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矽谷,有不少喜歡以賣弄科技知識而沾沾自喜的人。不管他們真是學有專精或是只會拾人牙慧反芻偽裝,他們總錯誤地自認為「因為我比你早知道這些技術名詞,所以我比你高一等」,也荒謬地以為「只要天天嘴皮子賣弄科技,就比別人豐富有趣,而且只有高科技業才充滿變化」。更離譜的是,他們誤將科技當成傲視他人的權力來源,殊不知科技只是達成娛樂與教育等應用的過程與工具。
有意義也有意思的生意
我本身始終很喜歡科技,但近年來一直提倡「科技」只是個開始,「人文與心靈的滿足」才是主題。這個思維,在愈來愈豐富廣寬的網際網路市場上得到了具體的證實。網際網路帶來的另一個效應,就是推翻了科技高檔化,讓科技平民化,驗證了「應用」遠比科技本身更宏大深遠的事實。
常有創業家問我,應該要做哪一行?創什麼業?我一向只告訴他們兩個原則:希望他們所從事的事業,是既「有意義」而又「有意思」的。
在1996至2000年間,網路泡沫化前,我很幸運地沒有一窩蜂地搶投資網際網路事業,所以泡沫化後我的投資也絲毫無損。到了2005年的今天,網際網路市場可說已經是變化多端,而且內容都非常符合「有意義」與「有意思」這兩項要件。它可以是每位有志之士的事業,也可以是你因為覺得好玩而進一步投入工作的崗位。更重要的是,我認為在網際網路產業裡,不需要賣弄科技名詞,只要做好與生活及心靈服務有關的內容,就可以抓到商機。
我們來看幾個真實的例子,這些企業所提供的生活與心靈之服務,概念雖然簡單,卻蘊藏了潛力無窮的商機。
滿足生活與心靈的新服務
音樂:經過Apple的iTunes線上音樂商店下載的歌曲,已經累積有三億首,Apple的iPod也已經成功賣出一千六百萬台。雖然技術仍是Apple成功的要素之一,但其實依賴的成份並不高,主要還是來自營運模式與創新服務。自此之後,音樂與娛樂的傳播方式永遠不會再和以前一樣。
部落格(Blog):現在已經炒作過頭的簡單Weblog觀念,將是人人能夠參與的新發聲渠道。無論是意見形成、風潮鼓動或是個人品牌與生意推廣,部落格帶來的改變才剛開始——在美國就有27%的上網族表示他們會固定瀏覽部落格。
遊戲:以盛大(Shanda)網路為例,顛峰使用時間就有超過200萬個人同時使用,這是多麼龐大的收入啊!而且比起去年同期增加了64%,未來成長到10倍或更高也都有可能。網易(Netease)的商業內容因為線上遊戲而產生巨幅變化,目前它有超過60%的業務來自線上遊戲,還將切入教育市場。如此一來,娛樂與教育的模式,也將因此徹底改變。
其他像線上付款及交易機制(eShopping or ePayment)、無線數據服務(Wireless Data)、網路語音(VoIP)、甚至是整個網際網路,未來都將是各行各業日益重要的行銷渠道,都正改變著各領域的商業模式,創造新機會。不難想像,以後還會有更熱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