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與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兄弟共同投資、台灣最大有線電視系統營運商與頻道代理商凱擘於11月16日宣布,2018年起將放棄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身分。此舉震撼業界,因此凱擘一年將減少約20億元營收,業界預期將打破有線電視遊戲規則。
這一個耐人尋味的時間點,正逢下週公平會又要再度審議全球、佳訊及凱擘等3家頻道代理商「差別待遇」一案,也適逢年底審議各縣市來年有線電視費率,更剛好是三年一次的頻道上架系統台授權金談判。而上週也才剛發生民視新聞台上架MOD,卻慘遭凱擘將民視下架有線電視系統的狀況。
蔡家兄弟旗下的凱擘及台灣大哥大(台固媒體)共擁有約164.6萬有線電視用戶,市占率31.7%,若以月收視費500元初估,年營收可達100億元,即使是因為已經被公平會重罰兩次共5300萬元的罰金,放棄頻道代理商身份,形同放棄了20%的收入,這一個震撼彈,打得是什麼算盤?
算盤一:有線電視代理優勢不存在,為「分組付費」做準備
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概念雖已倡議多年,但在多方勢力拉鋸下,未有重大進展,但今年新一任NCC 委員上任後,「建議」了一種分組付費規劃方案:費率上限400元,最少頻道數23個(需包含13個必載頻道),其它則由系統業者自行規劃。
NCC看起來勢在必行,只是實施時間點的早晚。據說,在今年年底的有線電視費率審查中,凱擘的南天、中嘉的三冠王與台數科的新永安,都已提出200元至400元的向下分組付費方案。
分組付費前(也就是現在),用戶月付500元,可以看100多個頻道,而100多個頻道就由7個頻道代理商打包上架。分組付費後,N個頻道,用戶月付200元至400元。打個比方,這就像香蕉、芭樂與橘子一大包綁在一起賣,和每種水果都要重新議價的差異。
而N個頻道,到時候會由收視率來決定誰該擺在頻道組內,不會全部都剛好是由同一個頻道代理商擁有,因此頻道代理商就失去一包25個頻道的優勢,對於系統台業者來說,轉變成單一頻道上架的問題,也就是說頻道代理商角色將不存在。
既然如此,現在放棄頻道代理商的身分,可以不再被公平會重罰而被汙名化,也可以為自己的分組付費增加彈性,因為凱擘再也不需要煩惱手上的25個頻道誰該被放入最熱門的分組付費頻道中了。
況且,凱擘憑著有線電視市占率第一名的用戶數,相信仍擁有市場最強跟單一頻道的議價力。看起來是現少20億元的頻道代理收入,但在分組付費的遊戲規則下,凱擘仍然是所有有線電視系統營運商中最有優勢的。
算盤二:OTT時代,有線電視頻道代理綁手綁腳
凱擘除了有線電視系統,還有myVideo OTT服務及隨選服務SuperMOD,在積極整併旗下所有影音相關服務的同時,一個嶄新的跨平台內容代理模式因應而生。
新的影音內容授權模式需要能完整覆蓋有線電視系統、網路及IPTV,也就是需要打破有線電視、OTT與行動影音過往分開授權的藩籬,像是內容授權走的比較前面的美國職棒大聯盟早就是All Rights模式(註1)跟代理商洽談。
台灣雖在數位授權的領域走得比較慢,但因眾家崛起OTT服務,也到了新時代的分野。未來是OTT時代,授權範圍不僅有有線電視,還要有網路及行動授權,舊有的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反而會綁手綁腳,還不如先去做跨平台內容授權。
加上現在的頻道代理只有有線電視授權,遊戲規則又將改變,還不如打掉重練。
因此凱擘若能在此時,勇敢拋棄舊有的頻道代理商包袱,改走跨平台內容代理授權,除了為自家的多螢一雲服務降低整體內容授權費用,十年後,凱擘也可能將是跨平台內容代理授權龍頭。
也就是說,這一個放棄有線電視代理頻道的震撼彈,看起來不僅贏了面子,實際上,也贏了未來幾年的裡子。
註1:獨家授權(All Rights) = 獨家 (包含轉授權) + 無線電視授權 + 有線電視授權 +IPTV 授權 (包括 MOD 及透過 STB 機上盒接入的螢幕) + 數位媒體授權 (通常會再依據顯示螢幕及接取方式區分為 Internet、平板電腦、手機授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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