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趁著去高雄演講的機會,我順道規劃了一趟小小的旅行。雖然不是第一次造訪高雄,但像這樣搭捷運、騎腳踏車在這個城市裡閒晃兩天,倒是頭一遭。也是因為如此,對於這個過去我以為跟台中、台北「差不多」的大都市,有了不同的認識。
不過這篇不是遊記,也不是高雄觀光業配文,所以我還是識相地趕緊切入正題。正題是:在旅行中,一直拿著手機照相的家人,讓我想起了前陣子人渣文本在其於聯合報鳴人堂的的文章「記憶恆久遠,雲端永留傳——獲得美感經驗的兩種模式」中談到,關於獲得美感經驗的兩種不同模式。
當「拍照」隨手可及
人渣文本那篇文章是從一張 Twitter 上的照片開始的。這張照片中,一群參加電影首映會的民眾,爭相地拿著手機捕捉紅毯上明星的身影。但其中有一位老太太則顯得很不一樣。她沒有拿著手機、相機,只是帶著微笑專注地看著眼前的一切。
this is my new favorite photo of all time pic.twitter.com/v8Qs6TeXZf
— Wayne Dahlberg (@waynedahlberg) 2015 9月 26日
我在高雄閒晃時,沒有看到明星,倒是看到了很多鴿子(不是會開單的那種)。而且不是只在一個地方。高雄火車站前有,市立圖書館附近的公園也有。撞見滿地鴿子的頻率,一度讓我誤以為某大導演正在高雄拍片。
(圖說:吳宇森協拍,由木村拓哉出演的台灣觀光廣告 Time for Taiwan, 也出現經典的飛鴿畫面,數位時代翻攝於 youtube 。)
就在市立圖書館附近的那個公園,我經歷了特別的一刻。當時我牽著租來的腳踏車站在鴿群中,正想著哪來那麼多、那麼多、那麼多鴿子!遠方疾駛而來的大貨車突然發出巨大的喇叭聲響,受驚嚇的鴿子們於是群飛而起。不是驚慌地四處亂竄,而是有序地盤旋飛繞,以公園為中心,迴轉了兩圈才又一同飛向對街的大樓。
那一刻,我整個人被眼前飛繞的鴿群震懾、吸引。不過我同行的家人,倒是(一如往常地)「反應快速」地拿起了手機,記錄下眼前這一幕「看傻的大叔與飛舞的鴿子」。就在此刻,我又一次被喚起了想要寫這篇文章的衝動。
兩種獲取美感價值的方式,之外
在人渣文本那篇文章中,他區分了兩種獲取美感價值的方式,一種是「感知」,一種是「保存」。選擇用雙眼看紅毯明星的老太太,是透過感知來獲取美感價值;而拿起手機的人們,除了同樣「看到」(感知)了之外,也透過「保存」獲得了另一種美感價值。
換言之,人渣文本看到的是,手機(或其他隨身的照相工具)讓人們獲得了「保存」這種不同的美感價值體驗。也就是說,我不僅看到了,我還可以(透過照相)將其收藏起來。
當然,若暫且先不問為何人們總愛將東西變成「自己的」,確實就如人渣文本所說,不同美感體驗的方式並無好壞之分。同時,更「多元」的欣賞活動聽起來也不會是件壞事。
只是(又來了…)!只是,我好奇的(想找麻煩的)是「感知」的那一部分。當人渣文本說,那些拿起手機搶拍的人們,也透過感知獲得了美感價值,不過可能是透過觀景視窗,「小了點」而已。真的只是如此嗎?
不只「小了點」,視覺的延伸與侷限
過去我曾介紹過,加拿大的傳播學者 McLuhan 將媒介界定為「人的延伸」。這意味的是,媒介的效果不單單只來自於其傳遞的資訊內容。相反地,當我們使用某些媒介時,會因為不同媒介特有的形式,改變我們人自身的能力,而產生巨大影響。
例如,媒介研究者過去就曾指出,廣播在戰爭時期的動員能力,並不只是來自廣播內容,更來自於廣播這一媒介形式。它讓整個國家的人同時聽著一個人的聲音,就好像每一個人都被凝聚在一起一樣。
因此,當我們隨時都可以拿起手機來照相時,所發生的改變絕非就只是看到的景象「變得小了點」而已。手機(或者各種隨身攜帶的相機)作為一種媒介,在讓我們「看到」的同時,便改變了這一體驗本身。
一方面,在專注於透過鏡頭捕捉當下那一瞬間時,我們往往全神貫注於「螢幕上」的景象。畫面是否清晰?焦點是否對準?甚至,佈局、結構是否符合某些美的標準。在這一瞬間,視覺成了所有感官知覺運作最重要的一塊。我們專注於「看」,進而削弱了其他感官知覺的敏銳度。
因此,透過手機鏡頭看到的,絕非僅是「比較小」的景象。實際上,它可能是被削減了聲音、抹去了氣味、甚至僵化了流動的單調圖像。更不用說,這所謂的「比較小」已經切除了景象本身所處的那個更廣闊的脈絡。
另一方面,一如我經常強調的,科技不會只帶來好的或壞的影響。雖然透過手機鏡頭的觀看會帶來上述那種「化約」,但它同時也可能增強我們觀看的能力。就像人渣文本說的,對於那些沒有辦法擠到最前排的人來說,手機這類裝備反而讓他們可以克服距離的限制,依然可以在螢幕上看到清晰的景象。
換言之,雖然透過手機觀看,視覺之外的感官知覺遭到化約,但是視覺本身卻得以強化、擴增。我們可以看得更遠、更清楚,而不是只能受限於肉眼的能力與物理空間的距離。就此而言,螢幕上的景象其實一點也「不小」。
數位時代的「選擇」
不管是「擴增」還是「化約」,從媒介的角度來看,其實用肉眼看著紅毯明星的老太太與其他人之間,以及在群鴿飛舞的那個當下,被震懾的大叔與反應快速地拿出手機照相的人之間,他們所感知到的都已是不一樣的景象。
然而,一如人渣文本並不主張哪一種獲取美感價值體驗的模式比較好,透過媒介理論的角度反思這一處境,也不是要說肉眼看世界才是王道。
我不是懷舊主義者,但我也不想擁抱科技樂觀主義,僅僅頌揚科技帶來的好處(例如,遠比肉眼更清晰、銳利的鏡頭),或甚至不經反思地認為:當我們拿起手機看世界時,這其中沒有什麼不一樣。
也許,我想要說的是,這總是我們自身必須面臨的(各種)選擇:在(科技)媒介帶來的改變的「兩難」之間,選擇自身的生活方式。並且確切地認識到,如此選擇所放棄的東西。
我們可以選擇時時刻刻透過鏡頭去記錄每個當下,將其收藏、記憶。也可以選擇以肉身沉浸於當下,然後可能漸漸地遺忘。該如何選擇?或以何種比例調配?關於這樣的問題,我也沒有答案。但我相信 McLuhan 說的:我們最起碼不該是白日夢遊者,目盲於(科技)媒介所帶來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