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沒有萬年不敗的行銷方案?打開你的皮夾,裡面可能有隔壁巷子飲料店的集點卡、服飾店滿額VIP集點卡、一檔檔超商點數貼紙,每張信用卡都期待你掏出來消費領紅利,行銷需要話題,客戶需要維繫,點數就是源源不絕的話題和最佳溝通媒介。
台灣最大的聯合集點卡快樂購、日本最大的購物點數發行網站樂天市場,兩位總經理--梁錦琳與江尻裕一都看好點數經濟的大效力。梁錦琳表示,卡友消費客單價是非卡友的三倍;江尻裕一說明,日本樂天行銷策略只要有點數,就能創造市場第一的大規模。
對於未來消費環境,兩位同時對行動網路投以關注,梁錦琳提醒實體通路企業,面對網路需要採用虛實並進的兩手策略,一方面經營數位行銷,從網路上拉進更多客人,一方面加強實體賣場的附加體驗,例如娛樂感、價值感;江尻裕一則是指出過去桌機時代最有力量的入口網站,到了行動時代關注漸少,更多的行動社群將會掌握更多的影響力。
[梁錦琳]現任HAPPY GO快樂購總經理。經營發卡量超過1000萬的快樂購聯合集點卡,懂得如何從點數看市場,了解台灣民眾消費生活。過去曾任職遠傳電信策略暨行銷事業及商品管理營運部門副總經理、智威湯遜互動策略行銷公司總經理,對創新行銷有深度理解。
[江尻裕一]現任台灣樂天市場總經理。日本最大電子商務集團樂天市場,進軍國際第一站就選在台灣,由中文流利的江尻裕一經營,透過站內紅利點數,創造台灣樂天經濟圈。擔任過So-net營運長、中國Sony電腦娛樂本部總經理、香港Sony市場推廣本部總經理,擅長虛擬產業營運。
Q:兩位各自經營實體點數卡與虛擬購物點數,當初是怎麼開啟點數經濟的?
梁錦琳(以下簡稱梁):HAPPY GO是2005年開始,我們是從點數起家,非常專注於做點數。因為那時台灣市場基本上只有銀行的信用卡有點數、航空哩程有點數,各家做些各自的點數。我們在想,如果能做一個平台,單純的、獨立的,大家都把點數放在這邊,累積量就會很快,現在發卡量已經超過1000萬,所以我們是完全做點數起來的。之後走到電子商務,經營另外一個重要的零售通路GOHAPPY網站,將來手機或是電視,技術到哪,我們就到哪,需要不斷地拓展下去。
江尻裕一(以下簡稱江尻):日本樂天電子商務範疇非常廣,集團行銷全部都是用super point超級點,只有點數而已,很少對外做廣告。點數就是價值(value),沒有價值就沒有人要。點數好用,是因為馬上可以使用,就像錢一樣。而且點數跟網路的關聯度高,因為消費者知道點數多少,馬上用到多少點。而且消費者希望要趕快用完,因為它沒有利息。
Q:愛用點數的消費客群,他們的面貌大致是怎麼樣的?
梁:HAPPY GO主要是從實體通路發卡,所以以女性為主。年齡上就是比較「熟」,大概是30到45歲左右。剛開始的時候,男女比例落差曾經高達八比二,可是現在我們已經接近到55%:45%,原因是因為我們陸續加入加油站、便利商店等。我必須要講,大部分的男生基本上對於持有點數,第一個反應是:「這是我姊姊、我媽媽、我女朋友的。我?這樣太娘娘腔了!」可是漸漸地他發現加油站、超商也可以累積點數,很方便,使用量就上來了。現在年齡層也開始往下走,低薪時代,使用點數也是重要的聰明理財工具。但是真正使用得很頻繁的,我相信還是女性,女性每次消費就會使用,男性比較會算效益,喜歡一次換大的。
江尻:男生,就是怕麻煩啊(笑),所以就喜歡累積多一點,一次把它用掉。我覺得男女對點數的敏感度可能是不一樣的,但是接受度應該是一樣的,因為那只是消費習慣不一樣而已。男生買的東西,跟女生買的東西不一樣,譬如說網路購物的話,男生買3C商品比較多,女生就是衣服、化妝品等,所以購物單價也不一樣,購買頻率也不一樣,自然而然使用點數的習慣,或說是敏感度就不一樣。
Q:HAPPY GO深入台灣主力消費市場,這些年來消費行為最大的改變是什麼?
梁:我覺得「消費」本質上沒有太大的改變,因為「採買」並沒有改變,以前講以物易物,到後來有大眾市場的概念。如果說改變,「模式」上可能有,只能講是在購買通路上的改變,和購買決定的過程可能有點調整。這一、兩年來,基本上最大的改變,我覺得是手機。
過去消費方式是,人走到店裡面,實際看到商品,透過店員介紹,然後購買。現在,採購過程中的主導權漸漸回到消費者,他更自主地做出購買決定。自主的來源,來自於透過科技應用,他能直接地、更早地取得資訊,不管是透過手機、網路等新環境。消費者現在走到了店裡面,還可以隨時上到網路上,瀏覽根本不認識的人給的購物意見,或是連上Kiosk(多媒體機台)看到商品資訊。這其中包括載具的改變,讓我們比較容易接近資訊。消費者決定行為的改變,然後影響到品牌行銷上面的挑戰。
Q:從實際營運成果來看,「點數」是否真的能帶動消費?
江尻:剛開始我們大概花了一、兩年的時間都是在說明,當時連發放30倍點數,市場上也沒反應,我們就是殺殺殺,讓消費者慢慢習慣,就可以應用到很多層面。像我們的點數馬拉松,在一間店購買是1倍,兩間店2倍、三間店3倍??,跨店十家就是10倍,而且是這期間所有消費都送10倍點數。為什麼做這樣的活動?因為我們知道跨店消費的消費者,以後都會很喜歡買東西。第一個好處,對平台來講,就是培養多一點顧客;對消費者來講,真的很好玩,因為短短一、兩天內去十家買東西不容易,所以就拚命找要買的東西。
梁: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卡友和非卡友的客單費用。在大多數的百貨通路,卡友的平均每筆消費至少是非卡友的兩倍到三倍;在便利商店,基本上客單費用則是三倍,然後使用頻率也有五倍的差距。邏輯很簡單,一個好客人,他的花費越高的時候,拿到的點數就越多,他就會更願意再回來。所以不管是百貨公司還是大賣場都有益處,因為非卡友可能一個月去消費一次,卡友有可能每周都去消費。(攝影╱林衍億)
原文刊於數位時代雜誌2013年2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