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IT(麻省理工學院)媒體實驗室的教授與學生們,除了做研究與專案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與我們的「金主」(贊助廠商)報告我們的成果。目前的贊助廠商將近百家,因此我們幾乎每個禮拜都有一次以上的機會跟各式各樣的廠商交流。對廠商來說,直接跟學生聊天可以讓他們最快了解進度。聊著聊著、畢業後就去贊助公司工作的也大有人在,因此這些交流機會對廠商來說,是吸引他們年年投下大筆金額贊助媒體實驗室的最主要動機之一。
韓國樂金勤於挖崛創意
當然就好像學生有用功不用功的分別,有的贊助廠商會充分利用這些學生、老師與MIT的資源,與好像在做善事、丟錢給我們做研究的兩個極端。最近兩個月的廠商訪問,我特別想提出兩個例子與台灣的讀者分享。
第一個例子是韓國的樂金電子(LG)。三星短短十年的崛起已經成型,另一家大刀闊斧進軍全球版圖的就是樂金。樂金與三星,在媒體實驗室的贊助廠商名單中,就是名列所謂的「好學生」名單,用盡機會希望從媒體實驗室挖東西回去。去年年中,樂金總裁才來了一趟跟教授還有學生聊天。這個月初,樂金行動通訊(LG Mobile Communication)再派了五個人來跟實驗室的老師、學生進行兩個整天的腦力激盪。這並不屬於正式贊助廠商權益,是樂金額外要求,並自掏腰包邀請教授和學生餐會才得以舉辦。
在會中我們討論了新型態的行動通訊模式、行動裝置的重新定義,以及各式各樣的周邊設計,包括衣物、家具、車子、空間環境等。月底,樂金數位顯示(LG Digital Display)又派了四個人,同樣又進行了三個整天的腦力激盪。在兩次腦力激盪會議中,他們提出時程鎖定二○○八年的產品計畫,然後分別與教授和學生討論每個計畫的新產品,如何與我們在實驗室所做的研究整合,並討論各式各樣天馬行空的新應用與新情境,以及針對樂金各部門的願景影片(vision video)給予建議與討論。
第二個例子的主角是新加坡。新加坡整合新加坡國立大學、南洋科技大學、以及新加坡政府類似台灣文建會角色的單位,在上個月提出與媒體實驗室的五年合作案。
新加坡積極發展創意文化
這個案子特別的地方在於,新加坡不只是想把媒體實驗室的點子帶回去,整個提案的精神在於透過新加坡學校與政府文化單位,直接與媒體實驗室合作開發一個新的領域:如何利用數位媒體強化與教育所謂的創意文化(creative culture)。
回顧數位媒體在產業上的開展,可以粗略歸類成兩個方向。數位媒體對於傳統藝術形式,例如音樂、美術、或是攝影等的影響是其一。無論是做為媒體或是媒材,數位工具已經深嵌入各個層面;另一個方向就是數位媒體與娛樂產業已經幾乎劃上等號,包括動畫、電影特效、電玩產業等。媒體實驗室過去在這兩個方向上領導潮流二十年。不過數位媒體在「如何幫助人做創意發想」這個重要目標上的進展,還相當有限。今年二月媒體實驗室新的主任法蘭克.摩斯(Frank Moss)正式就任,他的願景之一,就是整合實驗室各個分散的小組專案,能夠提出對於未來教育實驗新的作法與可能性。此願景在這個與新加坡的合作提案上可以看到很清楚的痕跡。
有眼光與努力才有競爭力
就內容上,新加坡方面主要是希望跟媒體實驗室相關的研究小組合作實驗新的數位「工具」。簡單說來可以分成下面幾個面向:
開發:更進步的使用者互動設計以及數位建構工具組,以培養促進創意思考以及學科學習為主要的設計目標。
創造:建立與培養創新社群的線上基礎建設。
拓展:實驗跨文化、跨地域、跨領域的數位化音樂創作與教育,透過這個合作經驗,嘗試拓展數位工具的新可能。
上個月南洋科技大學的副校長林文欽、互動與娛樂研究中心的主任切克(Adrian D. Cheok)教授、以及政府文化單位的主任唐(Milton Tan)博士先後來到媒體實驗室,跟教授還有學生們討論現在正在進行的一些研究計畫。他們都提到對於新加坡學生缺乏創造力的現象感到憂心,希望透過這個五年計畫可以讓學生了解媒體實驗室在這些問題上的態度與作法,並且在做中學的過程中學習到新的思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