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本聰」不告了!撤訴12名比特幣開發人員
一直以來聲稱自己為中本聰、社群暱稱「澳本聰」的澳洲電腦科學家克雷格.萊特(Craig Wright),繼3月在英國最高法院審判中,被法官判定為「不是中本聰」後,又於上週末(18日)撤銷對12名比特幣開發人員的訴訟,《比特幣法律辯護基金》(Bitcoin Legal Defense Fund)也於上週證實了該消息。
該訴訟最早在2021年由「澳本聰」萊特提出。萊特聲稱他旗下的鬱金香交易公司(Tulip Trading)擁有110,000顆比特幣(市值約73億美元),但在一次駭客攻擊中喪失了該筆資金的私鑰。
此後,他要求12名比特幣開發人員更改比特幣的原始代碼,讓他能重新取得這筆巨額資金的掌控權,不料卻遭到開發人員們拒絕,萊特在一怒之下把12名開發人員一起告上法院,認為比特幣開發者作為一群「受託人」,必須以區塊鏈用戶的最大利益為依歸,因此對於幫忙恢復丟失的比特幣有責任,該訴訟案被稱為「鬱金香交易公司vs.比特幣協會」案。
比特幣開發人員表示,萊特的要求 是希望以開後門的方式「分叉比特幣」,把喪失掌控權的隨機比特幣直接分發給他,是相當不合理的要求。此外,後門在區塊鏈的運作機制內,也起不了作用,因此拒絕萊特的要求。
該訴訟引起比特幣社群的憤怒,《比特幣法律辯護基金》代表12名開發人員進行訴訟,並收到來自各界的熱烈捐款,其中最大的捐款人為比特幣擁護者、推特(現為X)創辦人、現任區塊鏈公司Block的創辦人兼執行長傑克・多西(Jack Dorsey)。
傑克・多西也在個人的X上轉推了開發人員官司的好消息,並用簡單的「W」回應此次比特幣社群的勝利。
英國法院:「澳本聰」非中本聰
除了「鬱金香交易公司vs.比特幣協會」案外,在過去五年,萊特一直利用自己是比特幣發明人的名義,不斷對比特幣開發人員、及其他相關加密貨幣產業業者提起訴訟,指控開發人員及業者對比特幣代碼的更改,以及從事比特幣業務,侵犯了他這位「作者」的「智慧財產權」。
由Block、Coinbase、微策略(MicroStrategy)等眾多加密公司組成的《加密開放專利聯盟》(簡稱COPA, Crypto Open Patent Alliance),對澳本聰的蠻橫行徑終於忍無可忍,在今年二月對英國法院提起告訴,要求法院對「澳本聰究竟是不是中本聰」一事做出裁定,若法院裁定萊特非中本聰,未來萊特不得再以中本聰名義自居、發起智財權訴訟。
經過六週的審判後,在上(3)月,主理本案的英國高等法院法官詹姆斯·梅洛爾(James Mellor) 作出 四點裁決 :「 第一,萊特不是比特幣白皮書的作者;第二,自2008年至2011年間,萊特博士並不是使用「中本聰」名義在網路上活動的人物;第三,萊特博士並不是創造比特幣系統的人;最後,萊特博士也不是比特幣代碼原始版本的創作者。」
法官表示證據是壓倒性的,COPA、甚至是萊特自己提名的三位法院文件鑑定專家分析了萊特提供的各項資料,均發現了數百個涉嫌偽造及竄改之處,因此作出裁定。
訴訟案件滿天飛,英國法院凍結「澳本聰」全球資產
法庭文件顯示,萊特曾在訴訟開始前,向COPA提出庭外和解,以避免不斷增加的法律費用。但在和解條件中,萊特強迫COPA接受他是中本聰的說法,並允許他以中本聰名義再度起訴他人,遭COPA斷然拒絕。
上(3)月14日, 法官詹姆斯·梅洛爾剛裁定「澳本聰非中本聰」 ,判萊特敗訴後,COPA發現在3月18日,萊特開始將旗下公司的股份轉讓給總部位於新加坡的一家私人基金公司,似乎在藉由「脫產」,逃避訴訟失敗後應賠償的大筆法律費用。
針對此情況,法官詹姆斯.梅洛爾對萊特的資產頒布「全球凍結令」,避免澳本聰將名下600萬英鎊(約740萬美元)的資產脫手。
另外,法官梅洛爾也停止了另外兩個案件的審理——包含萊特對Coinbase和Block提起訴訟,宣稱他對比特幣區塊鏈的數據具有擁有權,兩間公司侵犯了他的權利。而「澳本聰非中本聰」的判決,也將影響萊特其他正在進行中的訴訟結果。
撤訴對比特幣協會的《鬱金香交易公司》,以及在挪威對一名開發人員的訴訟,可能是萊特放棄當中本聰的一個暗示,畢竟現在對他來說,要將其他訴訟推向有利自己的方向已變得十分困難;在向英國法院證明自己是中本聰的訴訟中,萊特也被證實創造大量偽證、試圖欺騙法庭,若被判有罪,萊特恐將面臨罰款及監禁等刑事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