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誠夏] Oracle 與 Google 的官司裡的「合理使用」是什麼?
[林誠夏] Oracle 與 Google 的官司裡的「合理使用」是什麼?
2016.05.31 | Google

經過歷時二週的審理,美國聯邦法院陪審團針對 Oracle 與 Google 一案的爭點作出裁決,10 位陪審團成員一致認為 Google 取用 Java 37 項 APIs 的互動程式碼,得在個案上構成合理使用(Fair Use),因此 Google 對 Oracle 並未有侵權使用著作權利的關係。此一裁決於 2016 年 5 月 26 日正式對外宣告,並對 Oracle 與 Google 訴訟一案產生逆轉式的影響,因為雖然陪審團此一裁決僅針對合理使用的成立與否作出判斷,法律上卻已實質阻斷 Oracle 之前向 Google 提出 93 億美元損害陪償金的請求(約合台幣 3022 億元)。

此一爭訟案是否就此落下句點仍是未定之天,Oracle 總顧問 Dorian Daley 已聲明將會尋求一切上訴管道,據傳甚至可能透過杯葛 William Alsup 法官提供給陪審團成員的合理使用適用指南內容偏頗,來達到廢棄此一裁決的目標

然而,無論後續事態如何發展,5 月 26 日的陪審團裁決,讓世人都看到了,合理使用竟然有阻卻 93 億美元損害賠償金請求的潛質與可能性,而合理使用應如何被正確解讀在自由開放源碼的授權框架裡,也是目前被廣泛討論的議題。

合理使用是什麼?

合理使用是什麼?能吃嗎?不能吃,但它卻可以讓某些無權使用他人著作的行為,不會進入侵權使用的範圍,而既然不是侵權使用,自然就沒有後續損害賠償金的課責。Google 於其 YouTube 合理使用推廣專頁的說明:「合理使用是一個法律原則,它告訴你在某些情況下,未經允許利用他人受到著作權利保護的素材是可以的。」(註)

圖說明

這段話雖然直白,卻很正確的傳達出合理使用的內涵,我們可以再把它拆解為三個要項來理解,合理使用本質上:

  1. 就是一種無權利用,使用者無權利用對象是他人受到著作權利保護的素材,
  2. 這樣無權利用的行為本來必須擔任侵權使用的責任,然而若是能夠成功主張合理使用的話,則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3. 至於是否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主張合理使用是否可以成立,就要考究「某些情況下(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究竟是哪些情況了。

全球多數國家的著作權法,都有內嵌合理使用的條款,它是一種著作權法預設調和公益與私益的機制,讓一般使用者在未經授權的狀態下,基於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對於他人的著作,得以採低質量、低數量,並不侵犯原作者核心著作財產權利行使的方式進行利用。因為試想一下,若是每個人對他人著作的低度引用行為,都會被以侵權行為課責,那麼嚴重時甚至會侵犯到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

以台灣為例,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則規定於著作權法第65條,以44至63條為不同狀況的例舉,基本上它提供了四項基礎標準供作綜合評估:(1)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2) 著作之性質、(3)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以及 (4)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美國則規定於其著作權法的第 107 條,基本上兩地就此合理使用的評判原則,是完全一致的。而就司法實務上的觀察,最後一項「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常被視為最具指標性的評判準據,因為著作權利主要的保護對象在於著作財產權,若是無權利用他人著作,卻能夠不去影響到原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則實質上也很難說這涉及到財產權的侵害。

不過,很明顯的Oracle與Google一案並不單單準據上述第四項標準,而是綜合評判了一至四項標準,甚至不僅止於這四項標準,因為依照美國著作權法的解釋,合理使用的評估並不受限於此四項標準,而是此四項為基礎上建議先去釐清的標準,而在綜合評判之後,陪審團才認為 Google 的使用方式,符合合理使用的範圍。

Java 相關的 APIs 一直都是公開可及的標的

Java Libraries 及相關的 APIs,除了 Sun 之前已然釋出的 OpenJDK 這個分支以外,嚴格來說都沒有直接採自由開源軟體(Free and Open Source Software)的授權方式釋出,不過,多數的程式框架及其 APIs,一直都是公開可及的對象。此次美國聯邦法院陪審團成員,明顯的有意識到這個要點,在審議過程中,傳訊了 Sun 在被 Oracle 併購前的 CEO Jonathan Schwartz 來證實此事

一般來說,受到著作權利保護的客體,其現實狀態雖處於公開可及 (open for access),然這並不表示其著作權利已經全然消失,這就像是他人透過網路部落格公開發表文章,不代表這篇文章就可以被自由地重製轉載或是改作,然而,曾任 Sun 長期 CEO 的 Jonathan Schwartz 在陪審團面前,明確呼應 Google 代理律師 Robert Van Nest 的說法:「Java 這個程式語言的提供利用,一直都是採自由且開放的途徑 (free and open to use),這樣的政策甚至早於我到 Sun 就任前即是如此。」所以雖然這些程式碼並沒有透過明確的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提供給使用者,然而過往到現在它也成為一個事實上的既成狀態,除此之外,IBM、Oracle 及其他公司組成的合作聯盟 Apache Harmony 也曾取用這些 APIs 來開發商業產品,一樣基於未獲明確授權的前提,因為這樣的綜合原因,於Oracle與Google一案裡,陪審團成員才一致同意擴大了合理使用的認定範圍。

此案是否形成先例並影響到未來自由開源軟體對衍生程式的拘束要求?

此案自 5 月 26 日公布陪審團認同合理使用的裁決之後,便引發了自由開源軟體授權領域裡不少意見領導者的密集討論,這些討論內容大致聚焦於兩個要點:1、API 受到著作權法保障,但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來抵銷其影響,會不會成為一個判決先例?2、就算不成為判決先例,此一解讀態度會否影響自由開源軟體授權的未來發展?

第一個問題依據多數美國法學專家及律師群的評判,Oracle 與Google一案目前就美國制度,仍未具判例的拘束地位,再者,即使此一個案得以適用合理使用,也不代表未來軟體 API 的利用,皆會受到影響,因為衡諸合理使用機制的本質,它必須建立在「個案的審議」上,過往一個甲先生的案件被認定為合理使用,不代表在 20 年後的時空背景,乙先生碰到一樣的狀況仍然可以是合理使用,反言之,過往一個丙先生的案子不被認同是合理使用,也不代表在 20 年後的時間空景,丁先生碰到一樣的狀況不能被認定是合理使用。

美國著作權辦公室為例,其向來並不直接提供說明文件,告知一般民眾何種作為是合理使用、何種作為不是合理使用,它所提供的就是合理使用過去判決的彙編,以此為基礎協助毋眾進行判斷,所以合理使用一定是個案式的效力,它並不必然拘束日後其他司法訴訟案。

第二個問題的討論,則更是活絡而多元。事實上 Oracle 代表律師團之一的 Annette Hurst 女士於陪審團裁定的隔天,於 Linkedin 平台上發表了一篇名為「自由軟體的死亡-或說 Google 如何置 GPL 授權條款於死地(The Death of "Free" Software... or How Google Killed GPL)的評論文章。該篇文章的主要論點,在於批評若 Oracle與Google 一案最後的結果是 API 相關程式碼的應用真的落入合理使用的範疇,那自由開源軟體授權,特別是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所追求的衍生關係互惠性(copyleft)將不可能被尊重與實踐,而 Richard Stallman 創立自由軟體基金會倡議的軟體自由 (Software Freedom)理念,也將蕩然無存。

圖說明

不過依據此篇專文下方的公開評論及自由開源軟體授權領域的私下討論信串,多數的開源授權意見領導者,並不贊同 Annette Hurst 女士的看法,他們指出:

  1. Oracle與Google 此案,是因為過去 Java 相關 API 完全公開可及卻沒有述明授權規定,才讓陪審團就現實狀態作出擴大合理使用範圍的解釋與裁定,然而,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是一個授權權利義務關係述明清楚的法律文件,在這樣的基礎下,未必會有 Oracle與Google 一案中合理使用的適用。
  2. 即使未來多數群眾及著作權法方面的認定,開始將 API 的必要性取用,視為合理使用,則這也不致對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產生本質上的衝繫,事實上,比較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第三版與第二版的差異,可以發現於 2007 年更新修訂的第三版,早就將合理使用的詞彙加入到條款的內容裡,明確指出 GPL-3.0 授權軟體,不會影響著作權法賦予使用者主張合理使用的地位。(This License acknowledges your rights of fair use or other equivalent, as provided by copyright law.)另外舉實例來說,GCC 這個重要的軟體編譯器,近年來皆採 GPL-3.0 加上 GCC Runtime Library Exception 放寬條款併行提供,其述明在編譯過程中自動植入到客體的 GCC 檔頭資訊及必要的程式碼,不會造成衍生關係,這其實就是一種開源專案對合理使用的肯認與實踐。

故截至目前為止,在自由開放源碼授權領域裡,多數的評論家對於 Oracle與Google 一案認定合理使用的陪審團裁定,皆持正面與肯定的態度,並不認為此一單一個案,會影響到自由開放源碼授權生態系未來的正常發展。

合理使用的趨勢發展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經此一役之後,Google 再次被證實為目前國際間,最善為使用合理使用來拓展其商務版圖的跨國公司,早先經歷多年纏訟,Google Book 已於美國最高法院的審理下,以合理使用的地位,讓其數位化出版著作以供查詢及購買的行為不落入侵權行為的範疇,除此之外,其於 YouTube 平台上,亦於 2015 年底開始,於美國本土試行合理使用保護方案(Fair Use Protecting),該專案調整了 YouTube 上涉及他人著作權利音樂或影像不得上傳的規定,若是使用者是依合理使用地位上傳,則 Google 仍可彈性提供這些影帶被播放的地位,甚至於部份爭議案例產生時,Google 亦可以提供上傳者援助,來處理相關的司法程序。

近期國內的著作權法正在進行大幅度的修訂,此次修訂的重點之一,就是將過去許多司法實務上認定為合理使用的利用模式,直接於成文法中類型化以釐清爭議,而澳大利亞近期的一份著作權調查報告書,也指出善於推動合理使用機制,是調和著作私權過於財團化、巨大化,而能夠保障一般民眾衡平權利的作法,對於合理使用如有進一步的了解或興趣,建議可以閱讀香港中文大學李治安教授,近年與台灣創用CC計畫合作編撰的「視聽著作的創用CC授權與合理使用」。


註:Fair use is a legal doctrine that says you can reuse copyright-protected material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without getting permission from the copyright owner.

關鍵字: #Google #甲骨文
往下滑看下一篇文章
連結資金、技術與場域!資誠打造新創最強後盾,與企業共創 AI 新價值
連結資金、技術與場域!資誠打造新創最強後盾,與企業共創 AI 新價值

隨著生成式 AI、雲端與邊緣運算技術加速成熟,全球產業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技術革新與商業模式重塑。AI 已正式從實驗室的研究階段邁向實際應用,成為企業優化營運效能、驅動創新轉型的核心力量。對於新創團隊而言,這更是跨越產業門檻、進軍國際市場的關鍵跳板。

為了協助更多企業、新創團隊掌握最新趨勢,資誠不僅邀請政府與科技大廠分享觀察,更透過舉辦多場主題式媒合會提供專業諮詢,把創新構想化為具體行動。

雙引擎驅動,打造創業家友善與 AI 智慧城市

論壇一開始,臺北市長蔣萬安即點出市府推動新創的兩大核心:打造「創業家友善城市」與「AI 驅動的智慧城市」。

為加速國際鏈結,市府推出 Startup Passport(新創護照全球通)計畫,藉由城市互惠機制,協助國內外新創團隊在資金、人才、空間上無縫嫁接。

面對 AI 浪潮,臺北市體質持續強化。除迎來輝達總部、微軟等國際大廠,更成為全臺首個訂定「人工智慧作業指引」的地方政府,鼓勵活用 AI 並劃出明確規範。實際應用上,市民常用的 1999 熱線已導入 AI 語音轉文字技術,話務人員因此能快速回覆,大幅縮短服務時間並提升品質。市府目前也正積極建構大語言模型,持續精進市民服務。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台北市長蔣萬安
圖/ 數位時代

資金與資源匯聚,資誠搭建生技與物聯網新創橋樑

資誠長期深耕新創生態圈,每年發布的「台灣新創生態圈大調查」顯示,場域驗證與夥伴關係建立是新創團隊最迫切的需求。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徐聖忠致詞時強調,台北匯聚了金融人才、資金與算力資產,而資誠的角色正是連結這些資源的關鍵樞紐。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徐聖忠
圖/ 數位時代

AWS 深耕台灣,以新創思維賦能企業雲端轉型

其中之一,便是 AWS。AWS 臺灣暨香港企業銷售暨策略方案副總經理謝佳男分享,AWS 在 2006 年成為亞馬遜集團一員,由最新財報看來,佔亞馬遜集團營收雖不到 20%,卻貢獻逾八成營運獲利。這來自於堅持「Day 1 Culture」(第一天文化)永保初心,以及從客戶角度出發的「逆向工作法」。

即便已是大集團的一員,AWS 仍視自身為新創,因此對新創理解更深,全球 83% 獨角獸公司服務皆建立於 AWS 之上。謝佳男指出,AWS 未來 15 年內將在臺投資數十億美元,建構 3 個可用區域的基礎設施,除提供超低延遲服務,也滿足企業對資料落地的法規需求。

針對 AI,亞馬遜推出 Amazon Bedrock 平台,連接各種頂尖基礎模型,讓企業能像使用積木般彈性構建應用。台灣有不少新創也使用AWS服務,如獲選為國家新創品牌 NEXT BIG 之一的凱鈿行動科技就是。謝佳男觀察,該公司做 PDF Reader 和電子簽核、SaaS 服務,品質非常好,是來自台南的團隊,卻透過雲端,把產品成功賣進全世界。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AWS台灣暨香港企業銷售暨策略方案副總經理謝佳男
圖/ 數位時代

高通推邊緣 AI 落地,多管齊下助攻開發者

另一個和台灣新創團隊密切互動的大廠,則是高通。Qualcomm 美國高通公司業務開發總監暨亞太生態系發展計畫負責人戴郁文表示,該公司成立至今約 40 年,除精進通訊技術外,也一路帶領科技產業進入「萬物聯網」時代,並持續強化電腦、智慧穿戴等 IoT 產品的運算與連結能力。

她進一步解釋,未來是「混合式 AI」年代,運算需落地至「邊緣 AI」(Edge AI)執行,這能處理複雜情境、帶來更好效能、更低延遲與更嚴密的隱私保護。目前許多大語言模型應用正從雲端轉移至終端裝置。

為助開發者站穩腳步,高通推出 Qualcomm AI Hub,提供優化模型供驗證,輕鬆部署 AI 模型到高通晶片裝置上。不只在技術上成為新創團隊的後盾,高通也舉辦「高通台灣創新競賽」,每年選出 10 家頂尖新創團隊,並協助育成,另外也有一系列智慧財產權課程,協助新創了解專利與智財權佈局。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Qualcomm美國高通公司業務開發總監暨亞太生態系發展計畫負責人戴郁文
圖/ 數位時代

從通用腦到專屬腦,資誠透過 Tars.ai 平台助企業打造AI轉型實戰力

但當企業導入 AI 技術後,如何從「好玩」走向「好用」,並善盡治理責任?資誠創新諮詢公司執行董事陳世祥提出獨到見解。他將企業 AI 應用分為三層次:一是行政輔助的「通用腦」;二是針對特定專業的「專業腦」;三則是企業最渴望、能結合內部數據的「專屬腦」。

「專屬腦並不容易建立,」陳世祥分析,「它必須與企業的 ERP、研發、製造及 CRM 系統深度連結。」為此,資誠透過「Tars.ai 平台」,協助企業整合 RAG 技術、知識庫與 AI 模型,打造具備語意理解與自主查詢能力的企業第二大腦。

透過 Tars.ai,研發人員可直接詢問 AI 關於投產參數調整對良率的預測;管理層則能即時分析營收數據與客戶動態,不再依賴落後指標。陳世祥更強調,資誠在協助導入技術的同時,也協助企業成立「AI 專責小組」,確保 AI 應用符合道德與安全規範,落實「負責任的 AI」。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資誠創新諮詢公司執行董事陳世祥
圖/ 數位時代

與大廠共舞,新創深耕 Know-how 與速度才能突圍

最後由陳世祥與四家新創進行對談,探討新創如何擁抱 AI 產業化浪潮。但在發展過程中,新創往往與科技巨頭既合作又競爭,該怎麼學會共舞?

用益網路科技行銷長黃大成認為,大廠有最強算力,但不太可能知道新創在某個特定產業、特定店家狀況為何,不同產品、場域,往往有不同專業知識。而從 ChatGPT 演進過程,大家發現它開始有「情緒」。他認為,AI 未來在情緒價值、在地化經驗的發展,可以幫助新創勝過大廠。

睿加科技資深成長經理陳子裕也認為,大廠雖然可做通用型產品,但新創卻能針對特定使用者情境深化,是大廠比較難以顧及的層面。

伊斯酷軟體科技共同創辦人暨技術長鄭永斌分析,新創的優勢在於速度快,能立刻判斷新科技可做什麼,或不能做什麼。

康統醫學科技執行長廖威宣則表示,醫療產業封閉、保守,每家醫院場域不同,大廠未必願意下苦工調整醫護人員流程,進行資料標記與整理,再逐一和醫院既有系統供應商綁定、談判,是新創的優勢所在。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由左至右:資誠創新諮詢公司執行董事陳世祥、康統醫學科技執行長廖威宣、伊斯酷軟體科技共同創辦人暨技術長鄭永斌、睿加科技資深成長經理陳子裕、用益網路科技行銷長黃大成
圖/ 數位時代

陳世祥總結,資誠看見新創在垂直領域的深耕潛力。只要把 Know-how 做深,發揮比大企業更快的反應速度,並善用資誠提供的資源與平台進行對接,就是新創在 AI 浪潮中突圍生存的關鍵。

精準媒合、評選輔導,資誠將資源對接化為實際行動

除了論壇上的觀點激盪,資誠更透過專館活動落實資源對接,在活動期間舉辦多場主題媒合會,為新創搭建通往市場的橋樑。

在「生技醫療領域投資媒合會」中,資誠特別攜手北醫生醫加速器對接臨床與市場資源。北醫生醫加速器副執行長易詩恩表示,作為台灣首家國際級創新醫療大學加速器,北醫聚焦「數位醫療」、「人工智慧」與「精準健康」,整合一校六院資源,建立「新創綠色通道」,加速產品臨床落地。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資誠藉由主題媒合會,攜手北醫生醫加速器等夥伴,提供生醫、物聯網新創一對一財稅法務諮詢與資源對接,加速產品落地。
圖/ 數位時代

資誠審計服務執業會計師吳偉豪指出,有鑒於全球生技產業隨技術演進蓬勃發展,資誠成立生技醫療與健康科技服務團隊,針對新興產業提供從設立、募資、申請補助到上市櫃、跨境合作及併購的全方位財稅法務服務,現場吸引多家投資人與五家智慧醫療新創進行深度互動。

此外,在「物聯網領域投資媒合會」中,資誠創新諮詢董事劉冠志深入分析物聯網產業趨勢,並邀請三家資誠創業成長加速器新創團隊分享創新技術。而在為期三天的展會中,資誠也動員所內審計、稅務法律專家,提供新創一對一的財稅股權專業諮詢,協助解決營運痛點。

不僅提供媒合與諮詢,資誠更積極挖掘並獎勵具潛力的新創。在本次 Meet Taipei 的「2025 Meet Neo Star Demo Show」中,資誠創新創業服務主持會計師顏裕芳將特別獎頒予「介觀生醫」。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透過 Meet Neo Star Demo Show 評選培植具潛力的優秀新創,資誠特別為介觀生醫提供六個月客製化加速器輔導與全方位專業諮詢,以企業顧問角色促進生態圈共創共榮。
圖/ 數位時代

顏裕芳表示,獲獎團隊可加入資誠創業成長加速器,享有六個月客製化輔導、商機與投資人媒合,以及涵蓋商業顧問、風險治理、法律財稅及國際化策略的諮詢服務。他強調,新創擴張時與外部夥伴建立緊密關係至關重要,資誠將持續扮演企業顧問角色,促進生態圈共創共榮。

透過論壇的趨勢引領、媒合會的精準對接,以及 Demo Show 的獎勵輔導,資誠在此次活動中完整呈現在新創生態圈的全方位佈局,持續以資金、技術與場域的整合力量,助攻台灣新創邁向國際舞台。

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開啟專屬自己的主題內容,

每日推播重點文章

閱讀會員專屬文章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看更多獨享內容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開啟收藏文章功能,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開啟訂閱文章分類功能,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我還不是會員, 註冊去!
追蹤我們
進擊的機器人
© 2025 Business Next Media Corp.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內容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106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02號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