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 Su] 當我們討論「金融監理沙盒」,我們說的是什麼?
[Data Su] 當我們討論「金融監理沙盒」,我們說的是什麼?
2016.09.05 | 創業

這幾天因為立委余宛如所辦的公聽會以及準政務委員唐鳳在 vTaiwan 平台上徵集各方意見,而開始有人討論監理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的概念。多數主張師法英國與新加坡的「經驗」,在台灣建立金融監理沙盒機制,以扶植新創金融科技(FinTech)產業。

但事實上,無論英國或新加坡,目前都還沒有通過沙盒試驗後投放到市場上的實例。在台灣目前也仍在形而上的精神與理念層面進行討論,如果實踐是檢驗真理的途徑,沒有真正的經驗,似乎也很難檢驗監理沙盒概念是否真能如其揭櫫的理想般運作。

全世界都睜大眼睛在看這兩個國家實際運行的成效如何,台灣更是如此。或許作為一個金融業從業人員來談監理沙盒這個題目有點立場不正確,但筆者試圖由自身的經驗出發,以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的角度來看監理沙盒的「橘越淮」後,在台灣落地可能的發展方向與將會面臨的問題。(編按:原成語橘越淮而為枳,作者故意只寫了前半段。)

議題1:沙盒意味更高度的監控,而不是放任

無論是英國版或是新加坡式版監理沙盒所秉持的精神,除了放寬並簡化部分經營金融相關行業的審批以及資格要求外,由於監管機關與被監管機構雙方都處於摸著石頭過河的經驗累積過程,監管機關更要負起輔導乃至指導的功能,監管機關可能沒有看過被監管機構的業態,還不知道該選定哪一項 KPI 達到其管理目的。 取而代之的,監管機關可能發展為完全監控(monitoring)以作為訂立日後監理(regulating)所需要的基礎。

進入沙盒的企業就像是剛學會走路的小孩在盒子內玩沙,作為這個小孩子的父母(很抱歉這個比喻不是很精準正確)會完全放任小孩子任意遊玩?還是會因為擔心他受傷而隨時看管著?更何況這名小孩手上可能還握著一把利器。

進入金融沙盒的新創,就如同小孩在玩沙,還在摸索,所以監管機關可能會發展成高度監控。
圖/ 取自Shutterstock

台灣傳統的金融監理方式多以稽查或由業者自主申報、揭露的資訊為本,主要因為稽核成本高,但在資訊科技不斷發達的現代,監管機關的稽查成本降低,在技術上應該可以做到即時監控,甚至是即時矯正的功效。

筆者認為監控的廣度及深度將會不減反增,至於這樣「全都露」的結果是不是「好」的?沙盒內的主要參與者,包括監管機關、受監管機構、金融消費者,可能各有各的盤算,但不見得每個人都樂意毫無保留揭露資訊。

議題2:沙盒業者是否降低實收資本額,可以因業種而異

對擬申請進入沙盒的企業,監管機關會核發一個限制性的金融執照,除了必須在監管機關監管之下進行初步的業務實驗外,還得隨時接受監管機關的輔導調整營業方向與營業行為模式。

新加坡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 所發布的指南來說,新加坡金管局要求劃定業務範圍、明定可受監理的指標,申請入沙盒的業者除了要明列業務經營範圍之外,還會限制參與沙盒試驗的金融消費者總數、在沙盒中受監管及輔導的時間(由業者自訂或與監管機關合議),讓業者能有實驗空間,監管機關也可以檢驗這項創新金融服務是否能帶來真正的創新,並改善金融消費者的福祉。

不過,這並不必然代表監管機關需要全面調降沙盒內企業的實收資本額門檻,筆者認為要看所經營的業種才能決定。

以台灣過去曾爭論過的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全執照的最低資本額是新台幣 5 億元,只經營部分業務的話,也需要新台幣 1 億元的實收資本額。如果有廠商打算在沙盒內實驗電子支付業務的話,降低實收資本額門檻可能仍然是有意義的(至於資金周轉問題則由業者自行負責)。

不過,以號稱可能成為亞洲沙盒首例的 PolicyPal (新加坡商 PolicyPal Pte Ltd.)來說,若出現在台灣,卻不需要降低實收資本額門檻。

PolicyPal 可以藉由蒐集投保人的個人資訊(可自行輸入或 用 App 透過社交網站搜尋),為投保人搜尋對投保人成本最低的保單(包含壽險、醫療險乃至意外險),以節省保費支出。投保人現有的保單也可以用 PolicyPal 的 App 拍照上傳,幫投保人管理現有的保單,甚至評估現有保單的保費是否還有再撙節的空間(詳見 PolicyPal 官網)。

PolicyPal 的商業模式類似傳統金融業的「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假設 PolicyPal 在台灣註冊登記,依照管理條例,要經營保險經紀人業務的公司,最低資本額新台幣 300 萬元,保險代理公司則是新台幣 500 萬元。

300 萬、500 萬元的資本額門檻在現今的環境下已經不算太高,但如果連這點資本都拿不出來的話,可能連消費者都要開始懷疑保單後續的服務能力了,更何況,無論對產業分析師或是主管機關來說,「淨值」這個財務指標一直是分析金融業的最重要指標。

降低資本額門檻不是唯一手段,別把它視為萬靈丹。

議題3:暫停消費者傾斜保護原則,沙盒業者與金融消費者才能平等

監理沙盒的理想之一,是讓沙盒內的新創公司能跟既有金融業者投資的新公司齊頭平等,避免既有金融業者利用自身的資本優勢扼殺搖籃中的新創公司,所以監理沙盒的參與者所受到的監理跟限制,將盡量實踐立足點上的平等。

但是,筆者認為更重要的焦點在於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提供者(金融科技業者)之間是否被公平對待。例如,英國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 擬推行的《Regulatory Sandbox》,為了保護金融消費者保護,以專章附註闡述各種情境, FCA 傾向業者事前充分揭露,但是, FCA 也僅承諾會與業者共同研擬金融消費者損失的處理方式。

台灣《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循國際慣例,隱含所謂的「傾斜保護原則」,雖不至於像明代海瑞當官判案那樣偏頗,但由於金融機構與金融消費者的地位不對等,法規要求金融機構要負擔的責任較大,包含遵法(Compliance)與銷售紀律等責任。

因此,監管機關可能必須針對沙盒內實驗的金融服務暫停或放棄部份的傾斜保護原則。意思是說,若業者已符合監管機關的所有要求,金融消費者不可再以「看不懂商品內容」、「業務員沒有解釋清楚」等理由要求業者負擔損失,況且台灣《電子簽章法》已上路,消費者也不能以契約未經本人簽署為由來欺暪卸責。

試想個科幻點的想法,假使機器人理財全面實現了,將比較沒有因銷售紀律不佳而衍生的賠償問題。

具體而言,監理沙盒有點像是線上遊戲上市前的 Beta 封測,受邀前來進行金融科技封測的對象必須是對於損失承擔能力較高的業者。

對於台灣現行法令的意義,就是視其為所謂的「專業投資人」或「專業投資機構」,但如果全部都找資訊工程師或職業電競玩家來進行封測,可能無法真正測出非專業用戶的痛點。

由於專業投資人與業者地位對等,自然也無法排除使用者是惡意的情境,例如使用者利用監理沙盒內的平台進行洗錢或違法交易的話,該如何分擔刑事或民事責任?監管機關及沙盒業者都需要拿捏放寬的尺度。

議題4:已有解決方案的金融問題,你要如何創新?

新加坡目前正在進行中的 Singapore FinTech Festival ,是新加坡金融科技業者的嘉年華會,將在2016年11月舉辦 Demo Day。主辦單位提供《Industry Problem Statements》文件,整理了 100 個可能可以利用金融科技解決的問題,讓參賽者用程式設計或商業模式來解決問題。

對現行金融業來說,這 100 個題目並非全然無解,甚至過去也都有使用已知資訊科技來解決的例子。舉筆者比較熟悉的例子來說,清單中第 17 與 18 項分別提到 Smart Contract 以及 Digital Documents 的議題,核心問題在於金融業如何透過數位化的單據來核實交易真實性、確認交易流程,以及金融機構如何藉由這些數位化的訊息,得以在貿易的各個時點提供融資服務。

台灣的銀行曾經採用過的線上資訊服務叫 GT Nexus ,它過去有個銀行從業人員比較熟悉的名字叫做「TradeCard」。它幾乎把國際貿易上可能會用到的所有單據都數位化,為了消弭貿易風險,還可以提供線上購買出口保險服務,賣家也可以在線上申請融資,提供的服務內容相當完整。只不過這個服務在台灣推展得並不順利,目前仍採用的銀行不多,後來GT Nexus 在台辦公室編制縮減到只剩客服。這家公司命運似乎也不怎麼順遂,一直不斷的被收購、更名。

另一個類似的服務,則是由國際知名的財務資訊運營商 SWIFT 所推出的 Trade Services Utility (TSU) ,幾乎所有銀行間的國際匯款資訊都是透過 SWIFT 平台傳遞並完成交易,它除了將國際貿易單據數位化之外,更增加了集中系統比對單據的強大功能,消弭了虛偽交易的可能性與風險,提高銀行在貿易融資上的安全性。這套服務獲得不少國際大銀行的採用,它沒有使用新興的區塊鏈技術,它的帳本可說是集中處理的方式,但一樣解決了商業銀行的許多痛點。

想像你是金融科技新創團隊,挑選了貿易融資(Trade Finance)方面的題目,就必須證明你的技術是比 GT Nexus 或是 TSU 更有效率或成本更低的解決方案,才比較容易獲准納入監理沙盒機制中。

議題5:金融混業經營的主管機關暫歸金融監理單位主導

金融混業經營是無法逃避的嚴肅課題,金融混業經營原本指的是金融業內的橫向整合,例如:銀行+證券,或銀行+保險。 但未來無法避免地會發展出金融業與非金融行業的結合,這潛在的發展可能牴觸台灣金融立法「產金分離」原則的疑慮,且這是社會公平問題,一時半刻恐無法全然釐清。

我們先不去觸碰這麼高遠的大問題,混業經營可能有個比較近似的比喻,就像是 Uber 究竟算是資訊服務業,還是計程車服務業?兩種行業的本質上有其區別,且現行政府組織的管理單位也不同,設立所需滿足的門檻條件也不同,但Uber究竟應該由哪個主管機關來監管呢?

既然是英國或新加坡金融主管機關推行的政策,在沙盒內的各項活動的監理單位理所當然是由金融主管機關主導。但金融監理機關不見得是萬能,未必有能力進行非金融行業的監理乃至輔導,成立跨部會小組雖然是不得不然的解決方案,然而在大公司待過的人或許都知道,公司內部跨部門溝通的難度與交易成本有多高?更何況是跨(政府)部會。

由於監理沙盒內的監理機關由金融主管機關主導(在台灣則為金管會),可能發展的方向會是以符合「非金融行業」的產業法規門檻為前提,才有條件獲准進行沙盒實驗,意即同時符合多種行業混業時,至少要有基本能力符合其中一種應具備的資質。

議題6:金融科技服務的供需者為你的競爭對象,你該如何自處?

監理沙盒畢竟只是短暫的過渡,最終的目的是要輔導業者離開沙盒面對市場,最現實的問題是, 如果金融科技業者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其買方或賣方恰好就是你的競爭對手的話,那你該如何自處呢?

以前面提到的 PolicyPal 為例, PolicyPal App能替投保人搜尋並推薦某保險公司的保單,保單的提供者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仍有傳統的通路與業務員,但PolicyPal 本身沒有簽發保單的能力,假使某保險公司因某個不知名的原因不再提供通路讓 PolicyPal 申購保險商品,這種情況發生時該如何?

又如同前面提到的 GT Nexus ,原本預期可以將國際貿易單據無紙化、數位化,但銀行如果還是選擇採用紙本單據完成整筆國際貿易交易以及融資的話,那又該怎麼辦?

這些都是無論經營什麼行業都需要考量的問題,當你的供應商或是銷售商也能提供與你相似的競品時,企業經營也容易變得艱困。

若發生在金融行業裡,這些傳統意義下的金融業者或許只贏在資源比較多,但肯定比這些金融科技業者更嫻熟資本的操作,而這也正是金融科技尚難取代傳統金融業者業務種類的原因之一。然而,金融科技新創業者倒也不用悲觀以對,移出沙盒獨立後,如果價格還不錯的話,或許就把技術跟股份賣給既有金融業者吧,這麼一來,執照、監理等等的問題或許就自然迎刃而解了。

《數位時代》長期徵稿,針對時事科技議題,需要您的獨特觀點,歡迎各類專業人士來稿一起交流。投稿請寄edit@bnext.com.tw,文長800至1000字,兩天內會回覆是否採用,文章會經編輯潤飾,如需改標會與您討論。

@@ACTIVITYID:638@@

關鍵字: #金融信託產業
往下滑看下一篇文章
從新零售到新商務,騰雲科技以兩大策略打造新世代成長引擎
從新零售到新商務,騰雲科技以兩大策略打造新世代成長引擎

騰雲科技持續展現強勁成長,不僅連續五年維持雙位數的營收增幅,更於 2025 年前三季累計營收來到 5.47 億元、淨利 1.03 億元,年成長率高達 67%,顯示騰雲科技已從智慧零售解決方案供應商擴展成為智慧社區、智慧城市解決方案供應商,並持續發揮高毛利、高成長、以智慧場域資料為核心驅動的代理式 AI 解決方案全方位供應商。

騰雲科技是怎麼辦到的?

騰雲科技董事長暨總經理梁基文不藏私分享兩大關鍵:「首先是以 AI 賦能的產品與服務,協助客戶提升效率、優化營收;其次是透過騰雲孵化器與其生態系中新創夥伴協作,打造零售、不動產、製造與數位保險等產業所需的新商務服務。」

以 AI 賦能全產品線,強化客戶黏著度、深化長期關係

梁基文表示:「AI 不是單一產品或立即變現的技術,要能有效消除資訊不對等,需協助企業先將散落的資料整合成數據資產,才能找出能驅動決策的洞察。」因此,要讓 AI 真正落地,需要同時理解產業現況與營運痛點的夥伴,才能把技術與數據轉化為具體價值,成為企業成長的新引擎。

有鑑於此,騰雲科技的策略是推出 AI Agent 平台 –TrendVotex,由深耕百貨零售、商業不動產等產業的專業團隊協助打造符合場景需求的 AI 代理服務。

例如,為百貨零售打造的「AI 品牌行銷專家」透過市場輿論進行趨勢及同業動態分析、以口碑行銷進行品牌塑造、針對會員數據進行自動化文案生成及傳播、針對行銷成果進行效益分析等自動化決策,「AI 招商助理」則能整合商圈熱度、樓層營運狀態等資訊,提出精準的櫃位調整與招商策略。至於針對複合式商業不動產管理場景推出「AI 能源智慧管理」服務,導入 AIoT 終端裝置佈署並運用其感測數據與歷史異常紀錄,預測設備故障風險,協助排程維修,降低停機時間,大幅提升營運績效。

梁基文補充說明:「除了協助企業打造專屬 AI 代理與串接代理式工作流程(Agentic Workflow),我們也推出 Marketing、Content、Sales、Manufacturing 等跨產業可重複使用的 AI 代理模組,加速零售、不動產、製造、旅遊與數位保險服務等產業的導入腳步。」

值得注意的是,為真正發揮、極大化 AI 價值,騰雲科技不僅提供技術,也協助企業梳理流程、整合分散數據,打造可支撐多場景的數據驅動營運中台。

梁基文表示,不只零售業正加速虛實通路整合,製造與金融服務業也十分重視「全通路數據」,例如製造業需要即時掌握生產過程關鍵數據指標與庫存狀況以確保良率及產能、數位保險業則積極深化對顧客旅程的掌握以完善服務能量等,騰雲科技推出「隨開即用」、雲地整合的 AI 平台,讓企業能在多場景中無縫串接數據並兼顧資訊安全,充分展現「From Insight to Intelligence」價值。

例如,協助數位保險整合顧客的「線上資料(如客戶資料、風險判斷」與「線下數據(如客戶活動數據、場域營運數據)」,透過 AI 進行產品推薦、簡化內部核保作業流程,並提供更加順暢的一致體驗,讓保險也能像零售一樣真正做到懂顧客。

「接下來,我們會把在百貨零售與商業不動產驗證過的技術,進一步擴大到製造、數位保險等產業,讓價值放到最大。」梁基文如是說道。

騰雲科技
騰雲科技董事長暨總經理梁基文
圖/ 數位時代

五大技術、四大產業,騰雲科技以孵化器成就下一個十年

梁基文表示:「過去 10 年,我們專注在『新零售・新生活』;接下來將延伸至『新商務・新生活』,透過收購、合資、投資等方式與外部夥伴共創新的成長動能。」

具體做法是以 ABCDE(AI、Blockchain、Cloud、Data、Experience)五大技術為核心,鎖定零售、不動產、製造與金融服務四大產業,透過外部合作與孵化機制強化解決方案的廣度與深度:整合現場設備、門市裝置、POS、排隊系統、取貨流程、感測器與後勤運作,推出 AIoT 智慧場域管理方案,滿足跨場域、跨產業與跨國企業的需求。

例如,協助泰國五星級酒店導入 AIoT 智慧場域管理方案以優化能源設備管理、降低營運成本並提升使用者體驗等。明(2026)年,騰雲科技計畫將 AIoT 智慧場域管理方案推向製造業廠房,協助客戶管理冷氣、燈光等能源設備並進行碳管理,同時,透過監控產線設備的振動與溫度等數據,提供 AI 預判的設備維修時機(Preventive Maintenance),擴大數位與綠色雙軸轉型的綜效。

除以集團力量推廣 AIoT 智慧場域管理方案,騰雲科技亦積極擴大相應的生態體系發展:首先是與跨業夥伴一同延伸 AIoT 智慧場域管理方案 的應用範疇,如與保險業者合資成立數位保險公司以提供 AI-Ready 數位應用方案;其次是建立消費者生態體系以發揮「新商務‧新生活」的相互影響綜效。例如,騰雲科技子公司騰加數位將擴大 AIoT 平台運營版圖,深入零售、商辦與飯店等多元場景,並以此為載體整合數位支付、會員數據與數位內容傳播等應用,藉此強化場域的智慧化能力,以及拓展騰雲解決方案的落地深度與廣度。

「透過 AIoT 智慧場域管理方案、營運中台與 TrendVotex 等產品與服務,我們不僅能更精準回應台灣、日本與東南亞市場在流程自動化、營運效率提升上的需求,也能同步改善大眾的日常體驗,真正落實『新商務・新生活』的共好價值。」關於未來的發展,梁基文如是總結。

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開啟專屬自己的主題內容,

每日推播重點文章

閱讀會員專屬文章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看更多獨享內容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開啟收藏文章功能,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開啟訂閱文章分類功能,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我還不是會員, 註冊去!
追蹤我們
進擊的機器人
© 2025 Business Next Media Corp.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內容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106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02號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