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決議針對Google違反公平競爭開罰24億歐元
歐盟決議針對Google違反公平競爭開罰24億歐元
2017.06.28 | Google

歐盟執行委員會27日宣布將對Google開罰24億歐元(約新台幣825億元)鉅額罰金,原因是Google濫用搜尋引擎市場獨大地位,操弄搜尋結果,使自家網購比價服務「Google Shopping」(原稱為Froogle、Google Product Search)獲得不當優勢,阻礙其他網站的能見度與公平競爭,違反歐盟反托拉斯法規定。

Google回應:尊重但不同意歐盟決議,考慮上訴

這項調查歷時七年,金額創下歐盟反托拉斯法開罰的新紀錄。先前最高紀錄為2009年英特爾公司,遭罰10.6億歐元。

根據歐盟執委會決議,Google必須在90天內調整搜尋演算法,對所有比價網站一視同仁,不得偏袒自家服務,否則將遭歐盟處罰,最高可達母公司Alphabet每日全球平均營收的5%。

對此決議結果,Google資深副總裁暨法務長Kent Walker回應,其中除了一再強調Google所提供的比價服務,迅速、簡單、直接,符合消費者購物行為的需求,也對歐盟執行委員會決定表示尊重但不同意,Google將會仔細檢閱委員會決議,考慮進行上訴。

以反托拉斯為名,歐盟數度槓上Google

除本案之外,Google還同時面臨兩項歐盟執委會壟斷案調查。一項是針對Google要求行動裝置製造商在開源的Android作業系統上預綁Google自家服務應用程式;另一項則是針對Google AdSense廣告服務限制部分合作夥伴不得使用其他公司的搜尋廣告,必須保證Google廣告的投放量以及較佳版面位置。每個案子,歐盟都能對Google開罰最高達年營收的10%。

彭博社專欄評論指出,Google若採取上訴恐怕不值得,看看先前微軟的案例便知:微軟與歐盟執委會纏訟八年,全盤皆輸。事實上,過去歐盟執委會在壟斷案件上可說相當強硬。2000年至2011年間,14件針對委員會決議的上訴中,歐盟普通法院未曾完全撤回任何一件,只取消其中4件的部分決議。11筆罰金中,也只更改過其中2筆。接下來幾年則從未有任何一件罰金翻盤成功。由於Google在歐洲確實佔獨大地位,也運用其能力給予付費業者優勢,難有立場駁回這項決議。若乖乖退讓、進行改正,或許能避免未來受到更多案件調查,特別是Google在歐洲的稅務問題。

資料來源:The Verge歐盟執委會Google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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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過去創作者只專注在作品,現在要思考的是,如何成為投資人眼中具備公司治理、財務健全、商模永續的好標的。」文策院院長王敏惠如此形容她對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現況的觀察。

在 OTT 串流平台的帶動下,內容市場已進入全球「大者恆大」的競爭時代。台灣面對的課題早已不是作品能否被看見,而是團隊能否持續經營,甚至成為市場願意長期投資的企業。為此,
文策院依產業中個階段事業體,從新手到穩定經營尋求成長的團隊,提供不同的輔導資源,特別是協助事業體募資放大的加速器,為產業打造下一階段的成長路徑。

投資人為何不敢投?內容團隊具備三個關鍵條件了嗎

王敏惠分析道,台灣內容產業長期存在結構性問題。過去不少團隊以單一作品作為募資單位,這種「單片集資」雖具操作彈性,卻難以累積長期企業資本。一旦作品未如預期,團隊往往得重新尋找資源,甚至從頭再來。王敏惠形容,內容產業更像一場考驗「安打率」的競賽,每次作品推出都在重新接受市場檢驗。

#0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若想站穩腳步,就必須學會用投資人的語言溝通。她指出,好的投資標的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素:獲利、穩定與成長,「且這三者是必要條件、缺一不可」。為了讓團隊更理解資本市場的邏輯,王敏惠精準剖析這三個指標的商業意義。首先是「獲利」,作品不僅要有人買,賣價還要能覆蓋製作成本;其次是「穩定」,如果拍五部片只有一部賺錢,這對投資人來說就不夠穩定;最後是「成長」,公司今年賣出一個版權,明年能否賣出兩個、五個?這考驗著商業模式能否被持續複製與擴大。

她直言,在高度競爭的市場裡,錢是規格放大的工具,唯有獲取長期資金,團隊才有底氣從單點創意走向規模化競爭。「你可以花錢請人寫合約、處理會計帳,但沒有人能幫你把賺錢這件事委外。」 團隊必須清楚說明商業模式的可執行性。未來的競爭不只比創意,更比誰能把創意轉化為一門長久的生意。

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升級:強化營運體質,全面加速募資實戰力

面對不同成熟度的團隊,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將培力架構優化為「兩階段能力強化」,逐步銜接從經營基礎到募資實戰的關鍵能力。整體設計導入高度結構化內容,規劃 70 小時以上的經營主題課程與 7 次專屬顧問諮詢。第一階段著重於穩健團隊的商業模式與財務基礎,協助釐清營運邏輯、收益結構與成長路徑,強化可被市場驗證的經營體質;第二階段則聚焦於募資能力提升,透過實戰導向培訓與策略輔導,強化團隊在投資溝通、提案策略與資本對接上的成熟度。

此計畫並透過期中評選機制,遴選具備高度成長潛力之團隊,進入第二階段的深度陪跑,課程將完全轉向「募資對接」導向。入選團隊須具備成熟的財務預測,並在專業業師引導下,制定精準的資本策略。這不只是知識傳遞,更是高強度的提案演練;透過針對投資人評估標準的深度打磨,強化 Pitch Deck(募資提案)的說服力。王敏惠表示,文策院整合院內外與產業社群的多方資源,協助團隊完成符合資本市場期待的募資準備。最終,團隊將站上 DEMO DAY 舞台,在實戰中展現優化後的商業模型,精準對接投資需求,爭取擴大事業規格的關鍵資金。

讓創意變成生意,三大降風險策略

若想達到投資人看重的「穩定」與「成長」,前提往往不是先追求規模,而是先建立可管理的風險機制。王敏惠在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中,也特別提醒團隊必須跳脫單一作品思維,從經營角度建立長期成長所需的底盤。

首先,是建立「投資組合」觀念。她認為,內容公司不應將資源全數押注在單一作品,而應透過多元業務與作品配置分散風險。當營收來源更分散,公司便不會因單一專案失利而大幅波動,也更有機會維持穩定現金流。

第二,是導入「工作流 SOP」。王敏惠強調這並非限制創意,而是讓創意在有效率的流程中被實現。從前期規畫、製作管理到資源配置,若能建立清楚流程,便可降低無謂耗損與成本失控,讓有限資金投入更有價值的環節。對企業而言,效率提升代表獲利空間增加,也代表面對市場變化時更具韌性。

第三,推動「買方(Buyer)先行」思維 。王敏惠主張募資前應先讓市場說話,若有客戶買單、試用或表達明確預購需求,就是商模最具公信力的背書。她指出,若能說服市場的作品,也將是生意保證,帶著市場證據尋求注資,不僅能驗證獲利能力,更能提升投資人信心。

#2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在王敏惠看來,台灣文化內容產業下一步,不能再停留在單打獨鬥。透過文化創業加速器串連企業資金、產業通路與外部資源,讓成熟業者帶動新創團隊,才能形成更完整的產業協作模式。她也總結,內容團隊若想在全球競爭中站穩腳步,終究得從「作品導向」走向「經營導向」。唯有當創意能被制度承接、被市場驗證、被資本放大,台灣的文化內容產業才有機會從在地市場走向更大的國際舞台。

突破規模瓶頸,實現募資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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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5/22 (五)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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