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 Friday】我看 Now.in 爭議 (落落長)
【Mr. Friday】我看 Now.in 爭議 (落落長)
2012.03.08 | 人物

Radio

cc via flickr

我看現在大家都群情激憤。單純訴諸群眾是沒有用的,群眾會帶來很多情緒,可是對於事情有沒有幫助?有,但看情況,很多時候那幫助不大甚至可能是負面的。美牛事件是這樣,Now.in 的事件也有一點這樣。

Now.in 我自己沒有親身用過,但是我在學校的時候也玩過網路電台,大概了解這個 web radio 的運作原理,也知道光是要處理頻寬跟 scalability 的問題可能就要搞得焦頭爛額。但是說到音樂播放版權要說沒聽過爭議是不可能的,從成大 mp3 到 Kuro、ezpeer 官司事件,一般島民倒也知道音樂播放這塊是有爭議的。如同 inside 這篇文章說的,Now.in 創辦人自己大概也有個底啊。

只是台灣的音樂版權向來混亂,又有詞曲著作權又有錄音著作權又有重製權一堆有的沒的,許多歌曲光是要找齊所有著作權人就讓人頭疼的要死,更別提如果當中只要有一個單位存心來找你碴,你就得沒輒了。雖然我前幾篇文章念過 KKBox 上面的歌沒有對岸那麼齊,但我也知道 KKBox 其實是花了很多時間心力去喬這個事才成。

是說,要不是瞄準音樂在公播上面的爭議,中華電信也不會搞一個 Hinet 放心播 這東西。誰喜歡被限制播什麼歌啊,

Now.in 還有一個問題是我還沒看到別人提過的,就是國際播放的授權費問題。今天 Now.in 又不是只有在台灣播,從 alexa 上看來最捧場的國家依序是台灣、阿根廷、希臘、智利、香港、葡萄牙…(難怪粉絲團上一堆西班牙語),如果今天來抄台的是美國的 RIAA ,我也不會太驚訝,我曾經在這篇文章寫過:

美國版權部門(U.S Copyright Office)裁定線上電台每次播歌都要付錢給唱片公司及音樂製作者, 多少錢呢? 根據這篇CNN財經舊聞, 當時的裁定是每一首歌每一個聽眾, 要付0.007美分. 這是當時唱片公司要求的一半價格, ……

到了2010年呢? 0.001953*1000= 28美元 = 840台幣, 各位想想看, 才播了15首歌就要付掉800台幣的版權費, 幾乎所有的網路電台通通不要玩了嘛! 事實上此新聞一出, 幾乎所有的人直覺都是: 像Pandora這類的網站都直接關門大吉算了! 費城有家網路電台叫WXPN, 還寄信給所有會員說, 照這個模式計算, 他們未來一年得一百萬美元給唱片公司, 如果情況再不改變, 它們準備要說Sayanora了. 所有AM/FM廣播電台也嚇得都龜縮回去玩他們原本的廣播設備, 至少不需要付這麼高的版權費. 對於其他線上點歌聽歌系統(如KKBox), 若照此標準計算, 應該也通通是得關門大吉.

 

這也是後來許多美國本土的網路電台(Pandora、Turntable 等)服務都先限制美國境內而已,因為他們知道如果還要花時間搞國外的版權可能會先搞死他們自己。Now.in 看來還沒有想過海外播送的部份?如果今天提告的是阿根廷的唱片公司,難道 Now.in 已經準備好要打跨國官司了嗎?

另外講到唱片業者這地方,我好像沒看到什麼唱片業的人對 Now.in 發表意見,無從得知他們的想法。我其實不會覺得他們都是恐龍,但有時候我覺得他們像是… 怎麼說呢,Now.in 的創辦人看著自己花了兩年心血的東西被調查局下令關掉,噗一下就沒有了。那唱片業的業主大概就像是看著自己花了三十年心血的東西,在網路時代來臨時,噗一下就… 而且還不是那種爽快的死喔,而是每年以幾十趴的速率往下掉,唱片銷售十年內掉到只剩十分之一的產值。那是一個… 凌遲。你看著你整個行業內的好友、同事、員工紛紛裁員、離職、轉行、前進大陸、改辦演唱會….。要說對於網路業沒有遷怒(尤其盜版;還有人說那是必要之惡) 我想是不可能的。

當然,我也只是說說而已,我很難體會那種心情,但你知道這種時候訴諸網友公幹唱片業者不是什麼聰明事,這只是徒增對立罷了。

還有,我覺得一些做創投、育成的人應該先帶頭冷靜下來,看能幫大家提供什麼法律協助,先教大家清楚的法律知識。帶頭罵政府雖然很爽,但是有幫助到創業的人嗎?沒有吧,只是讓大家對環境更灰心更不想出來創業而已,要罵的話,有我們這些部落客就好了嘛。

最後,附一個我看過的討論,看完我可以理解為什麼 Now.in 的創辦人會氣得說 “我懂技術但是不懂法律” 了…

http://www.copyrightnote.org/eclqna/clqna.php?op=showcontent&id=118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空中大學實習時,用線性剪輯(註:線性剪輯,是用專門的機器用錄帶子的方式作影片剪輯,與電腦的什麼威力導演、會聲會影是完全不同的東西,它不是用電腦,是用錄影機搭配機器,錄一段剪一段,比用電腦難度高出很多,是早期的作法。)作了一個介紹十三行博物館的影片當作期末作業,裡面配樂使用了兩首商業音樂,分別是馬修連恩的「高屏美地」(風潮唱片),以及陳建年的「出航」(角頭音樂)。雖然是用線性剪輯剪的,但我後來有把它轉錄成電腦影片檔,自己留著收藏。

我在暑假時看到台北縣政府有一個影片比賽,內容只要與台北縣人物風景有關即可,剛好我這則影片是在淡水,所以決定拿這則有片參賽。當時的想法很天真,想說已經有現成的作品,應該是很輕鬆吧。

作品本身不花力氣,麻煩的在後面。因為我使用商業音樂,而主辦單位有特別要求必須取得授權,又因為我使用兩首不同公司的曲目,所以以下分兩邊說明。其實問題癥結點在於,主辦單位要求,假若得名必須一定要能夠「公開播映」,就是這個環節讓我遭遇很大的問題。

一、陳建年(角頭音樂)
角頭版權部這邊提到,假若得名,必須支付比賽所得獎金的30%,作為給創作者的創作鼓勵之類的。此外,因為牽涉到公開播映,他必須徵詢原作者(也就是陳建年)同意。所以我一直在等他回覆,但後來打去時,對方表示陳建年換單位了(他真正的職業是警察,在蘭嶼)找不到人。因此,我自行展開尋人,因為他的專輯「東清村三號」的意義,就是他當時派出所的地址,但是有地址不知道電話,所以在GOOGLE上確認東清村三號就是東清派出所,然後在什麼警政署之類的網頁找到電話打過去,對方說他已調職,給我另一個朗島派出所的電話,我打過去,竟然順利跟陳建年通上話了!當他知道我是學生,且是非商業用途,很爽快答應我用,並願意幫我聯絡角頭音樂的版權部,表示他願意授權。(我後來看他網誌,才知道他跟角頭音樂的工作人員關係很要好)。更巧的是,他說他其實也已離開朗島,他是回來辦交接的!而我就這樣正巧堵到他了!但我也跟他抱歉,竟然找人找到這裡來,但他也表示沒關係。總之他真是好人!而且他也說30%不用了。

其實陳建年這邊不是問題所在,真正麻煩是馬修連恩。

二、馬修連恩(錄音:風潮唱片;詞曲:華納音樂)
風潮版權部提醒我,馬修連恩的詞曲著作權屬於華納音樂,所以我必須兩邊都去談(註:說明一下,風潮的著作權是錄音部分,因此假如我使用風潮發行的馬修連恩CD,就必須同時跟風潮還有華納談,但假如我找人自行演奏馬修連恩的作品,我只需要找華納談。)。風潮這邊說他們只願意免費授權給學生,因此我必須證明我是學生。我目前是研究生,但影片是大學時作的,對方表示要有「大學」的系辦蓋章,我必須自行打一份作品簡介拿去系辦。好了以後,把簡介連同回郵寄給風潮,他們會開授權書給我,我都照作了。
然後是華納這邊,一開始找得有點辛苦,因為他們官網做得很爛,我根本找不到版權部的電話。我後來是上馬修連恩的官網,寫信問他的經紀人,才要到華納版權的電話。華納這邊只要求我寄作品簡介電子檔給他們看一下即可,之後回覆表示,只是參加比賽,不需要作特別授權,但若得獎牽涉公開播映就要申請。

到此我想說應該大功告成了吧,但為求慎重,我又致電主辦單位,主辦單位竟表示,我在投稿時必須「肯定」假若得獎之後能夠播映。但我不解的是,我又還沒得名,也可能根本到最後沒得名,怎麼現在就要我提供授權?

我又再次致電風潮,對方表示關於公開播映問題,要去找音樂著作權人協會,”ARCO”,以及”MUST”。最讓我不爽就是ARCO,他碼的就是死要錢。我跟他表明我是學生,參加非商業用途公部門比賽,而且我雖有得到獎金,但是事後的公開播映並未得到利益。我很不能理解,我沒得到利益,而且也不是我拿去放映,是台北縣政府拿去放映,(主要播放地點如政府網站,公益用”第三頻道”)等等。我表示,能不能以「相對」金額付款,例如得獎金額的10%,之類,對方不接受,說必須是「絕對」的金額,而且要取得授權必須開出明確的使用範圍,假如你要在捷運站月台的小電視放,幾個月台都要寫出來,一個月台大約1500!我都還沒得名也不一定會得名,你覺得我拿得出來這個資料嗎?況且再次重申我又不是主辦單位,我哪知道要在哪裡放映的詳細資料?

關於MUST這邊,則是陷入與主辦單位認知不同的問題。MUST表示,在網站上公播,那應該是網站所有人(即台北縣政府)來談,不是我。但我把這件事告知台北縣政府主辦單位,對方竟然是要「我」談,還說規章寫得很清楚是要作者提供完整授權,啊到底是怎樣啊!

最後再抱怨一下台北縣政府新聞處,我對他們這樣的作法真的很不能苟同。我今天已經取得「參加比賽」的授權,但我卡住的是「公開播映」的授權。先不管法律規範如何,但我覺得,播的人又不是我,我只參加比賽、盡我本分,結果是要拿去播的人什麼忙都不幫,錢也不出(風潮表示,在網頁上播放費用一年6000,北縣府表示參賽者自己要出,換言之假若得名,6000是跑不掉)。此外又要在公用頻道放,又要被ARCO收費。然而我也不能選擇「不播」…

因為是線性剪輯,不像非線性剪輯想換音樂就換,所以被這長達一個月的接洽搞得心力交瘁。比賽截止日已經要到了,我投降,我只是個學生,我還要準備開學,我有我的生活,我也請不起法務來跟你們周旋。更何況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得名,花這些時間精力可能是白忙一場。如果我今天是確定已得名,當然是拼了命也得解決問題啊!但不是嘛!所以我放棄參賽了!

如果要說我有什麼錯,那就是我為什麼要用別人的音樂呢?是啊!我得到教訓是,
1.非線性剪輯剪輯專案檔一定要留著,才能換音樂
2.請結交會作曲的朋友
3.千萬別碰馬修連恩的音樂,太複雜了

我相信創作者都是好人,像陳建年答應之爽快連我都嚇到,但問題是那些著作權人團體,以及疊床架屋的法律架構、權利歸屬,真的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我對法規不甚了解,很多地方說不定是我的錯,但總之,我認輸了!

不過這邊也要提一下,各公司的版權部態度也都相當不錯有耐心,前前後後各接了我十幾通電話,但我只能說,目前的制度,是不是有什麼可以改進的空間呢?我深刻體會到,著作權制度在某些層面,反而限制創作發展!


最後,我推一下這篇,

 專訪馮昌國律師:從 Now.in 案,看著作權法保護了誰?

出自MMDays/ Mr.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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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體驗成行動網路新戰場!Opensignal 揭台灣大哥大奪「雙料冠軍」,連網穩定撐起高負載影音與 AI 協作
影音體驗成行動網路新戰場!Opensignal 揭台灣大哥大奪「雙料冠軍」,連網穩定撐起高負載影音與 AI 協作

現代人手機不離手,通勤時滑短影音、午休追串流影劇、下午開視訊會議,網路影音應用成為工作與生活的普遍情境。然而,一旦畫面卡頓、畫質不穩,或聲畫不同步,使用體驗立刻打折,甚至影響工作效率與專業判斷。

也因此,網路品質不再只是「快不快」的問題,更關乎能否在高使用量的日常情境下,維持穩定、連續的表現;對此,第三方評測也採用更貼近使用者情境的方式衡量網路體感。而 Opensignal 最新報告指出,台灣大哥大在影音體驗相關項目是業界唯一同時拿下「影音體驗」與「5G 影音體驗」雙項獎項的電信商,其中,關鍵的差異是什麼?

為何「影音體驗」是網路品質的關鍵指標?

愈來愈多消費者入手旗艦機,追求的不只是硬體規格,還有流暢的 AI 應用與多工協作。然而,無論是視訊即時翻譯或雲端會議,這些高階功能都有一個共同前提:網路必須穩定。一旦網路品質不佳導致畫質下降或音畫不同步,旗艦級的 AI 功能將形同虛設。

這也意味著,檢驗網路價值的標準已經改變。如今,不能只看單點測速的瞬間峰值,更重要的是高負載情境下的耐力表現。因此,比起單點測速,影音體驗會是更完整的測試標準,直接挑戰了網路在室內深處、移動途中或人潮聚集時的網路實力;而唯有在長時間串流下依然不卡頓、不降畫質,才稱得上是高品質的連線。

換言之,隱身在硬體背後的電信商,才是發揮旗艦機性能的關鍵;唯有透過最佳網路品質,才能讓手中的旗艦機既是規格領先、也是體驗領先。

唯一影音體驗雙料冠軍,Opensignal 權威認證的有感體驗

雖然相較於測速數據,影音體驗更貼近日常使用,但也更難量化。對此,國際權威認證 Opensignal 的「影音體驗分數」,依循 ITU 國際標準,透過真實用戶裝置在行動網路上進行影音串流的實測數據,觀察不同電信網路在實際使用情境下的表現。

簡單來說,評測聚焦三項核心指標:影片載入時間、播放期間的卡頓率,以及畫質(解析度)是否能穩定維持。使用者從開始播放到持續觀看的整體品質,分數以 0–100 呈現,分數愈高,代表在三項指標的表現愈佳。相較於單點測速,這類評測更能呈現長時間、高使用量下的網路品質。

人流情境不降速.jpg
圖/ 數位時代

而在今年最新公布的 Opensignal 評測中,台灣大哥大獲得「影音體驗」獎項唯一雙料冠軍。其中,「整體影音體驗」為全台獨得第一名,「5G 影音體驗」則與遠傳並列第一。

之所以能在影音體驗拔得頭籌,關鍵在於台灣大哥大目前是全台唯一整合 3.5GHz 頻段 60MHz 與 40MHz、形成 100MHz 總頻寬的電信業者,亦是現階段全台最大 5G 黃金頻寬配置。頻寬愈寬,代表單位時間內可傳輸的資料量愈大;在大量使用者同時進行影音串流、視訊互動的狀態下,更能維持穩定傳輸、減少壅塞發生機率。

台灣大獲權威認證,NRCA技術撐起穩定基礎

除了頻寬帶來的流量優勢,台灣大哥大也採用「NRCA 高低頻整合技術」,也就是透過高低頻協作,讓 3.5GHz 負責高速傳輸、700MHz 補強覆蓋與室內連線,改善室內深處與移動情境的訊號落差,提升連線連續性。

同時,為了讓住家、通勤動線、商圈與觀光熱點等高使用場域維持穩定表現,台灣大哥大已在全台超過213個住宅、觀光及商圈熱點完成 100MHz 布建,提升人流密集區的網路覆蓋率。

5G高速(小).jpg
圖/ dreamstime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 Opensignal 評比中,台灣大哥大還拿下了「5G 語音體驗」與「網路可用率」兩項第 1 名,累計獲得 4 項獎項。這意味著不僅具備影音體驗優勢,在語音互動與連線率等關乎用戶日常應用的基礎指標,皆有亮眼成績。

尤其,隨著影音與即時互動成為新世代的工作常態,網路品質的重要性只會持續上升。無論是遠距協作所仰賴的視訊與畫面共享即時同步,內容創作對直播與即時上傳連續性的要求,或是 AI 視訊互動、即時翻譯與會議摘要等新應用,都高度依賴低延遲與穩定的資料傳輸。網路品質因此不再只是連線條件,更是支撐內容生產、協作效率與新應用落地的基礎能力,甚至直接牽動競爭力。

而台灣大哥大經 Opensignal 認證、於多項關鍵指標領先業界,不僅將成為 AI 時代的重要後盾,也讓使用者能更充分發揮高階手機的效能,把「快、穩、滑順」落實在每天的工作與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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