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鏈上預測大選恐觸法!從三大面向解析
編按:
雲林縣警方近日在網路巡邏過程中,發現去中心化預測平台Polymarket上出現台灣總統大選的預測市場,檢調單位於12月14日展開行動,日前動員70多名警力,兵分多路,同步前往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宜蘭縣、彰化縣等地蒐證,約談17名參與的「預測家」,並查扣5501枚USDC(約為17萬新台幣)。
針對這次PolyMarket賭盤的民眾參加台灣總統選舉的賭局,遭到檢察官和調查官約談偵查的事件,我會從以下3個層面去分析。
檢調單位會如何追查?
首先要強調的事情,為「保護社會健全良善的經濟秩序」在台灣賭博是非法的,因此以總統誰當選開賭盤,依照刑法就可以處罰。
除了刑法外,台灣更在「總統選舉罷免法」中明訂「禁止以選舉、罷免結果」為賭博標的,其目的是旨在避免境外勢力介入影響結果,導致台灣的民主制度及國家安全被破壞,舉例而言,藉由境外資金來調控賠率,進而達到影響選舉結果的目的。
在維持社會秩序跟國家民主安全的雙重目的下,只要發生和總統選舉相關的賭博事件,台灣檢警單位會積極追查。
但是,如果賭客是用冷錢包加上國外的VPN加入PolyMarket,警方在追查上就會比較困難。
有無任何過去案例?
台灣的電信偵查大隊,對於採用加密貨幣的博弈集團追查一向非常積極。
實務上,檢警對於是否涉犯台灣以選舉罷免法之賭博罪採廣義認定,即使一博弈平台不涉及台灣人,只要有中國人加入賭局,該平台仍然成立賭博罪。
因此,有許多以台灣賭客為客群的博弈網站,架設團隊在台灣被調查及判刑, 不過對於去中心化的平台籌辦的選舉賭局,台灣的司法實務上並沒有前案。
誰會該當本罪?
賭博罪在台灣較易成罪,只要跟賭博事件有牽連的人員有成立犯罪之可能,包含加入的賭客,推廣此賭局的KOL,以及提供平台的Polymarket。
只是這邊要澄清,法律上可否成罪跟犯罪後台灣可否執行是兩回事。
台灣的司法在執行上會因為地域有所限制,像台灣如果真的要偵辦Polymarket,頂多只能處罰到Polymarket在台灣的entity(諸如:服務提供商、工程師等等)。
但相反的,可以被警方追查的KOLs(意見領袖)或Traders,就會是在台灣司法權的效力所及。關於KOL,近期就有案件是台灣檢察官將推廣交易所的KOL轉為詐欺案件被告,準備進行起訴。從這趨勢可以看出, 即使是推廣的KOL,也有被認定為犯罪參與人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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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高敬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