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與聯電訴訟案的法律觀點剖析
美光與聯電訴訟案的法律觀點剖析

最近最紅的大概就是美光跟聯電的台中美訴訟案,身為一個智財從業人員,一直有人來問到底這裡面有多少恩怨情仇?簡單說一下好了。

先來談談訴訟案背景資訊。

美光在2017年12月指控聯電與中國福建晉華公司涉嫌盜取營業秘密。而聯電在2018年7月發出重訊指出,在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控訴美光侵犯其半導體製程專利,並獲得勝訴。

問題一:什麼是營業秘密?什麼是專利權?

就是秘密啊!讓你放在枕頭底下睡覺才會安心的秘密,例如配方、製程、方法等,你不想讓人家知道的就叫做秘密(不是那種我跟你說你不要跟人家說的那種秘密,因為這樣說通常大家都知道)。

《營業秘密》:是具有--經濟價值的秘密,就是你使用這個祕密會讓你有銀子賺進來的。

《專利權》:有沒有看過你買的東西上面有寫專利多少號?

專利權因為可以讓你排除他人權利,所以專利權是有壽命的,例如台灣發明20年新型10年設計12年,因為讓你得以排除他人製造、買賣、販售、進出口的權利,所以你必須完整揭露你的專利內容,公開讓大眾知道。

以公開其內容的方式,給予你一定的時間交換你的排他權。

小節一下。營業秘密就是秘密,你不需要公開你也不需要登記,只需要做好秘密保護措施就好,專利權需要公開而且有壽命,還需要繳年費給政府,以維持該專利權。

問題二:如何檢視營業秘密是否受到侵害?

營業秘密是否受到侵害程度有以下可以檢視的方式:《營業秘密法第2條》: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

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白話來說就是:
1.在原告之外此一資訊被知悉的程度。
2.原告之員工及關係人知悉的程度。
3.原告為保持此一資訊秘密所採取措施之程度。
4.此一資訊對原告及其競爭者之價值。
5.原告在發展此一資訊所投入之金錢及心血。
6.第三人取得此一資訊之難易度如何(以上摘錄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問題三:美光指稱,聯電的員工在台灣美光任職時,偷竊了機密帶到聯電。但聯電發出聲明,強調美光的25奈米技術不是在美國研發,而是買了台灣的瑞晶和日本爾必達公司才獲得的技術,怎麼解讀?

這個問題,可能又是一個很大的故事,因為必須去查詢當初美光購買台灣的瑞晶和爾必達的25奈米技術,而這25奈米技術是否在專利中有公開過該奈米技術。

專利不是取得權利就覺得天下無敵,也許美光以台灣的瑞晶和爾必達之專利為基礎,嗣後又進一步研發改良,以營業秘密作為保護。

但是聯電那位帶了931份檔案又上傳到雲端的同事,我真心覺得他的聰明才智難以想像。

本文由吳憂授權轉載自其Facebook

關鍵字: #聯電
本網站內容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開啟專屬自己的主題內容,

每日推播重點文章

閱讀會員專屬文章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開啟收藏文章功能,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開啟訂閱文章分類功能,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我還不是會員, 註冊去!
追蹤我們
台日半導體新局 全解讀
© 2024 Business Next Media Corp.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內容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106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02號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