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魔力與魔咒
品牌的魔力與魔咒
2005.09.01 | 科技

幾個月前的一個晚上,我原本要去台北一○一的「Sony Style Taipei」,但就在我跳上計程車的那一瞬間,我馬上改口誠品敦南店「Apple Center」。垂涎一年,終於攢夠錢買的「Sony VAIO」頓時從我的購物清單中消失。三天後,我從誠品拎了一台「iBook G4」回家,揮別我長達十餘年的PC時代,同時也揭開了一連串苦難的序幕。
首先,我必須說這些苦都是「歡喜買,甘願受」——包括一頁一頁地啃厚厚的電腦書,了解蘋果的作業系統和應用、以及熟悉不同的鍵盤和滑鼠介面。第一個星期我老是把空白鍵左邊的「Alt」以為是「Ctrl」,影響工作效率甚鉅;更糟的是,買了不到一個星期,iBook就開始發生不明原因的當機。隨著當機次數日益頻繁,我先是到蘋果使用者的社群網站尋求協助,再來是拿到原購買商店重灌作業系統,最終還是逃不了進廠送修的命運,而這一等就等了將近一個月。忍受這些不便究竟是為什麼?只為那顆蘋果背後所代表的價值:美學、創新和一種生活主張。這價值有讓這部電腦更好嗎?呃,所以才說品牌是一種信仰嘛。
雖然被蘋果折磨,但我還買了iPod Shuffle。它不過就是一個 MP3 Player,而且沒有螢幕,不能選擇想要聽的曲目,只能隨機或按照順序播放。但是自從我將它掛在脖子上(就像蘋果電腦創辦人賈伯斯今年初在舊金山戴著它宣布上市的模樣),它炫白的色澤和簡約自信的設計,發散著一股無以名之的魔力,悄悄改造我全身每一個細胞:我緊閉雙眼聽音樂聽到忘我,身體自然搖擺,和廣告影片裡的剪影一模一樣。我開始一邊上班一邊聽音樂,偶爾還嚼著口香糖,酷酷地跟同事說:「Be innovative」。
二十一世紀的資本主義社會裡處處富裕豐饒,商品多得令消費者茫然不知所措,好比電腦,做為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早已脫離了純粹工具的角色,而成為一種消費品。既然是消費品,在各家品質和技術愈來愈接近的時候,哪一個品牌的故事最好聽,最能獲得消費者的心,誰就能勝出,這就是品牌的魔力和魔咒。
就像我經過這麼一翻折騰,我仍然相信蘋果電腦的品質,我只不過是運氣差了一點罷了,我要好好用這台iBook,然後有朝一日進軍Power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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