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一個年收入一億公司的五種方法
創造一個年收入一億公司的五種方法

譯者導讀:這篇文章主要在敘述有關 SaaS 創業的撇步,作者這裡提出的五種方法分別對應了不同的產品類型,含括了從 Snapchat 針對個人用戶到 Salesforce 針對大企業用戶的類型,更生動的用各種動物作為比喻,試圖讓讀者容易理解每種策略背後的想法,以及適合的客群。備註:這裡錢的單位皆為USD。

不久前我朋友 Boris Wertz(同時也是 Clio,Jobber 和 Unbounce 的共同投資人)寫了一篇不錯的文章—「創造一個年收入一億公司的唯二方法」。我想延伸這個主題並提出五種方法。不過這並不代表我不同意 Boris 的文章,我認為我們的看法是相當類似的,而我的五種方法大部分也跟 Boris 的相去不遠,只是把他的兩種方法再看的更細微一點罷了。

我的觀點如下面這張圖所示:

圖說明

Y軸代表的是每個帳號每年能帶來的平均收入(ARPA per year)。X軸代表的則是客戶的數量(以一千為一單位)。從這張圖我們便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在多少的 ARPA 下我們需要多少的客戶才能達到一億的年收入。

要創造一個年收入一億的網路公司,你必須要有:
● 一千個每年付你十萬以上的大企業客戶
● 一萬個每年付你一萬以上的中企業客戶
● 十萬個每年付你一千以上的小企業客戶
● 一百萬個每年付你一百以上的一般消費者(或者如果你是做電子商務,一百萬個每年可以創造一百以上邊際收益的一般消費者)
● 一千萬個活躍的用戶可以讓你靠賣廣告來獲得每個用戶十以上的收入

業務在描述前三種類別中的客戶時,有時候會把他們分別稱作大象、鹿與兔子,而我則延伸這種譬喻,把第四及第五個類別分別稱作為老鼠與蒼蠅。那從這種比喻來看,我們該如何獵到一千隻大象、一萬隻鹿、十萬隻兔子、一百萬隻老鼠或是一千萬隻蒼蠅呢?接下來就讓我們先從最小的蒼蠅開始看起吧。

蒼蠅

為了要有一千萬個活躍的用戶,你的 app 至少要有一億的下載量或是你的網站至少要有一億人在使用,這當然只是簡化來說,確切的數字取決於各種不同的因素像是廣告轉換率、用戶活躍度以及客戶流失率等等… 但是重點仍然不變:為了獲得一億的廣告收入,你需要好幾千萬的用戶。要達成這個目標,我只知道兩種方法(除了一個超大例外— Google)第一種,你的產品必須要是社交本質並且具有高度傳染性的,像是 Instagram、Snapchat、WhatsApp 。第二種,透過大量 UGC(用戶產生內容)來獲得大量的搜尋引擎優化流量跟一定程度的傳染力,像是 Yelp 跟 Brainly 。

老鼠

為了獲得一百萬個每年付你一百以上的客戶,必須要有至少一千到兩千萬人嘗試過你的 app 。但這依然只是簡化來說,儘管如此,我認為這個數量級是正確的。那為了獲得這一千到兩千萬人,你還是需要一定程度的傳染力,也許不用到像 Snapchat 那樣的傳染力,但至少要是某種社交分享類的傳染力。Evernote、MailChimp 都是很好的例子。不過假如你是做電子商務的話,你可能可以靠花錢在行銷上來達成目標,但這就需要大量的資金了。

兔子

大部分以小企業為目標客戶群的 SaaS 公司收費都在每月五十到一百之間,所以他們一年的 ARPA 大概是一千。而要獲得十萬個客戶,你至少要有五十到兩百萬人註冊試用你的產品,不過確切的數字就取決於你的轉換率了。我們先假設你的 CLTV(顧客終身價值)是 2700 元(假設客戶平均使用你產品的時間是三年,且有 90% 的毛利率)而且你想要你的 CACs(客戶購置成本)只有你 CLTV 的四分之一,那麼你最多可以花的 CAC 就是 675 元。如果每十個註冊的人有一個最後願意付錢成為你的客戶,那麼平均你最多就只能花 67.5 元來獲得一個註冊者 所以,問題就是你要怎麼花 70 元以下來獲得一個註冊者?大部分的 SaaS 產品都不是具有強烈傳染力的,通常沒有足夠的能力去負擔大規模的廣告,而且以ARPA一年一千來說,電話推銷的方式通常也沒有效。不過雖然沒有絕對成功的方法,inbound marketing 卻是個不錯的選擇,尤其當你的產品NPS很高,而你又非常積極專住在優化你的funnel上時。更多細節的部份在我之前寫的 「SaaS創業,該做與不該做的事」 系列文章中都有寫到。至於還有一個選項—OEM策略(也就是請一個較大的事業夥伴幫你販售產品),雖然是可行的,但卻有其他的挑戰。

有趣的是,即使比起獵蒼蠅和獵大象,獵兔子這個策略沒有那麼直接,但我們對使用這種策略的 SaaS 公司還是有強烈的興趣,至於為什麼呢,那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鹿

要獲得一萬個每年付你一萬的客戶,上面獵兔子的方法大部分都還是適用,不過一年一萬的 ARPA 通常還是無法應付傳統企業的銷售業務,而且你可能還會再多需要十萬以上的潛在客戶。只是獵鹿跟獵兔子最主要的差別是獵鹿的可以用內部的業務能力來獲得客戶,甚至再創造出更多潛在客戶,而這也代表著你可以透過給 VAR(經銷聯盟)和通路夥伴不錯的佣金來達成相同的目的,不過我倒是還沒看過使用這種方法成功的例子啦。

SaaS 公司有時候會從獵兔開始,然後慢慢轉變成獵鹿,這是一個很有效的策略,而對於使用這種策略成功的公司,我們感到非常興奮。所以要成功獵鹿的話,不管是擁有產品、技術還是行銷 DNA 的 SaaS 公司創辦人往往都需要一個曾經建立過內部銷售業務組織的資深銷售業務副總裁。
大象

無論你接受與否,大部分成功的 SaaS 大公司都是由大企業客戶來獲得大部分的收入,不管是 Workday、Veeva、SuccessFactors、Salesforce.com 只要你想的到的大公司,幾乎都是如此。Jason M. Lemkin,我的另一個朋友,同時也是共同投資人,曾經說過(印象中)假如你有一個可以解決存在大企業中的重要問題的好方法時,那麼創立一個價值一億的公司就會顯得直接許多。畢竟,你也只需要一千個每年付你十萬的大企業客戶,況且對他們來說,十萬拿去付他們 CEO的薪水都還不夠啊,所以,我想這真的是一個不錯的可行方法。

但另一方面來說,你卻可能需要好幾年的時間和好幾百萬的錢去確認你是否真的解決了他們認為重要的問題(產品是否合乎市場需求)而就算你確認了,你還是需要再花個幾千萬或是更多去資助企業的銷售週期,不過以上的種種都不代表獵象沒有吸引力,只是說明了獵象需要不一樣的技巧,也就是創辦人們通常需要有企業銷售的 DNA。

最後,我留下一個一百萬,噢抱歉,是一億的問題:還有什麼創造年收入一億公司的方法是我忽略掉的?讓我知道吧!

本文作者為 Christoph Janz,譯者為張育瑄,原文編譯自〈Five ways to build a $100 million business〉。

關鍵字: #SaaS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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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經濟商機無限 : 如何提升台灣運動娛樂產業?緯來董座李鐘培:先整合生態圈
大巨蛋經濟商機無限 : 如何提升台灣運動娛樂產業?緯來董座李鐘培:先整合生態圈

臺北大巨蛋啟用,也為台灣運動產業帶來更多新機會。緯來電視網董事長李鐘培在 NMEA 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舉辦的「2025 亞洲新媒體高峰會」上登台演講,從賽事現場談到產業鏈,梳理運動產業的挑戰與機會。

他指出,在大巨蛋完工前,各球團每年大約虧損新臺幣 2 至 3 億元;但場館啟用後,職棒生態因為有了更大的舞台而出現新契機。以觀賽人數為例,啟用前每年約 180 萬人次,啟用後成長至 373 萬人次。「中華職棒自 1989 年成立,走過 35 年,如今終於有了能夠凝聚全民認同的『Team Taiwan』!」在他看來,大巨蛋帶來的不只是硬體升級,更讓外界重新看見:運動賽事具備連結城市、串起家庭與驅動產業的可能性;只是熱度能否延續,考驗才正要開始。

號召各界投入運動經濟

「運動賽事是團結社會、凝聚向心力的重要催化劑。」李鐘培說。但催化劑要發揮作用,前提是舞台與參與能形成規模;否則再高的熱度,也可能在分散中迅速消退。

他以職籃為例,回顧「合」與「分」對賽事影響的落差。如 SBL 白館全盛時期,觀眾甚至站在冷氣機上觀賽;後來聯盟分裂,觀眾分散、收視也分散,整體聲量隨之下滑。「只要聯盟之間能夠有效整合,整體產業就有機會出現跳躍式成長。」他強調的不是單一聯盟的成敗,而是當賽事要走向更大規模,整合始終是繞不過的門檻。

NMEA
圖/ 數位時代

當整合成為前提,制度與資源如何接棒,也就成為下一個關鍵。隨著體育署升格為運動部,且由具運動員背景的部長領軍,也振奮了運動界。其中,運動部成立「運動贊助媒合平台」,提供多達 74 種賽事,讓企業與個人贊助者得以依條件參與投入,並爭取企業減稅比例提升至 175%、減稅實施期間拉長至 10 年;此外,為表彰長期投入者,自民國 98 年起也持續辦理「體育推手獎」。

對此,李鐘培也特別感謝贊助體育的數百家企業。他認為,每一塊獎牌的背後,都有贊助單位的支持與祝福;而支持若能更穩定地進入制度與市場循環,選手與賽事才更有機會被看見,也走得更遠。

四大策略,助攻運動娛樂經濟

不過,產業要長出可持續的動能,還得回到「誰把賽事留在場上、留在螢幕上」。李鐘培直言,電視媒體願意轉播體育賽事,其實背負的是連年的虧損。在沒人看得到的地方,他坦言:「基層賽事沒人要播、國際賽事成本極高。緯來體育台成立 28 年,就有 27 年都在虧錢,已經虧損 24 億。」

但要讓體育走得更遠,光靠單一電視台苦撐不是辦法。因此,李鐘培主張產業必須合作,共同打造賽事、娛樂、觀光的國際生態圈,「將餅做大、共榮共好。」他以他山之石提出四大策略方向:科技導入、在地深耕、城市品牌、跨界合作。

例如:美國快艇隊新主場 Intuit Dome,透過科技化建置、轉播技術升級、球場智能化,優化整體觀賽體驗;在地深耕則關乎球隊如何成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如 LeBron James 的街頭彩繪壁畫「洛杉磯之王(The King of LA)」,即以球星形塑城市識別;跨界合作則可結合知名 IP 與社群經營,如 MLB 美國職棒大聯盟與日本超人氣動畫《鬼滅之刃》的聯動,都是擴大參與的做法。以及,新加坡封街舉辦 F1 賽事,打造「賽事+娛樂+觀光」的國際生態圈和體驗,帶動完整產業鏈發展。

回望台灣,他認為運動產業有無限可能,但需要各界共襄盛舉。他拋出一個具體想像:「若 U18 等基層賽事票房不佳,是否可由公部門購票,邀請國中小棒球隊孩子進場觀賽,讓選手與觀眾共同感受國際賽事氛圍?」同時,企業也可支持基層運動與偏鄉體育,作為 ESG 中「S(社會)」的重要實踐:如緯來體育台在上屆亞運承諾協助選手圓夢,包含支持運動團體、年邁教練與偏鄉運動設備等。

NMEA
圖/ 數位時代

整合,讓台灣運動再次偉大

談到更長遠的發展,李鐘培再把視野從運動賽事拉高,綜觀台灣在更大產業版圖中的位置。以規模來看,臺灣 2024 年運動產業產值約 257 億美元,與美國約 5,200 億美元、日本 775 億美元、韓國 552 億美元相比,仍有相當大差距。

同時,儘管台灣出口總額已超越日韓,但其中約 80% 集中於半導體與高科技;相較之下,影音內容的國際化仍有巨大潛力。目前臺灣內容出口僅佔總出口約 0.2%,日本約 1.99%,韓國約 1.96%。

日本《鬼滅之刃》劇場版創下影史紀錄、全球票房達 6.4 億美元;韓國 BTS 則為韓國帶來約 46.5 億美元經濟貢獻。若臺灣內容產業能達到 2% 的出口占比,規模將達 128 億美元,仍有約 8.6 倍的成長空間。

而要走到那一步、讓內容走出去,媒體端也必須面對收視生態的結構變化。李鐘培指出,收視從無線三台時代,走到有線電視百家爭鳴,再到數位串流時代,關鍵不在頻道競爭,而在觀眾收視習慣與載具轉移。媒體必須自省內容是否具跨世代吸引力;廣告上則需整合電視的品牌效果與網路的轉換導購,協助客戶達標,同時避免過度置入影響觀眾體驗。

演講最後,李鐘培仍把焦點放回「整合」:號召各界持續共襄盛舉,成為運動員與運動產業最穩定的後盾。在大巨蛋啟用之後,賽事與內容的下一局如何開展,關鍵不只在一場比賽的熱度,而在於是否能成功整合資源,讓台灣運動、內容及娛樂經濟能乘勝而起,衝出更好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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