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誤會,這篇文章絕對不是要勸每個企業都來經營自己的 3C 賣場。過去我們對 3C 的定義是「通訊及消費性電子產品」,包含 Computing, Communication, Consuming Products等。而今天我們要談的,是在這樣的數位網路時代,企業如何在新的 3C-Community,Content, Commerce-的黃金三角中,找到一個制高點,透過新的 3C 思維,找到新的機會,走出企業的新媒體價值,這便是數位時代企業媒體透過新 3C 所創造的新商業。
另一個內容經營的重點便是「廣告內容化」。人們對於「廣告」總是有莫名的排斥感,但當廣告的內容(產品)與觀眾(客戶)間,透過某種情境、故事、氛圍、角色模擬的塑造,產生強大的連結力。關於廣告內容化的經典案例我們過去曾分享很多,可參考:「社群媒體行銷案例大觀-2013 LIAA 倫敦廣告獎得獎作品欣賞」。
圖片3. IKEA Taiwan 線上型錄
新 3C 也是一種態度
直至今日,多數零售產業或百貨量販店,往往在網路虛擬世界經營的投入,與經營實體商店所投入的人力、精神、與預算相比,往往是天壤之別,以致於許多企業的產品介紹網頁往往淪落為電子版的「產品型錄」或「行銷傳單」。但他們沒想到的是,實體商店有地點、距離、展示空間、及營業時間的限制;而網路上的電子商務,卻是跨越空間距離的拘束、24小時全年無休的營業,加上社群經營與媒體化內容的加持,商務的可能性是可以超越實體許多倍的。因此,新的數位時代,企業應該以和經營實體商店相同的力氣,來投入虛擬世界的3C 經營。
總結來說,企業媒體的新 3C 所創造出的三稜鏡,是當今企業在面對虛擬網路世界崛起的最佳方程式。當然除了這 3C,最重要的更是企業在面對網路世界時,能夠用和經營實體店面一樣的態度,去了解虛擬世界的社群消費行為;甚至能用同樣的力氣,去經營網路世界的企業,讓傳統「官網」僅能呈現的「簡介」或「型錄」電子化,成為貼近社群需求,突破時空限制的「數位企業總部」。
圖片來源:
圖片1. nechbi-CC.BY@flickr 原圖修改
圖片2. Brett Jordan -CC.BY@flickr 原圖修改
圖片3. IKEA Taiwan 線上型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