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3狂掃世界,唱片工業新地景
MP3狂掃世界,唱片工業新地景
2000.02.01 | 人物

全球音樂工業的「派」有多大呢?答案--年產值近390億美元。這塊賞心悅耳的大餅中,美國單一地區就佔了120億,而國際五大品牌(環球、BMG、Sony、EMI、華納)又佔了8成的市場。
去年這一整年,這塊光鮮亮麗的大派中,內戰頻仍,有如車臣或科索沃。
誰都知道,是「數位音樂」惹的禍(其中頭號戰犯就是「MP3」)。根據網路調查權威Jupiter Communication研究,一九九九年全球網路音樂交易市場約2億8千萬美元,雖不到總產值1%,但未來三到五年可能成長至10%,到二○○八年更可能佔有市場的一半。年中為止,每天有300萬首CD音樂被免費下載,不付錢的MP3和網路盜版音樂,已造成唱片業50億美元的損失。
台灣是否置身事外?根據IFPI(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唱片暨錄影帶製造商聯盟)的統計,國內唱片市場一年有120億台幣規模,而去年網路、盜版唱片就佔了35%的市場營收。飛行音樂站總經理陳國華預估,今年台灣線上音樂市場將達1千萬元台幣,到二○○四年可達4億元台幣。
由台灣回看世界,「大派」重新調味的軌跡清晰異常--個人化消費市場需求浮現,從購買唱片、選擇單曲到個人創作發行,音樂商品的產銷,正迅速邁向數位化。

**傳統唱片公司造就巨星, 網路嘉惠小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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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音樂衝擊了唱片產業上中下游各層面。藉由傳播力超強的網際網路與壓縮軟體,音樂工作者開始直接面對消費者,也帶來「去除中介者」(disintermediation)的新產業供應鏈生態。先是消費者可以直接在網路上購買唱片,甚至下載音樂,傳統通路商必須轉型為網路唱片行;而新興網路唱片行的興起如美國的MP3.com,直接挑戰唱片公司的市場地位。個人創作者不必經過傳統大型企畫、包裝,便能直接在低成本、高效益的網路舞臺上發行、銷售。
消費者有了更便宜快速、自主、多元化的選擇,更多人想自行編輯、儲存、隨機聆聽音樂。
奪走舊世界巨人的地盤,數位音樂為新企業帶來新商機,美國《連線雜誌》(Wired)指出,包括唱片零售網站、入口網站(portal)、硬體製造商、唱片公司網站、創作人(artist)網站等都等著獲利。連網路服務業者(ISP)、甚至消費者也得以分一杯羹。
「傳統唱片公司的優勢在有能力一開始就投下大筆資金,造就超級巨星;網路則嘉惠不知名的樂團,是很好的傳播、行銷工具,」國際資料分析公司Forrester Research分析師Mark Mooradian指出。美國網路書店Amazon創辦人貝佐斯認為,唱片種類多、體積小、單價低,是繼書籍之後,最適合在網路上成功銷售的商品。網路唱片行、數位下載也打破了音樂產業市場原有的疆界。原本在網路上賣書的Amazon、Barnes&Noble,繼CDNow、N2K之後加入販賣CD的陣營;也繼MP3.com之後加入音樂下載市場。
大型入口網站如雅虎、美國線上、微軟已提供MP3音樂下載服務。硬體廠商也期望成為音樂下載的入口、目的網站,如去年搜尋引擎Lycos便和隨身聽廠家Diamond合作成立了以MP3為主的入口網站,通訊巨人AT&T也居然插上一腳,投資成立名叫「A2B Music」的MP3音樂網站。

**年銷量不到20萬張 CD的歌手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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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性的數位音樂網站興起,帶來新的商業模式,也帶來創作者的自主尊嚴。以一九九八年初成立的MP3.com公司為例,是一個以販賣廣告、提供網際音樂新聞、網際社區活動、演唱會門票、藝品、唱片、合法音樂下載為主的網站,旗下有超過11萬藝人的5﹑6萬首歌曲,每天有25萬人上站免費搜尋、試聽、下載300萬首歌。網站的收入來自線上廣告(89%)、贊助、在網路上賣CD。
31歲的MP3.com執行總裁Michael Robertson接受美國媒體訪問時表示,數位音樂會像一九八○年代的MTV一樣革新唱片產業,這個大門才剛剛開啟。「大唱片公司不甩年銷量不到20萬張CD的歌手,但透過網路,這些落難英雄一年仍能以每張5美元賣出2萬5千張CD。」
他的理想是「給歌手另一種選擇,讓他們控制自己的命運,擁有作品的版權。」
由於大唱片公司每賣出一張唱片,要花成本的85%支付廣告宣傳費用,歌手只能分到低於一成的報酬,且常要簽長期合約,放棄作品擁有權。MP3.com網站和歌手簽約,同意讓人免費下載唱片裡的一首歌,網站接到訂單後,花20分鐘就能壓製一張唱片付運。歌手能拿到唱片售價的5成費用,並保留版權。結果一年內就有1800萬首歌被下載。
MP3.com另一創舉是讓曾在網站上註冊的歌手、網友、顧問可購買持有公司股份,讓網站擁有者和網路使用者的地位更平等,長久支持網站的網友也能共享網站潛在利益,有機會扮演網路經營者的角色,達到「分享資訊利潤」的目標。

**臺灣單曲付費 下載先鋒──伍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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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著網路提供更寬廣的互動空間和可能性,許多音樂創作人開始主動利用網站行銷、發行歌曲。在數位化腳步較快的美國,歌手前「王子」與唱片公司解約後,在網路上行銷自己的新專輯,賣出12多萬張。藝人David Bowie、George Michael、饒舌團體Public Enemy等都用MP3行銷歌曲,或將音樂交由MP3.com公司發行。
在國內,去年年中,真言社曾經將搖滾團體「亂彈」未發表的音樂,免費放在網路上5分鐘,結果超過3萬人下載。去年底唱片新人「星盒子」團體以MP3鎖碼,讓歌迷一次完整下載7首歌試聽,但只保留10天後自動鎖住消失。今年初,滾石唱片旗下的搖滾巨星伍佰,新創作單曲「春秋英雄」首創在網路首播,未來還可能是單曲付費下載的前鋒。
數位單曲下載已是業者公認未來音樂消費的趨勢,數位技術格式及播放軟硬體的主流之爭正展開。除了目前當紅的MP3音樂檔案壓縮格式,還有微軟、AT&T等業者陸續投入研發合法加密技術。
微軟在一九九九年四月推出的MS Audio 4.0音樂編碼新方式,壓縮比例更高,下載速度加倍,並提供線上付款機制和防盜版的權利管理模組(Rights Manager),被業界稱為「MP3 Killer」。
微軟已預計推出音質、壓縮效能更好的MP4。

**軟、硬體市場烽火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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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的死對頭RealNetworks(開發音訊、視訊播放軟體著名)的Realplayer,功能也優於MP3。去年Real.com網站名列造訪人次最多的音樂服務網站,今年初計畫拓展其軟體應用範圍,不只在PC,還要在CD和MP3播放機、電視機頂盒、Sony快閃記憶體上播放。
壓縮軟體百家爭鳴,播放機硬體也烽火連天。如最多人使用的Rio播放機(Diamond公司發行,市場佔有率9成)、微軟的WMT播放機、RealNetworks的G2播放機、RealJukebox等。
Rio計畫下一代機型中結合數位權利管理系統(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以緩和音樂產業對MP3盜版的爭議,並使音樂工作者更能控制作品。此外,新加坡的Creative Labs推出Nomad、韓國Samsung、日本Sony也相繼推出MP3數位音樂播放機。
起初拒斥數位化的傳統唱片巨人,眼見市場需求逐漸增加,也不得不轉而擁抱網路數位音樂。
一九九八年十月,五大唱片公司向法庭控告,企圖阻止Rio MP3隨身聽上市不成,結果反而助長MP3的流行。這個經驗使五大唱片公司瞭解到必須與高科技業界合作,加入這場遊戲,才能保護唱片公司、創作者和股東。
一九九九年六月,五大唱片公司和IBM公司進行麥迪遜計畫(Madison Project),測試安全數位傳送系統,利用IBM開發的電子音樂管理系統(Electronic Music Management System, EMMS)壓縮檔案格式,對一千多家RoadRunner寬頻訂戶實驗,付費下載五大發行的唱片專輯,加上編碼和浮水印以防盜版。IBM同時與Sony、RealNetworks合作,支援EMMS管理、解決方案。
一九九八年買下寶麗金(Polygram)的全球第一大唱片巨人環球(佔有21%市場),與BMG共同投資成立Getmusic.com公司,發展電子商務,希望拿下40%市場;也與科技公司合作發展網上軟體;和AT&T、松下、BMG一起建立數位網路。
世界第二大唱片公司Sony(佔有17%市場),從一九九五年開始擁抱數位下載音樂,去年和微軟合作上網傳佈音樂,也建立了網路單曲音樂服務Bitmusic網站。
來自英國,有105年最悠久歷史的EMI集團,是世界最大的純音樂公司(第三大唱片公司,佔有14%市場),則以整合音樂的模式。被視為行動最快的黑馬。

**臺灣數位音樂行銷 ──雷大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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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數位音樂行銷雷聲很大,雨水卻不多。五大唱片分公司都須視母公司的策略而動,新力音樂副總經理陳秋娟表示,數位音樂要考量下載格式、安全性、與藝人協定等問題,運作阻力不小,目前新力網站只提供30秒試聽歌曲。華納唱片業務總監王堅鴻則指出,下載技術尚未成熟,加上瞭解不深,令唱片公司不敢有太快的動作。但未來消費者必走向依喜好購買單曲;若版權能合理分配且看到商機,唱片公司必然會「跨平台」合作而非競爭,一次提供消費者更多選擇。唱片公司的專長在宣傳力量和業務銷售,「懂得按部就班培養新人,這是不會被取代的,」他指出。
台灣實體通路銷售額佔唱片工業的八成,唱片公司為顧及通路商,不會貿然自己經營唱片銷售,但是網站只能賣自家的產品。通路商則能建立販賣各家商品的網路平台。雙方合作發展數位音樂,關鍵就在一套合理的版權分配機制和成熟的付款機制。
有二○年歷史,具有本土和華人最大音樂品牌形象的滾石唱片,在一九九八年中就新設立娛樂事業群,去年中獨立為「滾石網路公司」,專注發展數位娛樂,多角化經營電子商務、明星商品拍賣、星探網站和數位音樂。
繼去年星探網站look4star成立後,滾石網路公司今年又正式開啟滾石可樂網站(www.rockacola.com),先定位為網路唱片公司,著重經紀(broker)服務,召募各類網路藝人(主流、獨立音樂工作者)提供免費音樂下載;未來計畫獨立出滾石可樂公司,提供合法付費下載服務。「利用科技和傳統經營藝人的know-how創造網路文化,以創意和別人區隔。」
滾石娛樂事業群網際網路事業處協理高致遠說。
「網站最重要的意義,是讓獨立音樂有新的發展、被傳佈機會,雖然粗糙但很原創;各種不同音樂交流,既有趣又有影響力。」滾石可樂網站站主、同時也是「1976」樂團主唱陳瑞凱眼中閃爍著光芒。網際網路事業處專案經理溫成也強調,數位音樂要回歸到音樂本質,不再像唱片公司是企畫包裝導向。

**光碟大廠加入,激化戰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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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37年的國內最大唱片通路商華總,旗下音樂網站「飛行音樂站」很早就跨入電子商務,去年發展一套版權分配機制,讓創作人、歌手、唱片公司、網路唱片行都分配到版稅,年底還結合微軟技術,集資2億台幣發展數位單曲下載、網路藝人經紀,並提供詞曲創作人一個發表的園地,分享達五成的利潤。「我們是音樂服務提供者,瞭解使用者的消費行為,只做三件事:加密、付費、下載,與關鍵廠商策略聯盟,並不是要和唱片公司競爭。」總經理陳國華說。
新的音樂消費管道不斷出現,目的都在讓音樂合法、更便利地傳佈。六個月前,光碟片大廠錸德投資專長古典、民俗、兒童樂曲的第一唱片,並與寬頻業者東森網站合作,推出免費下載完整版歌曲的MP3音樂服務。去年8月,有三○年歷史的唱片盤商亞洲唱片,與網通科技合資成立BUYCD網站ap.buycd.com.tw,先在網路上賣唱片,並提供只能播放不能儲存的MP3格式試聽服務,並強調分類搜尋功能。唱片通路大眾唱片也結合本土唱片公司、通路商、媒體、技術公司,共組MP3公司,鎖定華語歌曲,預定今年三月成立MP3網站。從事光碟、網路事業的中環,也以MP3隨身聽、音樂網站為架構,跨足網路音樂市場。去年底,中環還成立線上下載數位音樂網站(formosamusic.com),未來將發展MP3為主的數位音樂、影像網路事業。
還有業者於去年中推出數位音樂販賣機,可當場付費試聽、選歌、錄製歌曲檔案,製作個人風格音樂輯。IBM11月推出的「電子便利站」,也販賣MP3隨身聽,提供MP3音樂免費下載服務。

**網路服務業者聞風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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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服務業者因為頻寬的優勢,在音樂數位化過程中有了新機會。中華電信、和信超媒體、東森寬頻網路,就紛紛與音樂產業結盟。最大民營網路服務業者SeedNet,也曾在去年和水晶唱片合作單曲付費下載。今年一月初,一個讓網友交換MP3音樂檔案的平台網站SwapStation成立,有43萬首歌讓愛樂者在網站上免費、合法互相提供、尋找所需(網友遵守不盜版協定),不必花長時間連結到無數MP3網站搜尋,也能凝聚互動社群。
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分析師陳冠宇指出,現階段音樂網站的重點經營策略是創造內容(content),品牌經營、音樂內容、消費者行為三要素成為業者競爭優勢,以達到集客力、忠程度、消費力的水準。

**唱片邁入 「五元市場」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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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階段則要藉提供社群互動服務,營造虛擬社群文化以創造網站的價值。去年底,MP3.com公司就併購一家在網路上提供聚會活動解決方案的網站Seeuthere(www.seeuthere.com),提供網路藝人以舉辦現場演唱會的方式,發展與特定網友間的互動關係;網站也可由演場會收入中創造出潛在市場商機。陳冠宇認為,未來網站與網友間將產生新的互動關係,網友參與創造網站內容,網站經營者則依網友的消費程度、服務需求、對網站的貢獻度提供優惠服務。
曾有業者預估未來唱片市場的面貌是:「五元市場」成主流,傳統CD市場萎縮但不會消失,有小部份盜拷市場和大量免費MP3市場,一定比率的加密MP3音樂市場將結合網路科技公司、寬頻業者、唱片公司、音樂網站等,全面顛覆現有的音樂行銷模式。
MP3風潮對唱片公司是威脅或生機?答案顯然可見。美國《時代雜誌》曾斷言,音樂產業總是能從合法免費提供服務(如廣播)中獲利。網路提供另一促銷管道,提高唱片權利金收入。
面對不斷成長的網路數位音樂,唱片產業唯有勇於跳入,各司所長跨平台合作,才能達「多贏」的局面。以錄影機上市為例,好萊塢八大片商曾經擔心市場被瓜分,如何料到後來營收中有超過20%是來自錄影帶銷售。以唱片公司的資源力量,只要解決合法版權問題,未來或許又能在網路世界扮演要角。
在音樂數位化時代,業者必須隨時準備好因應新機會和威脅,而消費者終究是這波浪潮裡的最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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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NIC歡慶25周年加碼挺新創 ,52168免費域名方案!從創業第一天開始就打造新創數位競爭力、強化數位資產
TWNIC歡慶25周年加碼挺新創 ,52168免費域名方案!從創業第一天開始就打造新創數位競爭力、強化數位資產

每年在台灣約有超過8萬家新設公司商號的誕生,然而根據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內部統計數據顯示,真正完成網站架設、踏上數位轉型起點的新設立公司卻不到一成。這意味著絕大多數的新創團隊或微型企業,雖然正式登記成立,卻仍缺乏最基本的「數位門牌」,也就是企業的專屬域名名稱。

TWNIC 執行長余若凡指出,這看似是台灣新創團隊在數位轉型上的一個缺口,實際上卻是關鍵成長與強化自身數位資產的關鍵。「域名其實是數位轉型的起點,如果沒有自己的域名,基本上就還沒真正開始。」她強調,數位轉型已經不只是上雲端或導入 IT 設備,更進一步的是「建立數位信任」;但眼下許多新創連第一步都還沒跨出。

三大現實痛點突顯,域名是新創跨出數位轉型第一步的關鍵

余若凡觀察,許多新創公司之所以未能及早佈局域名與數位資產,主要來自三個現實因素。首先是資金有限。對於初創立的新創團隊來說,創業初期事務繁雜、資金有限,許多團隊會優先把錢投入營運,對域名或網站架設常抱持「之後再說」的心態。其次,則是缺乏整體數位策略的構想。余若凡表示,許多新設企業或新創團隊少有在成立之初就規劃品牌的數位溝通路徑,更遑論導入數位品牌策略。

最後是對「數位信任」的認知不足。余若凡提到,許多企業直到品牌被仿冒、消費者受詐騙波及時,才意識到域名的重要性。「你等到有名氣後再來搶域名就太晚了。」她特別提醒。一旦品牌名稱被他人搶先註冊,甚至被詐騙集團利用,損失往往難以挽回。

而看在余若凡的眼裏,域名對於新創企業其實有三重意義。第一,它是企業的「數位門牌」。清楚、好記的域名能讓消費者快速找到企業,也代表著品牌在網路上的官方身分。第二,它是品牌行銷的起點。她指出,你必須要有自己的家,然後再去連結各種社群平台與通路。擁有域名,可以將社群經營、搜尋流量與品牌曝光整合在一起,累積成企業的長期數位資產。第三,它也是防禦性的工具。許多企業認為「不架網站就不需要域名」,但實際上,單純註冊域名就能防止他人搶註或利用相似網址詐騙,成本只要幾百元,卻能省下未來更多麻煩。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余若凡執行長
圖/ 數位時代

從「免費申請」到「快速架站」,52168為新創打造快速數位起步

為協助更多新創企業補上這一塊關鍵拼圖,TWNIC 為歡慶25周年,今年特別規劃「52168 Go! 免費域名註冊方案」,更首度針對自112年起的新設公司與商號,加碼免費提供含「com.tw 或 .tw」及「.台灣」等兩筆域名的註冊。這不僅讓新設公司能以0元自選擁有自己的域名,及低成本建置國際品牌識別,中文域名更能讓以在地化為優先的新設公司、新創團隊或是擁有創意諧音名稱的店家,直接使用最具代表性的中文作為數位門牌。

「我們希望透過免費的方式,讓企業更容易跨出第一步,養成擁有自己數位門牌的習慣,無論是用來建品牌、做轉址,或先作為防禦性註冊,都可以開始累積數位資產。」余若凡表示。今年TWNIC方案不僅延長了申請對象的年限,也在免費之餘特別簡化申請流程,讓新創團隊輕鬆完成。余若凡說,企業只要備妥公司或商號設立證明,線上填寫資料、選好想要的域名並上傳文件,最快一個工作天內即可生效。

「我們希望讓這件事情的流程簡化到創業家們用幾分鐘就能完成申請,」余若凡笑說。不僅如此,TWNIC 也希望讓這項服務的效益極大化,不只是積極推動域名的申請,更同步規劃了後續的配套措施。申請完成後,企業可以透過「轉址教學」將域名直接連結至現有的社群媒體等平台,不需額外調整營運模式,就能立即擁有屬於自己的專屬門牌;同時,TWNIC也提供大型雲服務供應商的免費空間作為範例,提供清楚的「架站」教學,協助企業快速打造基本網站。這樣的設計,讓資源有限的新創企業不僅能輕鬆取得域名,還能在最短時間內建立屬於自己的數位家園,為品牌發展打下穩固基礎。

從「數位門牌」出發,為新創奠下品牌與信任的起跑線

對於許多初創企業而言,品牌的第一張名片,可能不是實體名片,而是域名名稱。余若凡強調,數位轉型的時代已經不是「要不要做」的問題,而是「非做不可」的基本條件。

「我們希望 52168 能成為新創的堅強後盾,從最簡單、最基本的地方,幫助他們在數位化的道路上打好地基。當企業開始累積數位資產,品牌信任也會逐步建立,整體產業生態才能變得更安全、更有韌性。」余若凡說。透過52168方案,TWNIC 不僅提供免費資源,更試圖翻轉企業對「數位門牌」的認知。對於正處於創業起跑線上的新創來說,這或許是一個最簡單,也最值得立即行動的關鍵步驟。

請上「52168 Go! 新設立公司/商號免費域名註冊」活動網站 https://52168.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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