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長後短的廣告CF露出模式
先長後短的廣告CF露出模式
2008.12.02 | 行銷

廣告是大眾行銷產出的核心,而廣告CF更是大眾廣告的核心。從廣告CF可以看出行銷活動的主軸概念與傳播重點,是瞭解行銷意涵最簡要的途徑。此外,好的廣告更會對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產生直接影響。例如從東方線上2008年版E-ICP東方消費者行銷資料庫顯示,有80.0﹪的人認為「看電視是最主要的娛樂來源」,有64.4的人認為「寧願購買知名品牌的產品,品質較有保障」,有63.0﹪的人認為「不會購買廣告格調低的產品」,有50.6﹪的人認為「有大量廣告的商品應該比較可靠」。由此可見藉由電視廣告CF提升品牌知名度與產品理解度,進而促進好感度,可對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產生非常明顯的影響。因此電視廣告CF是行銷有效的傳播工具。

但是電視媒體成本昂貴,因此也影響(或侷限)廣告CF的呈現模式,在分秒必爭的成本考量中,廣告CF往往必須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呈現主軸,同時期待能感動目標族群。

若從跨國分析來看各國的廣告CF呈現方式,可發現日本的廣告費用非常昂貴,短秒數的廣告CF佔了相當比例,常常必須在很短時間內切入重點,達成傳播目的。而廣告創意執亞洲地區牛耳的泰國,卻可常看到深富創意的長秒數廣告,不僅可突顯泰式幽默,而且巧妙連結行銷策略,讓人印象深刻。就台灣而言,廣告秒數也是廣告主與行銷人員錙銖必較的地方,在正常狀態下,一般廣告呈現方式往往是20-40秒。

然而對創意人而言,秒數的限制對其創意多少會產生侷限。廣告CF應該避免直接訴求產品利益點的模式,最好能透過情境演譯,直接感動到消費者心理深處(consumer insight)。這些演譯需要一些秒數來呈現。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有些廣告CF,在拍攝時多是長秒數(例如60秒、90秒、或120秒),在播出一段時間後,剪成20-40秒的版本做露出。這樣的模式下,前期是想以完整秒數向目標族群傳達完整概念,在接觸率達到一定比例後,已經在目標族群心中留下清楚印象,後期則以短秒數持續與目標族群做溝通,進而引發消費動機。

這種模式,在傳播訊息上,「訊息清楚溝通」與「誘發購買動機」是兩大重點。例如最近引發討論的「2008 Ford New Mondeo」廣告,有兩篇:【工作篇】與【家庭篇】。在這兩則廣告剛開始在電視上播出時,先以90秒完整秒數與目標族群做溝通,其呈現方式與音樂性都讓人印象深刻,因此引發許多討論。而在露出一段時間後,就以較短秒數持續與目標族群做溝通。因為之前已經接收到完整的訊息,且已記憶在心理,所以在接觸短秒數的版本時,就會自然把之前印象套到目前的廣告片。對廣告主與行銷人員而言,這種模式可以將媒體預算做更有效率的應用。

以上探討可發現在電視廣告昂貴的情況下,秒數的計算必須相當精確,長短秒數的搭配應用有時候可以收到更有效率的曝光效果。因此廣告主與行銷人員有時候會採行一種「先長後短」的廣告露出模式:先期長秒數創造好感度與理解度,甚至引起矚目與大眾討論。後期短秒數但大量曝光創造指名度與促購度。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模式其成功關鍵在於是否能順利將長秒數的好感度與理解度「移轉」到短秒數,喚起目標族群心中的印象與好感,進而在後續持續接觸到曝光訊息時能採取行動、進而消費。這方面需要策略、創意、製作、媒體等層面更密切且精準的合作。

隨著網路興起,傳播媒體選擇多元化,傳播內容的組合可能性也有更多延伸應用。因此我們發現除了上述的方式外,廣告CF似乎有了更多的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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