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 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要讓台灣成網路公司的樞紐
[專訪] 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要讓台灣成網路公司的樞紐
2015.05.04 |

編按:為了面對虛擬世界所帶來的挑戰,行政院推出10大方向虛擬世界法規調適,解決實體世界和網路世界之間的衝突,並用低度管理的方式來管理虛擬世界。這背後的推手是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曾任IBM大中華區法務長的她,為什麼想推動虛擬世界法規調適?如何看待虛擬世界對政府帶來的挑戰?從業界轉而到政府體系工作,她的感想是什麼?

台灣的平面顯示器產值世界第二、人造纖維產量世界第三、半導體產值世界第二,在實體世界裡,大家都知道台灣的代工一級棒,製造業的成績非常亮眼。

那台灣在虛擬世界呢?國人每天上網3小時,每天盯著螢幕看8.5個小時,網路購物交易規模在2015年將突破兆元,這些數字都非常可觀,虛擬世界不斷擴張,包括雲端、平台和服務,政策也應該多關注一些。

實體世界的數位化愈來愈逼真,說不定未來遠距工作時,戴上一個機器就可以感覺好像跟你面對面開會,電影駭客任務的時代也許快要來了。Google執行董事施密特(Eric Schmidt)就說,以後每個國家的內政及外交政策可能都要實體和虛擬版本,對公民來說,實體和虛擬有不同的身份。

試著思考一個情境:未來全球化的公司可能業務團隊在新加坡、人力資源在加拿大、工程師在台灣,我們各部會的法令符不符合這樣的現況?虛擬世界法規在談的就是已經存在的現象,如果未來有20-30%的人都是用這樣的工作方式呢?

我們面對的是全球的市場、資金及人才,我們能不能吸引全球的資金來台灣?以前的人要移民才可以到別的地方工作,現在你坐在家裡都可能被挖角。

虛擬世界三大治理挑戰

網路沒有清楚的國界,虛擬網路世界對台灣來講是好還是不好?到底是機會還是挑戰?面對虛擬世界,台灣的機會是什麼?政府能做什麼?我們需要新的治理模式。

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找我進來的時候,我跟他說,我覺得台灣的法令跟政策架構都比較偏製造業。 1991年我在IBM擔任法務長時,就開始接觸科技產業,以我長時間的觀察與了解,明顯感受到法令政策在虛擬世界的不足,所以當時就跟江院長說,如果你可以讓我推動新的虛擬世界法規,我就進來。於是我從2013年10月開始推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至今總共盤點了10個議題。

實體世界的台灣有國界,包括貨物和人的進出,政府都會管制;虛擬世界對政府的第一個挑戰是「跨國界」,本來法規就是管國家領土的範圍。

第二個挑戰是「跨產業」,像第三方支付到底是電子商務還是金融服務業?主管機關是經濟部還是金管會,光是這個問題就卡了很久。Uber是資訊服務業還是運輸服務業?歸經濟部管還是交通部?

第三個挑戰則是「跨部會」,政府所有部會都按照產業來分工,又有「組織法」的限制,不歸你管的,你還真沒辦法管,這是推動虛擬世界法規面臨的最大問題。所以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去調整法令。

政委蔡玉玲
(圖說:行政院政委蔡玉玲推動虛擬世界法規調適,解決網路和實體世界的衝突。圖片來源:蔡玉玲提供。)

希望台灣變成網路公司的營運樞紐

虛擬世界法規十大議題中,第一大方向是希望台灣變成網路公司營運的樞紐。如果要網路公司把營運總部設立在台灣境內,我們有哪些障礙要排除?先排除障礙再談誘因。

如果今天我們推電子商務或所有創新創業的政策,但公司還是全設在境外的話,那就空掉了,它的金流、交易流、物流,所有的交易行為都不經過台灣。因為網路公司更容易設在境外,開一個公司在境外,所有的員工都在台灣工作,是很容易的事,或是受雇外國公司,但人在台灣。

1、「公司法」增訂閉鎖型公司

「公司法」對於股權的安排彈性比較少,台灣很多新創公司把公司設在境外,為什麼把公司設在開曼?因為人家要投資他的時候,股東股權的彈性很難安排。

最好的改變途徑就是鬆綁「公司法」,增訂閉鎖型公司。如果我們兩個人開公司,我出500萬,你出技術,賺的錢分你一半,我們倆同意就好。每個階段進來的投資人有不用的考量,有人在意利潤的回收,有人在意的是對公司策略的影響,有人在意投資人保護,有人在意的是公司的控管。我對於股權的行使,希望跟我的投資策略有關係。

但現在「公司法」沒有彈性,所以每次有人要投資新創公司,第一件事情就是叫他把公司換到境外去。因此,增訂閉鎖型有限公司,就是創造原則上尊重股東之間約定的契約型公司,沒有上市之前,讓創辦人可以安排如何分紅利、盈餘。

2、股權式群募平台

登錄創櫃板的公司,是希望公司再往上市、上櫃發展,重視公司上市櫃的潛力,所以他的輔導機制做得更好。但新創公司不一定需要上市、上櫃,上市不是創業唯一的途徑,民間版的股權群募,比創櫃板的門檻低一點,審查沒有那麼嚴格。

推出股權式群募平台,是希望讓你的募資工具夠多。我認為創業本身是市場行為,需要接受市場考驗,你必須說服你的客戶買你的東西。股權式群募是讓新創公司面對市場的檢驗,新創上去募資,之後政府再來補助。

我認為將來股權式群募平台一定會再結合其他東西,不會只會有單獨募資,因為金額不高,還要加上手續費,所以一定會再長出其它商業模式。政府能做的事情是建構工具、鬆綁政策法令,讓民間自己去做、發展商業模式。民間要的是政府不要綁住你、讓你不能做,所以我開放讓你可以做,接下來要如何讓別人願意用你的平台,就要各憑本事了。

大家之前在談怎麼開放平台,條件是什麼?其次是投資人保護。我覺得至少要讓平台活下去、要讓創業者願意用這個平台,再來談投資人保護、用什麼方式保護?如果一開始就談保護投資人,平台根本活不下去,大家弄了半天白忙一場。我們要從需求端思考到底什麼樣的條件平台會用?

除了新增閉鎖型公司之外,推出股權式群募平台讓網路金融工具更多樣化,也想解決跨境交易稅帶來本土及國外廠商的不同課稅標準。創業者常常會跟國外的法規比較,至少在法規方面,我們希望讓創業者覺得可以在台灣設立公司,要讓台灣環境上有競爭力。

政府是部大機器,按對鈕才會運轉

我進來最大的感受是,政府是好大的部機器,這部機器運轉要好多人同時一起去按下按鈕,它才會轉。我們在民間時,人的汰換很快,可是在政府機器裡,有公務人員任用法,這部機器不但很大,而且要去操作它,它的使用者手冊這麼厚,一定要讀懂這麼一大本使用者手冊。有從預算進來的考量,有從人事的管制,有立法院和監察院的管制,操作時要注意很多細節。

我從1991年在IBM上班,很習慣用E-MAIL工作,剛進行政院要寫公文很不習慣。但我後來發現,你還真的得照它這樣寫,因為那樣寫,每個部會的人、下面的人看到都知道要怎麼做。這是兩個不同的語言,所以中間需要轉譯者。

也因為這樣,要了解這部機器的操作,有它的方法和流程,它啟動有點時間,所以我們就不能太急。所以我一直跟社群講,我們在外面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什麼都可以講,可是在行政體系裡面是有權責的,不是我授權的範圍,我不能講,如果是經濟部的事,金管會也沒辦法替他講。

以我做科技法律的背景,我自己覺得政府其實跟不上,這太難了,不是太實務,業者已經跑得很前面,政府要怎麼追?所以我比較傾向低度管理,法規一定要彈性,當你低度管理時當然就是小政府囉。

我的想法是,大家一定要先互相看到對方的不一樣,社群要知道政府的運作就是這個方式。政府也必須看到網路的討論,我現在講「互視」,要互相看到對方的存在,了解彼此的不一樣,才有下一次合作的可能。

註:十大領域政策議題的討論,包括網路公司、金融、租稅、遠距勞動、教育、醫療照護、消費者保護、網路公民參與、政府資料開放及網路犯罪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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