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一:台積電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提出訴訟,主張違反競業禁止與營業秘密相關義務。
重點二:台積電指稱羅唯仁離職面談時稱將赴學術機構,未揭露前往Intel(英特爾)任職為EVP(執行副總裁)。
重點三:台積電表示,羅唯仁離職前仍要求研發單位提供先進製程技術資料,認為其高度可能洩露或移轉機密資訊。
台積電11月25日發布媒體聲明,宣布已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訴訟,被告為公司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
台積電主張,本案係基於雙方聘僱契約、羅唯仁在職期間簽署之保密與競業禁止承諾,以及《營業秘密法》相關規範提出請求。
台積電指出,羅唯仁於2004年7月加入公司、2014年2月升任資深副總經理,並於2025年7月27日正式退休; 公司認為其離職後赴英特爾擔任EVP(執行副總裁,Executive Vice President)一職,涉及競業禁止義務與機密資訊風險,因而採取法律行動。
離職前後行為爭議:未揭露去向、持續索取研發資訊
依台積電說明,羅唯仁在2024年3月調任至「企業策略發展部」擔任資深副總,該部門定位為董事長暨總裁諮詢幕僚單位, 「職責上並不需監督或管理研發部門事務。」
但台積電在聲明中指稱, 羅唯仁轉任後仍要求研發部門(職級在資深副總以下、無隸屬監督關係)召開會議並提供資料,以了解正在研發及未來規劃之先進製程技術。
台積電同時強調,羅唯仁在職期間已簽署保密條款與離職後競業禁止承諾;於2025年7月22日法務長方淑華進行離職面談時,公司提供提醒信函並告知競業禁止義務,並詢問其後續去向,羅唯仁表示將赴學術機構任職,未說明將前往英特爾。
台積電稱,羅唯仁離職後即赴英特爾出任EVP,考量其接觸之先進製程與研發規劃資訊的敏感性, 公司認為其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台積電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予英特爾 ,遂決定提告並請求違約賠償等救濟。
責任編輯:李先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