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的字義學
「創新」的字義學
2005.08.01 | 人物

這幾年來,台灣各行各業,從中央政府到民間企業,由財經書到call-in節目,都流行談「創新」(innovation)。
或許是因為企業出走、也或許是微利時代的壓力太大,「創新」像「林志玲」一樣都是暴紅的名詞。但不知你有否注意:大家愈談「創新」愈八股,愈像「作文比賽」;更糟的是──愈談愈枯燥。

不是「改善」(correction),而是「創造」(creation)

「創新」字義的貶值,來自幾種過程:第一,大家把它當一件「功課」(lesson)、一個「使命」(mission)、一門「學問」,是要用力氣去學習的對象,「K創新」就好像我們高中唸「三民主義」課本一樣,這種自外(甚至「對立」)於我們人生經驗與感情的用功,自然而然「味同嚼蠟」;第二,台灣是全世界最流行「實作主義」的國家,當有一個新概念誕生,我們都會很拚命地要為它製作一本「操作手冊」,從「價值投資聖經」到「創新的99種方法」──天哪!全世界有哪一本「錄放影機操作說明書」是會讓人愛不釋手的?任何事(特別是「創新」)都急著想「動手操作」,是我們「製造業立國文化」最糟的遺產;第三,則是最危險的──「誤讀」,我們多半都把「創新」誤認為是「改善」(correction),而遺棄了它的本意──「創造」(creation)。
舉例來說,「節省成本」並不是「創造」,而只是「改善」,真正創新的人,他思考的是「改變成本結構」而不是「節省成本」。「改善」是可以模仿的,但「創造」則難以抄襲,它專屬於「創新者」,其他人只能在旁邊投以敬畏的眼神,譬如正崴精密董事長郭台強就說:蘋果電腦執行長賈布斯「簡直是神,不是人!」
正因是「創造一個全新場面」,所以「創新」絕對是一種感性的心智事業,它來自我們自己對生命反芻後,所做的抉擇,它怎會枯燥?財經書怎能教你?它又如何能「三十分鐘立刻上手」,像拉開易開罐那樣?
如果我們真的用心觀察,世界上各類「創新者」所創立的事功,多半是對他們童年不幸際遇、青年迷惘挫敗的反擊,「夢工場」的史帝芬.史匹伯如此,生而為孤兒的賈布斯如此,翻盤現代小說寫作技法的捷克人卡夫卡(Franz Kafka)(以《城堡》、《審判》、《蛻變》等小說,述說嚴厲父親的陰影)也是如此,1995年帶領網景(Netscape)進軍Nasdaq,開啟數位時代十年風雲的創業家吉姆.克拉克(Jim Clark),則根本是到年暮歲月,還要為他的前三分之一人生,找回公道。

創新的真義不宜談論只能體會

「創新」,根本的來自生活,感性因素遠大於理性,因此它不宜談論、不適合學習,只能從俯仰、咀嚼自己的情感人生而得,當碰巧你的「創新」,落到了世界產業的風雲交會地帶,你就成為大企業家,這類結局可遇而不可求。但話雖如此,我們每個人還是得要「創新」,因為如此才會快樂而自足──你每天起床,一想到上班就露出微笑,這即將來的一天,有那麼多的事你真心想做,這與人不同的價值,只專屬於你。
這期的封面故事「亞洲創意新首都-曼谷」、特別企劃「Netscape網景十年專輯」,都可以讓你找到深刻的「創新」情感,希望大家都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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