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誠夏] Oracle 與 Google 的官司裡的「合理使用」是什麼?
[林誠夏] Oracle 與 Google 的官司裡的「合理使用」是什麼?
2016.05.31 | Google

經過歷時二週的審理,美國聯邦法院陪審團針對 Oracle 與 Google 一案的爭點作出裁決,10 位陪審團成員一致認為 Google 取用 Java 37 項 APIs 的互動程式碼,得在個案上構成合理使用(Fair Use),因此 Google 對 Oracle 並未有侵權使用著作權利的關係。此一裁決於 2016 年 5 月 26 日正式對外宣告,並對 Oracle 與 Google 訴訟一案產生逆轉式的影響,因為雖然陪審團此一裁決僅針對合理使用的成立與否作出判斷,法律上卻已實質阻斷 Oracle 之前向 Google 提出 93 億美元損害陪償金的請求(約合台幣 3022 億元)。

此一爭訟案是否就此落下句點仍是未定之天,Oracle 總顧問 Dorian Daley 已聲明將會尋求一切上訴管道,據傳甚至可能透過杯葛 William Alsup 法官提供給陪審團成員的合理使用適用指南內容偏頗,來達到廢棄此一裁決的目標

然而,無論後續事態如何發展,5 月 26 日的陪審團裁決,讓世人都看到了,合理使用竟然有阻卻 93 億美元損害賠償金請求的潛質與可能性,而合理使用應如何被正確解讀在自由開放源碼的授權框架裡,也是目前被廣泛討論的議題。

合理使用是什麼?

合理使用是什麼?能吃嗎?不能吃,但它卻可以讓某些無權使用他人著作的行為,不會進入侵權使用的範圍,而既然不是侵權使用,自然就沒有後續損害賠償金的課責。Google 於其 YouTube 合理使用推廣專頁的說明:「合理使用是一個法律原則,它告訴你在某些情況下,未經允許利用他人受到著作權利保護的素材是可以的。」(註)

圖說明

這段話雖然直白,卻很正確的傳達出合理使用的內涵,我們可以再把它拆解為三個要項來理解,合理使用本質上:

  1. 就是一種無權利用,使用者無權利用對象是他人受到著作權利保護的素材,
  2. 這樣無權利用的行為本來必須擔任侵權使用的責任,然而若是能夠成功主張合理使用的話,則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3. 至於是否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主張合理使用是否可以成立,就要考究「某些情況下(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究竟是哪些情況了。

全球多數國家的著作權法,都有內嵌合理使用的條款,它是一種著作權法預設調和公益與私益的機制,讓一般使用者在未經授權的狀態下,基於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對於他人的著作,得以採低質量、低數量,並不侵犯原作者核心著作財產權利行使的方式進行利用。因為試想一下,若是每個人對他人著作的低度引用行為,都會被以侵權行為課責,那麼嚴重時甚至會侵犯到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

以台灣為例,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則規定於著作權法第65條,以44至63條為不同狀況的例舉,基本上它提供了四項基礎標準供作綜合評估:(1)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2) 著作之性質、(3)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以及 (4)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美國則規定於其著作權法的第 107 條,基本上兩地就此合理使用的評判原則,是完全一致的。而就司法實務上的觀察,最後一項「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常被視為最具指標性的評判準據,因為著作權利主要的保護對象在於著作財產權,若是無權利用他人著作,卻能夠不去影響到原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則實質上也很難說這涉及到財產權的侵害。

不過,很明顯的Oracle與Google一案並不單單準據上述第四項標準,而是綜合評判了一至四項標準,甚至不僅止於這四項標準,因為依照美國著作權法的解釋,合理使用的評估並不受限於此四項標準,而是此四項為基礎上建議先去釐清的標準,而在綜合評判之後,陪審團才認為 Google 的使用方式,符合合理使用的範圍。

Java 相關的 APIs 一直都是公開可及的標的

Java Libraries 及相關的 APIs,除了 Sun 之前已然釋出的 OpenJDK 這個分支以外,嚴格來說都沒有直接採自由開源軟體(Free and Open Source Software)的授權方式釋出,不過,多數的程式框架及其 APIs,一直都是公開可及的對象。此次美國聯邦法院陪審團成員,明顯的有意識到這個要點,在審議過程中,傳訊了 Sun 在被 Oracle 併購前的 CEO Jonathan Schwartz 來證實此事

一般來說,受到著作權利保護的客體,其現實狀態雖處於公開可及 (open for access),然這並不表示其著作權利已經全然消失,這就像是他人透過網路部落格公開發表文章,不代表這篇文章就可以被自由地重製轉載或是改作,然而,曾任 Sun 長期 CEO 的 Jonathan Schwartz 在陪審團面前,明確呼應 Google 代理律師 Robert Van Nest 的說法:「Java 這個程式語言的提供利用,一直都是採自由且開放的途徑 (free and open to use),這樣的政策甚至早於我到 Sun 就任前即是如此。」所以雖然這些程式碼並沒有透過明確的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提供給使用者,然而過往到現在它也成為一個事實上的既成狀態,除此之外,IBM、Oracle 及其他公司組成的合作聯盟 Apache Harmony 也曾取用這些 APIs 來開發商業產品,一樣基於未獲明確授權的前提,因為這樣的綜合原因,於Oracle與Google一案裡,陪審團成員才一致同意擴大了合理使用的認定範圍。

此案是否形成先例並影響到未來自由開源軟體對衍生程式的拘束要求?

此案自 5 月 26 日公布陪審團認同合理使用的裁決之後,便引發了自由開源軟體授權領域裡不少意見領導者的密集討論,這些討論內容大致聚焦於兩個要點:1、API 受到著作權法保障,但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來抵銷其影響,會不會成為一個判決先例?2、就算不成為判決先例,此一解讀態度會否影響自由開源軟體授權的未來發展?

第一個問題依據多數美國法學專家及律師群的評判,Oracle 與Google一案目前就美國制度,仍未具判例的拘束地位,再者,即使此一個案得以適用合理使用,也不代表未來軟體 API 的利用,皆會受到影響,因為衡諸合理使用機制的本質,它必須建立在「個案的審議」上,過往一個甲先生的案件被認定為合理使用,不代表在 20 年後的時空背景,乙先生碰到一樣的狀況仍然可以是合理使用,反言之,過往一個丙先生的案子不被認同是合理使用,也不代表在 20 年後的時間空景,丁先生碰到一樣的狀況不能被認定是合理使用。

美國著作權辦公室為例,其向來並不直接提供說明文件,告知一般民眾何種作為是合理使用、何種作為不是合理使用,它所提供的就是合理使用過去判決的彙編,以此為基礎協助毋眾進行判斷,所以合理使用一定是個案式的效力,它並不必然拘束日後其他司法訴訟案。

第二個問題的討論,則更是活絡而多元。事實上 Oracle 代表律師團之一的 Annette Hurst 女士於陪審團裁定的隔天,於 Linkedin 平台上發表了一篇名為「自由軟體的死亡-或說 Google 如何置 GPL 授權條款於死地(The Death of "Free" Software... or How Google Killed GPL)的評論文章。該篇文章的主要論點,在於批評若 Oracle與Google 一案最後的結果是 API 相關程式碼的應用真的落入合理使用的範疇,那自由開源軟體授權,特別是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所追求的衍生關係互惠性(copyleft)將不可能被尊重與實踐,而 Richard Stallman 創立自由軟體基金會倡議的軟體自由 (Software Freedom)理念,也將蕩然無存。

圖說明

不過依據此篇專文下方的公開評論及自由開源軟體授權領域的私下討論信串,多數的開源授權意見領導者,並不贊同 Annette Hurst 女士的看法,他們指出:

  1. Oracle與Google 此案,是因為過去 Java 相關 API 完全公開可及卻沒有述明授權規定,才讓陪審團就現實狀態作出擴大合理使用範圍的解釋與裁定,然而,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是一個授權權利義務關係述明清楚的法律文件,在這樣的基礎下,未必會有 Oracle與Google 一案中合理使用的適用。
  2. 即使未來多數群眾及著作權法方面的認定,開始將 API 的必要性取用,視為合理使用,則這也不致對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產生本質上的衝繫,事實上,比較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第三版與第二版的差異,可以發現於 2007 年更新修訂的第三版,早就將合理使用的詞彙加入到條款的內容裡,明確指出 GPL-3.0 授權軟體,不會影響著作權法賦予使用者主張合理使用的地位。(This License acknowledges your rights of fair use or other equivalent, as provided by copyright law.)另外舉實例來說,GCC 這個重要的軟體編譯器,近年來皆採 GPL-3.0 加上 GCC Runtime Library Exception 放寬條款併行提供,其述明在編譯過程中自動植入到客體的 GCC 檔頭資訊及必要的程式碼,不會造成衍生關係,這其實就是一種開源專案對合理使用的肯認與實踐。

故截至目前為止,在自由開放源碼授權領域裡,多數的評論家對於 Oracle與Google 一案認定合理使用的陪審團裁定,皆持正面與肯定的態度,並不認為此一單一個案,會影響到自由開放源碼授權生態系未來的正常發展。

合理使用的趨勢發展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經此一役之後,Google 再次被證實為目前國際間,最善為使用合理使用來拓展其商務版圖的跨國公司,早先經歷多年纏訟,Google Book 已於美國最高法院的審理下,以合理使用的地位,讓其數位化出版著作以供查詢及購買的行為不落入侵權行為的範疇,除此之外,其於 YouTube 平台上,亦於 2015 年底開始,於美國本土試行合理使用保護方案(Fair Use Protecting),該專案調整了 YouTube 上涉及他人著作權利音樂或影像不得上傳的規定,若是使用者是依合理使用地位上傳,則 Google 仍可彈性提供這些影帶被播放的地位,甚至於部份爭議案例產生時,Google 亦可以提供上傳者援助,來處理相關的司法程序。

近期國內的著作權法正在進行大幅度的修訂,此次修訂的重點之一,就是將過去許多司法實務上認定為合理使用的利用模式,直接於成文法中類型化以釐清爭議,而澳大利亞近期的一份著作權調查報告書,也指出善於推動合理使用機制,是調和著作私權過於財團化、巨大化,而能夠保障一般民眾衡平權利的作法,對於合理使用如有進一步的了解或興趣,建議可以閱讀香港中文大學李治安教授,近年與台灣創用CC計畫合作編撰的「視聽著作的創用CC授權與合理使用」。


註:Fair use is a legal doctrine that says you can reuse copyright-protected material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without getting permission from the copyright owner.

關鍵字: #Google #甲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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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造浪席捲跨境電商!亞馬遜揭「科技、價值、信任」三大趨勢,引領台灣企業搶賺全球商機
AI造浪席捲跨境電商!亞馬遜揭「科技、價值、信任」三大趨勢,引領台灣企業搶賺全球商機

台灣有無數「隱形冠軍」和世界級的製造實力,在各大產業中閃閃發光。但面對全球供應鏈重組、消費習慣碎片化,以及近年生成式AI的爆發性成長,台灣企業該如何將優質的硬實力,轉化為知名的品牌力?

為了因應相關議題,協助台灣中小企業尋找突破口,2026亞馬遜全球開店博覽會以「AI造浪,品牌出海」為主軸,舉辦豐富的講座、實際體驗和諮詢服務,吸引眾多渴望轉型出海、對進軍全球市場有強烈企圖的企業和品牌,共同與會。

代理式AI崛起,重塑購物旅程、企業營運模式

在開場講座中,亞馬遜全球開店台灣總經理謝孜希首先以「從台灣到全球,AI時代品牌跨境突圍實戰」為題指出,跨境電商已經從過去的「流量競爭」,正式進入「數據和智能驅動」的根本性轉變,「AI不只是輔助工具,還在全面重塑消費者的購物旅程和企業的營運模式,尤其『代理式AI』(Agentic AI)的崛起,將成為品牌連結全球消費者的關鍵。」她進一步解釋,過去的AI像被動的指令接收器,人下指令、AI接著執行;但現在的代理式AI,更像企業的營運夥伴、顧客的購物助理,能主動分析市場、規劃策略、自動執行任務,並在找出消費者的喜好自動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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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全球開店台灣總經理謝孜希表示:「AI不只是輔助工具,還在全面重塑消費者的購物旅程和企業的營運模式,尤其『代理式AI』(Agentic AI)的崛起,將成為品牌連結全球消費者的關鍵。」
圖/ Amazon

在亞馬遜上,Agentic AI讓消費者從普及的應用AI來搜尋,再到比較決策、進而購買商品。比方說,亞馬遜的購物助理Rufus AI,能根據消費者的搜尋動作判斷意圖,主動推薦商品,這讓使用Rufus AI的消費者,購買轉換率可比未使用的消費者提升逾60%,目前已有超過3億、97%的活躍用戶,透過Rufus AI進行消費決策。此外,亞馬遜還推出「Interests」功能,即使顧客不主動搜尋,這個AI私人購物助理也會24小時不間斷地幫忙逛街,並根據個人偏好推送新品、降價資訊,最終成功讓近20%的用戶,將推薦商品加入購物車。

謝孜希特別提到,亞馬遜的「Buy for Me」功能,已經從「資訊代理」進化成「行動代理」。根據最新數據統計,可以由AI代為完成購物的跨平台商品,已經超過50萬件,「這代表電商正從『關鍵字經濟』,變成『興趣經濟』、『AI代理經濟』。」

在賣家端,AI同樣展現強大價值,謝孜希透露,目前已有高達90萬名賣家導入亞馬遜的AI工具,包括能協助找出仍未被滿足需求的「商機探測器」、自動生成符合當地生活風格品牌場景圖的「A+內容」,以及能自動優化廣告素材的Ads Agent和Creative Agent等工具。這些代理式AI工具,平均每週能為賣家節省約5.6小時的時間,「賣家能將寶貴的時間,專注在更高價值的品牌決策和產品創新上。」

聚焦全球三大消費趨勢,台灣品牌迎來絕佳出海契機

了解AI如何改變規則後,謝孜希進一步分析,現今的全球消費趨勢,分別為高科技研發升級體驗、價值創新打造爆品和安全信任建立品牌,「這三大趨勢和台灣企業在技術、創新、品質上的優勢,完美契合。」

首先,當前全球消費電子市場規模已突破一兆美元,其中搭載AI的消費電子產品成長速度,更是整體消費電子市場的5倍。而台灣擁有全球最完整的PC和電子零組件供應鏈,占全球先進製程晶片製造的90%;根據財政部統計處2026年3月的最新統計,資通訊加電子零組件則占出口近八成。謝孜希以賣家「TRYX創氪星系」為例,指出品牌看準PC DIY市場長期陷入CP值和價格戰的痛點,決定專注高階玩家,推出全球首款「裸眼3D水冷散熱器」和L型曲面螢幕機箱,「TRYX創氪星系不跟風做低價競爭,反而善用亞馬遜商機探測器,預判消費者的需求,再用『技術』重新定義品類,並透過評論工具Vine快速建立信任。」進軍亞馬遜短短一年內,TRYX創氪星系的營收便成長了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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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YX創氪星系」成長旅程,進軍亞馬遜短短一年內,TRYX創氪星系的營收便成長了197%。
圖/ Amazon

其次,消費者不再單純要求「低價」,轉而追求「超出期待的體驗」和「價值」。根據Deloitte的調查顯示,當品牌兼具創新力和信賴感時,消費者的年均支出會提升62%,且有近六成消費者願意為創新永續的產品付更多錢。健身器材熱銷全球80多國、累積千萬台銷量的居家健身品牌WONDER CORE,就是最佳的價值創新典範。

早在2009年,WONDER CORE就發現現代人居住空間變小,轉而開始研發小型健身器材,鑽研「讓健康變簡單」的解決方案。如今,WONDER CORE已有逾200項專利,更將硬體結合專屬APP,透過AI分析運動、飲食數據,提供客製化課程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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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千萬台銷量的居家健身品牌WONDER CORE,已有逾200項專利,將硬體結合專屬APP,透過AI分析運動、飲食數據,提供客製化課程給消費者。
圖/ Amazon

至於在年產值逾5500億美元的母嬰、寵物等市場,讓消費者買單的重點,是「安全」與「信任」。高達73%的消費者認為,品牌信任是影響忠誠度的首要因素,忠誠客戶的消費金額較一般消費者高出31%,回購率也大幅提升。台灣寵物品牌「超凝小姐Lady N」掌握安全、信任等要素,專注研發高品質的天然豆腐貓砂,便首創使用國際安全香氛協會認證的安全香氛,打破市場對香味貓砂不安全的刻板印象。儘管剛進美國市場前三個月的訂單只有個位數,但透過優質體驗帶來的口碑效應,曾創下24小時內狂銷數十箱的紀錄,以及10倍的銷售成長、高達60%的回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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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寵物品牌「超凝小姐Lady N」專注研發高品質的天然豆腐貓砂,便首創使用國際安全香氛協會認證的安全香氛,打破市場對香味貓砂不安全的刻板印象。透過優質體驗帶來的口碑效應,曾創下24小時內狂銷數十箱的紀錄,以及10倍的銷售成長、高達60%的回購率。
圖/ Amazon

「AI結合品牌力,就是取得全球成功的方程式。」謝孜希鼓勵台灣企業善用亞馬遜的AI選品、代理式AI等工具,用數據驅動決策、掌握高成長品類,並從「Day 1」起,就具備建立國際品牌的視野,讓AI成為走向全球的加速器。

跨界對談傳授出海心法,善用數據、驅動決策

另外,博覽會還安排了由《數位時代》創新長黃亮崢主持,亞馬遜全球開店台灣總經理謝孜希、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黃文榮、安克創新副總裁暨海翼電商執行長吳灼輝、嘖室營運長高立杰等專家,從不同角度探討企業的出海痛點並剖析各種AI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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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至右,分別為嘖室營運長高立杰、安克創新副總裁暨海翼電商執行長吳灼輝、亞馬遜全球開店台灣總經理謝孜希、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黃文榮共同與會、分享,並由《數位時代》創新長黃亮崢主持。
圖/ 數位時代

高立杰建議,剛起步的品牌在使用任何AI工具前,都應該先「認識自己」並「釐清品牌定位」。他指出品牌洞察到年輕人不喜歡被傳統業務推銷的痛點,因此創造了「被動式」、「無壓力」的線上線下購物體驗,「AI可以幫你生成精美的圖片、文案,但如果品牌本身就缺乏靈魂,產出的素材依舊無法打動目標客群。」

黃文榮則提到,科技進步讓全球市場通路日益碎片化,導致傳統大客戶的訂單日益流失,許多OEM、ODM廠商被迫走上跨境電商之路,「所以現今企業的最大挑戰,是『轉變心態』。過去是客戶給規格照著做,現在得自己去面對廣大、多樣的消費者需求。」他建議,企業務必透過AI工具和市場同步,也必須自己培養跨界人才,同時,無論如何都要勇敢搭上數位轉型的列車,並善用亞馬遜全球開店等跨境電商產業資源。

而吳灼輝觀察,跨境電商已從過去的「單點工具」競爭,進化到「系統化AI營運」的時代。他認為,企業不應只把亞馬遜當成單純的銷售通路,更應視為獲取消費者回饋和洞察市場的「大數據中心」,並利用各項AI工具來提升決策效率,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領先地位。

謝孜希總結指出,AI已降低全球化門檻,企業思維應從「品牌全球化」,轉變為營運第一天起就決心打造全球品牌,「不要等在地市場成熟才布局海外,應該善用AI,放大對消費者的理解和決策品質,加速走向世界,讓AI真正成為品牌邁向全球的加速器。」

除了各方專家分享的精實內容,此次博覽會還設置「亞馬遜AI算命館」、各項工具體驗和服務商展示專區,企業、品牌可以體驗亞馬遜全球開店最新的商機探測器、A+內容等AI工具,讓系統解讀自家的「產品命盤」,進而找出潛在商機;今年更增設跨境諮詢專區Seller Cafe,安排了專業的亞馬遜官方專家和跨境顧問,提供未註冊和剛註冊的新手、有廣告投放和行銷等進階問題的老賣家,一對一的實戰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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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覽會本次設置「亞馬遜AI算命館」,協助企業、品牌可以快速找到問題,並體驗亞馬遜全球開店最新的商機探測器、A+內容等AI工具,讓系統解讀自家的「產品命盤」,進而找出潛在商機。由左至右為:亞馬遜全球開店台灣總經理謝孜希、臺北市政府俞振華副秘書長。
圖/ 數位時代

值此AI造浪時代,亞馬遜全球開店博覽會透過趨勢剖析、台灣的成功賣家案例分享,以及各界專家的深度對談,為企業描繪了一張清晰的出海藍圖。台灣品牌只要能緊抓科技研發、價值創新、安全信任等三大優勢,再搭配亞馬遜的AI賦能工具與全球資源,相信能在全球航道上乘風破浪,持續寫下世界級的亮眼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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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Amaz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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