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稱台灣網路史上最倒楣的「鬍子約炮」事件,起因是某高材生誤以為PTT性版的公共帳號為真人,發信約一夜情。
由於版規規定發「約炮信」者公布帳號與內容,版主就照版規處理。這帳號是該位網友高識別度的網路身分,於是很快地他的真名、就讀學校、興趣、女友照片全都被網友找出來。這些都是用Google等網路工具可找到的公開資訊,最後主流媒體跟進,在全國版面公布他的姓名、系所。
追究起來,最嚴重違反倫理的是主流媒體,一位對公眾利益毫無傷害的學生,因為一項在這時代不算奇特的性癖好,主流媒體竟選擇公布他的隱私。但網友「順手查一 下」、「貼一下」的動作,累積起來造成的實質傷害,卻遠超過主流媒體。要說製作「懶人包」的網友需負最大責任嗎?其實在PTT製作懶人包有遏止鄉民繼續討 論、揭瘡疤的功效。
侵犯人權的波濤洶湧,但我們無從阻斷,因為我們都是參與者與旁觀者。「無涉公眾利益的個人隱私不應公開討論」,這對人 格權最基本的尊重,並不是這社會的共識。也許多數人並不會主動揭人隱私,但看到八卦話題會想追蹤,直到八卦到自己頭上時才會生氣。而新的微網誌時代更助長 八卦風氣。
大部分噗友、推友與新興的「書友」(Facebook)會認為「這是我的地盤,要說什麼是我的言論自由」,即使有上鎖、只對特定人開放,但網友的喃喃自語,可能瞬間就有數百人看到,加上方便的二手傳播,恐怕許多網友已經在無意中犯了「公然侮辱罪」。有時看到網友在微網誌中具名指 責他人輕浮、占人便宜,不禁想著假如大家都把微網誌當成私人領土,在習慣八卦化的台灣社會,恐怕還會不斷爆出新聞事件,遲早會導致自殺憾事。
某 些網友習慣把可用其他方式處理的私人問題,丟到網路上供人討論。如業務往來稍有不順,就丟到微網誌念幾句;客戶人員服務不周到,就揚言要寫部落格反擊;工 作上看不順眼的對象,就在部落格上冷嘲熱諷。恐怕多數網友,包括我,都做過這些事情。當人肉搜索侵犯隱私讓人驚悚時,問題根源不就出在我們對網路上公與私 的界限,從來不做堅持?
有研究者指出,台灣家族對小倆口「婚姻」介入程度不只高於歐美,也比中國、東南亞嚴重,導致許多婚姻關係緊張。
對私領域的不尊重、對個人權力的過度伸張,看來是台灣的民族性。如果這些八卦的力量能分一%到真正公共事務的實踐與探討上,台灣早就是亞洲強國了。(原載於數位時代雜誌第18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