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商品」商標受到保護嗎?
元宇宙中的商標與智慧財產權,一直是區塊鏈世界中的熱門討論議題,究竟「虛擬商品」的商標受不受法律保護呢?
知名NFT項目「無聊猿」(Bored Ape Yacht Club,又稱BAYC)母公司Yuga Labs與RR/BAYC NFT的官司結果,或許能夠給我們更具體的解答。
本周,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在Yuga Labs起訴RR/BAYC NFT系列創辦人萊德·里普斯(Ryder Ripps)和傑里米·卡恩(Jeremy Cahen)侵權的案件中, 判定RR/BAYC NFT系列確實侵犯Yuga Labs版權!
里普斯與卡恩不僅打造了與無聊猿極度相似的NFT系列,其使用的行銷素材,也同樣讓人難以與「正版」無聊猿區分。
兩人聲稱,發起RR/BAYC NFT的原因,主要是諷刺並對Yuga Labs做出批評,他們曾指出,無聊猿NFT存在著隱含政治訊息,與納粹主義符號等,不過無聊猿創辦人否認了這項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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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定RR/BAYC造成消費者混淆
2022年,無聊猿母公司Yuga Labs提出訴訟,指控里普斯以及其同夥以「諷刺」為藉口,故意製造消費者混淆,賺取不當利潤,同時以對無聊猿所造成的傷害為傲。
本周,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裁定, Yuga Labs擁有無聊猿的商標權,而被告未經Yuga Labs同意,並以「可能引起混淆」的方式使用無聊猿商標出售RR/BAYC NFT項目 ,會讓打算購買無聊猿的或者追蹤其價格的用戶感到困惑。
法院亦裁定被告對無聊猿商標的使用,屬於不合理範圍,RR/BAYC的用意在於誤導民眾。
此外,被告所註冊和使用的域名「rrbayc.com」以及「apemarket.com」也極可能造成混淆,法官認為里普斯的行為出於惡意謀取利益, 且涉及域名搶註(Cybersquatting,指搶先登記含有著名企業或名人商標的域名後,再高價賣給該企業或名人以賺取利益)的行為 。
而Yuga Labs也辯駁,認為RR/BAYC應為域名搶註而賠償200,000美元,然而法院目前給予駁回,並宣布將於待審期間確定賠償金額。
無形的NFT,也屬於受法律保護的「商品」嗎?
針對法院裁定,里普斯與卡恩反駁,認為NFT是無形的,因此不受《蘭哈姆法案》(Lanham Act)保護,該法管轄商標(trademarks)、服務商標(service marks)以及不當競爭(unfair competition)等,針對侵權以及虛假廣告提供保護。
然而法官認為, NFT做為虛擬資產,仍然可因其獨特性、可追溯性,以及品牌聯想性而被視為符合《蘭哈姆法案》所界定的「商品」。
受到Yuga Labs提告事件,以及精品品牌愛馬仕告贏Metabirkins創作者梅森·羅斯柴爾德(Mason Rothschild)的案例影響,來自紐約Amster, Rothstein & Ebenstein智慧財產事務所的律師馬克斯·弗恩(Max Vern)表示,許多公司即便沒有販賣數位資產,也都紛紛開始申請NFT商標權。
弗恩說明:
Yuga Labs以及愛馬仕的官司,成為少數與NFT商標法有關的案件,雖然在未來的相關訴訟當中,這兩場判決都能做為參考,我們仍需要更加明確的法規與答案來處理數位資產中的商標問題。而除了項目方之外,做為項目持有者,也應該對於手中的NFT商標權,擁有更深入的研究與了解。
資料來源:NFTevening、CoinDesk、Observer
核稿編輯:高敬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