒進游泳池裡」就是在形容這種狀況,內容農場從一開始就心術不正,意圖利用別人的心血來創造自己的收入,在大眾的眼中,不會把他視為正統的內容網站,所以想漂白真的很難,你除非把池子關了,另開一個,不然品牌印象永不得翻身,當你心知肚明這游泳池有掺了尿,你還一股腦兒想往裡面跳?就為了錢?在其他內容網站寫則不同,你可能是出自對該主題的熱情(遊戲、運動、美食),可能是記錄生活,可能嘗試建立粉絲,也可能是要改變社會(醫生、教授、律師),總之錢不會是第一要素,那僅是你暢意書寫後的副產品。

最後一個不同,當你身邊充滿「豬一樣的隊友」,你會在不知不覺中被同化,反之,若你處在一個優質的內容網站,身邊都是人才,你會被他們影響而進化,在良性競爭、耳濡目染中進化。無名小站的摩人聚會讓你認識其他優秀的部落客,彼此影響進步。另一邊,若有天GigaCircle公開辦網聚,來的都是「因錢而寫」的人,大多都是網賺派,你們討論的會是「如何賺更多錢」「如何洗流量」,而不是「如何寫出好內容」「如何自我充實」。在我的印象中,只要是因為錢的關係而聚合,都是一群投機份子而已,不會對你的人生產生正向的改變。

本篇想再次提醒各位部落客,請重新思考,你是為了「什麼」在創造內容?是為了宣洩、是為了理想、是為了發揮影響力、還是為了錢?關鍵在於「WHY」,你當初為什麼要寫部落格,為什麼選擇在網路上創造內容,真的是為了錢嗎?應該不是吧。

內容農場會一直存在,也許他真能賺到錢,但請你去看看目前網站中的「同事」是怎樣子的人,他們有名字嗎,他們想寫出影響力嗎,他們想建立個人品牌嗎?還是只是想賺錢?你一定會說,建立個人品牌,和我把文章放到內容農場上沒有衝突,有的,你所在的環境一定會影響你,有一天,你看別人尿了,你也會跟著尿,你看其他同事賺的比你多,你也開始游移,往「網賺」的方向偏過去,現在也許看不出來,但時間一久,你會開始脫離「部落客」路線,轉往「可賺錢的寫手」而去,屆時我們會失去一批良好的部落客,不過,也許,那才是比較適合你的路。

我打個比方,當facebook興起後,很多人不寫部落格了,因為寫部落格很辛苦,如果我當初寫的目的是要得到「朋友的認同」,那PO在FB上得讚快多了,我的「WHY」可在FB上得到滿足,所以放棄較難經營的部落格。同樣的,如果我寫部落格的目的是要「賺錢」,那放在GigaCircle可以達成這目的,何必還要在自家經營個人品牌呢?GigaCircle的出現,也許真能讓一些部落客變成網賺人,那我也無話可說。

沒有人能改變任何人,產業大老的共識也改變不了暗黑行銷公司的成長,我們僅能改變的是我們自己,不要和那些公司有任何的牽連,我們僅能做的是寫出大家忽視的一些事實和其嚴重性,螳臂擋車一下,能救幾人是幾人,嘗試抑止網路內容繼續氾濫下去,我們有很多很好的內容網站,應該多多支持,讓良幣驅逐劣幣,雖然我並不是很樂觀,感覺內容農場還有成長空間,一定會有更多打著可以賺錢的網站出現,也同樣會吸引部落客進駐。

為什麼?因為他們可以滿足閱聽者!
滿足閱聽者什麼?閱聽者要什麼?
閱聽者要的是「震驚」。「震驚」包括腥羶色、八卦、感官刺激、新奇古怪的芝麻小事等等。

良幣驅逐劣幣?台灣閱聽者的文化不易改變、惰於思考、又是非不分,所以這事兒恐怕得反過來了。

再次呼籲大家,不要在facebook上轉貼內容農場的文章,滑鼠就是你的內容過濾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本文由作者授權刊登,原文出自「天下為暢-我就是強」,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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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經濟商機無限 : 如何提升台灣運動娛樂產業?緯來董座李鐘培:先整合生態圈
大巨蛋經濟商機無限 : 如何提升台灣運動娛樂產業?緯來董座李鐘培:先整合生態圈

臺北大巨蛋啟用,也為台灣運動產業帶來更多新機會。緯來電視網董事長李鐘培在 NMEA 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舉辦的「2025 亞洲新媒體高峰會」上登台演講,從賽事現場談到產業鏈,梳理運動產業的挑戰與機會。

他指出,在大巨蛋完工前,各球團每年大約虧損新臺幣 2 至 3 億元;但場館啟用後,職棒生態因為有了更大的舞台而出現新契機。以觀賽人數為例,啟用前每年約 180 萬人次,啟用後成長至 373 萬人次。「中華職棒自 1989 年成立,走過 35 年,如今終於有了能夠凝聚全民認同的『Team Taiwan』!」在他看來,大巨蛋帶來的不只是硬體升級,更讓外界重新看見:運動賽事具備連結城市、串起家庭與驅動產業的可能性;只是熱度能否延續,考驗才正要開始。

號召各界投入運動經濟

「運動賽事是團結社會、凝聚向心力的重要催化劑。」李鐘培說。但催化劑要發揮作用,前提是舞台與參與能形成規模;否則再高的熱度,也可能在分散中迅速消退。

他以職籃為例,回顧「合」與「分」對賽事影響的落差。如 SBL 白館全盛時期,觀眾甚至站在冷氣機上觀賽;後來聯盟分裂,觀眾分散、收視也分散,整體聲量隨之下滑。「只要聯盟之間能夠有效整合,整體產業就有機會出現跳躍式成長。」他強調的不是單一聯盟的成敗,而是當賽事要走向更大規模,整合始終是繞不過的門檻。

NMEA
圖/ 數位時代

當整合成為前提,制度與資源如何接棒,也就成為下一個關鍵。隨著體育署升格為運動部,且由具運動員背景的部長領軍,也振奮了運動界。其中,運動部成立「運動贊助媒合平台」,提供多達 74 種賽事,讓企業與個人贊助者得以依條件參與投入,並爭取企業減稅比例提升至 175%、減稅實施期間拉長至 10 年;此外,為表彰長期投入者,自民國 98 年起也持續辦理「體育推手獎」。

對此,李鐘培也特別感謝贊助體育的數百家企業。他認為,每一塊獎牌的背後,都有贊助單位的支持與祝福;而支持若能更穩定地進入制度與市場循環,選手與賽事才更有機會被看見,也走得更遠。

四大策略,助攻運動娛樂經濟

不過,產業要長出可持續的動能,還得回到「誰把賽事留在場上、留在螢幕上」。李鐘培直言,電視媒體願意轉播體育賽事,其實背負的是連年的虧損。在沒人看得到的地方,他坦言:「基層賽事沒人要播、國際賽事成本極高。緯來體育台成立 28 年,就有 27 年都在虧錢,已經虧損 24 億。」

但要讓體育走得更遠,光靠單一電視台苦撐不是辦法。因此,李鐘培主張產業必須合作,共同打造賽事、娛樂、觀光的國際生態圈,「將餅做大、共榮共好。」他以他山之石提出四大策略方向:科技導入、在地深耕、城市品牌、跨界合作。

例如:美國快艇隊新主場 Intuit Dome,透過科技化建置、轉播技術升級、球場智能化,優化整體觀賽體驗;在地深耕則關乎球隊如何成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如 LeBron James 的街頭彩繪壁畫「洛杉磯之王(The King of LA)」,即以球星形塑城市識別;跨界合作則可結合知名 IP 與社群經營,如 MLB 美國職棒大聯盟與日本超人氣動畫《鬼滅之刃》的聯動,都是擴大參與的做法。以及,新加坡封街舉辦 F1 賽事,打造「賽事+娛樂+觀光」的國際生態圈和體驗,帶動完整產業鏈發展。

回望台灣,他認為運動產業有無限可能,但需要各界共襄盛舉。他拋出一個具體想像:「若 U18 等基層賽事票房不佳,是否可由公部門購票,邀請國中小棒球隊孩子進場觀賽,讓選手與觀眾共同感受國際賽事氛圍?」同時,企業也可支持基層運動與偏鄉體育,作為 ESG 中「S(社會)」的重要實踐:如緯來體育台在上屆亞運承諾協助選手圓夢,包含支持運動團體、年邁教練與偏鄉運動設備等。

NMEA
圖/ 數位時代

整合,讓台灣運動再次偉大

談到更長遠的發展,李鐘培再把視野從運動賽事拉高,綜觀台灣在更大產業版圖中的位置。以規模來看,臺灣 2024 年運動產業產值約 257 億美元,與美國約 5,200 億美元、日本 775 億美元、韓國 552 億美元相比,仍有相當大差距。

同時,儘管台灣出口總額已超越日韓,但其中約 80% 集中於半導體與高科技;相較之下,影音內容的國際化仍有巨大潛力。目前臺灣內容出口僅佔總出口約 0.2%,日本約 1.99%,韓國約 1.96%。

日本《鬼滅之刃》劇場版創下影史紀錄、全球票房達 6.4 億美元;韓國 BTS 則為韓國帶來約 46.5 億美元經濟貢獻。若臺灣內容產業能達到 2% 的出口占比,規模將達 128 億美元,仍有約 8.6 倍的成長空間。

而要走到那一步、讓內容走出去,媒體端也必須面對收視生態的結構變化。李鐘培指出,收視從無線三台時代,走到有線電視百家爭鳴,再到數位串流時代,關鍵不在頻道競爭,而在觀眾收視習慣與載具轉移。媒體必須自省內容是否具跨世代吸引力;廣告上則需整合電視的品牌效果與網路的轉換導購,協助客戶達標,同時避免過度置入影響觀眾體驗。

演講最後,李鐘培仍把焦點放回「整合」:號召各界持續共襄盛舉,成為運動員與運動產業最穩定的後盾。在大巨蛋啟用之後,賽事與內容的下一局如何開展,關鍵不只在一場比賽的熱度,而在於是否能成功整合資源,讓台灣運動、內容及娛樂經濟能乘勝而起,衝出更好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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