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的社會已經變成是個大型的主題化樂園。不論我們走在哪裡,隨時都會走進一個以主題為訴求的空間場域:購物中心(如京華城)、專賣店(如Hello Kitty的小禮堂專賣店)、書店(如誠品書店)、旅館(如Motel、民宿)、餐飲店(如咖啡連鎖店)、動物園(如國王企鵝主題館)、博物館(如黃金博物館)、城鎮(如宜蘭)、公園(如城市光廊)、歷史建物(如光點台北、紅樓)等等。其實我們沒有必要千辛萬苦跑去新開幕的香港迪士尼樂園湊熱鬧,因為在今日,每個消費場域都像是一個微型的迪士尼樂園。
從效率消費到體驗消費
我們的社會正在迪士尼化(disneyization),這意味著迪士尼樂園的運作原理被廣泛地運用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從國家發展計畫(如胎死腹中的2008年台灣博覽會)到地方行銷策略(如北埔的油桐花季),從追求利潤的購物中心到非營利的博物館,從公共空間的公共藝術到私人領域的居家設計,師法的都是主題樂園的思維與作法。微型迪士尼樂園的到處出現,改變的不僅是空間的地景,創造出來各式各樣的奇景,其所帶來的更大衝擊則是體驗消費的發展趨勢。
在過去,體驗並非消費的主要決定因素,尤其當多數的經濟活動是以麥當勞做為經營的典範時,體驗只是消費過程的配角。麥當勞所崇尚的速食消費文化,強調消費的發生愈快愈好,愈早結束愈好。消費的重心不會是在體驗,而是便利。
速食消費文化所形塑出來的是工作導向的消費場域。快速的用餐,為的是節省時間,將省下來的時間用在工作崗位上;攝取高熱量的食物是為了補充體力,再去努力地工作。然而,在體驗消費來臨的時代,消費不再只是手段,而是目的本身。消費者想要的是以消費本身為主體的活動場域,不是產品體積(如Big Macs)的大小或是多少,而是體驗的深度與廣度,是企業市場競爭的利基所在。企業經營的典範從麥當勞轉變成為迪士尼。
從麥當勞化到迪士尼化
在《社會迪士尼化》(The Disneyization of Society)一書中,美國社會學者Alan Bryman指出,迪士尼經營典範是由下列四項原理所構成:主題化(theming),以故事去裝扮(clothing)空間,去統轄空間的規劃,創造新奇的體驗;混種消費(hybrid consumption),讓消費者可以在同一個場域中進行多項不同的消費活動,如購物、參觀主題樂園、參觀博物館、看電影、看運動比賽、上餐館、上賭場、住旅館等;授權商品化(merchandising),運用具有著作權的影像或商標,去促銷與販售商品;表演勞動力(performative labour),第一線的服務業工作被視為是一種表演工作,以劇場的方式提供消費服務。
迪士尼典範是現今企業在檢視其經營成效時的重要判準:如何運用文化與創意(主題化層面)、積極發展異業結合與綜效(synergy)(混種消費層面)、追求品牌的附加價值(授權商品化層面)、以及強化員工的美學技能(表演勞動力層面)。迪士尼典範是企業在面對體驗經濟所必須克服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