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大陸央行-人民銀行發出通告,所有網絡支付業務至2018年6月30日前,必須全部遷移至人行旗下的網聯平台處理。亦即央行將透過網聯平台,全面掌握如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業者的營運及金流狀況;特別是目前大型業者所採用與各銀行間直接清算帳務的「直連模式」,未來都將透過網聯這個中介平台,進行帳務清算。
支付寶等跟直連模式說再見
大陸第三方支付市場發展快速,交易量及交易金額都是世界第一, 而主宰市場的大型業者,如支付寶與財付通所採行的直連清算模式,並不需經過人民銀行的清算系統,人民銀行與銀行無法掌握具體交易資訊及資金流向。 此外,直連模式也常被不法分子用來洗錢、詐騙及盜領的管道。
筆者認為,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業的營運規模已是世界級,人民銀行這項措施的頒佈,是彰顯金融主管機關以更主動積極的態度,透過資訊匯流的方式,有效掌握產業資訊,預防系統風險的發生。
同時也創造一個受主管監管、較為公平的交易清算平台,使得規模較小的業者,也有提供服務的機會;站在監管機關的立場,主要的職責無非是要透過政策,達到能完整蒐集資訊、掌控市場脈動、方便風險管理、穩定金融秩序及促進產業健全發展。
此外,支付寶、財付通等背後的母公司阿里巴巴/螞蟻金服、騰訊都是國際知名的股票上市公司,任何影響產業發展的政策施行,都是動見觀瞻。
因此與其說是人行藉此收編支付產業,倒不如說監管單位提高對於市場信息掌握度,站在制高點,掌控全局。
針對這項措施執行後,可能發生的影響,筆者提供以下五個層面的評估:
中國支付業影響探討
一:對於金融監管單位而言
這項命令的實施將有助於大陸金融主管機關,有能力掌握整體第三方支付的營運規模及交易狀況;透過數據的監管,對於可能發生的潛在金融風險,可提早進行風險管控。
二:對於支付業者而言
原來支付寶及財付通等金融獨角獸所發展出特有的運營模式,由於業務拓展的自由度及運作彈性將會因監管機構的介入而降低。
此外,短期內恐怕交易成本會因清算模式改變而提高。因此,對於未來金融版圖的拓展,應該是有負面的影響,至於幅度有多少,仍需持續觀察。
三:對於消費者而言
對於一般消費者而言,估計影響的層面應是微乎其微。
四:對於特約商店而言
至於商店端,帳務清算成本勢必會較現行模式增加,是否會反映在手續費上,目前仍看不出來,需要持續觀察。筆者與許多研究大陸金融的朋友討論所得出的初步看法是:央行這項措施的初期目的,在於先掌握整個第三方支付業態、量體為主,鑑於穩定金融秩序及產業發展前景,在短期內應該還不會有太大及嚴格的監管措施。
五:對於金融支付版圖而言
對於整個金融支付版圖而言,目前大陸的支付工具主要有兩大類型,一是銀聯系統,包含信用卡(借記卡)及銀行卡(貸記卡,同台灣的Debit金融卡),主要以線下支付(offline)為主,須透過POS端末機進行交易;另一類型是以支付宝及財付通(微信支付)為主的第三方支付系統,雖發展初期以線上(online)支付為主,但近年來早已透過手機,由線上走入線下的行動支付,並發展出龐大的O2O虛實整合(Online-2-Offline)的支付業務,幾乎涵蓋所有與消費有關的場景;註冊用戶更是超過數億客戶,主宰了行動支付的市場。
此外,以民眾消費支出及商家收款來看,基於方便性,一般民眾及商店的習慣幾乎都是以支付宝及財付通(微信支付)為支付工具,銀聯卡反而較不受歡迎。因此,支付版圖的分佈,在短期內應該也很難改變。
那麼,針對這個事件,相較於大陸,台灣支付市場的狀況又是如何?
台灣支付現況的檢視及未來行動方案
台灣消費者目前所使用支付工具,除現金外,主要以銀行帳戶轉帳、信用卡(Credit Card)、轉帳卡(Debit Card)為主,其他支付工具有電子票證、電子支付及第三方支付等。消費者運用這些支付工具時,資金是如何在消費者、銀行、商店間流動?帳務如何清算?看看以下的說明,可以大致了解一個輪廓,筆者用以下幾個面向分析,
一:銀行帳戶轉帳
可以分為自行轉帳,即在同一銀行內進行資金移轉;跨行轉帳,須透過財金公司進行帳務清算及資金移轉。
二:信用卡(Credit Card)、轉帳卡(VISA/MaterCard Debit Card)
是透過VISA/MasterCard等信用卡交易系統處理帳務,商店須先透過收單銀行裝設POS端末機,才能接受客戶以信用卡或轉帳卡支付款項。而信用卡帳務結算流程,或稱信用卡收單(Acquiring Business),是由收單銀行(Acquiring Bank)提供裝機、墊款、帳務等清算收單服務給特約商店。客戶在商店以信用卡刷卡付費後,收單銀行會先將客戶刷卡的金額扣除收單手續費後,先行墊付給特約商店,然後再透過清算中心(即聯合信用卡中心),向客戶的發卡銀行清算這筆款項;再由發卡行先行墊款給收單銀行,最後於客戶結帳日,發出帳單給持卡人繳款。收單服務可以分為二類:自行卡收單,即客戶所使用信用卡,其發卡銀行與收單銀行同屬一家銀行,即在同一銀行內進行帳務清算;他行卡收單,即發卡銀行與收單銀行是不同銀行時,此時的信用卡的消費,則必須透過聯合信用卡中心進行跨行帳務清算。
三:電子支付
依法規可進行不同帳戶間之轉帳及儲值,功能類似大陸的支付寶及微信支付。目前有五家服務商:歐付寶、橘子支付、國際連、智付寶、台灣支付等;客戶使用電子支付服務前,須先進行帳戶註冊簽約,然後以銀行帳戶或信用卡等付款工具,綁定支付帳戶(Account Link),接著完成帳戶綁定驗證後,即可以電子支付工具進行付款。電子支付業者透過委託管理銀行處理帳務清算,分為綁定銀行帳戶及綁定信用卡兩類。就綁定銀行帳戶來說,通常管理銀行會在客戶綁定帳戶的所在銀行開設帳戶,當客戶進行支付時,就由客戶帳戶自行轉帳消費金額至管理銀行帳戶,再由管理銀行轉給受款方,包含商店或個人;就綁定信用卡來說,管理銀行會透過收單銀行進行收單服務,一樣分為自行卡收單及他行卡收單兩類,帳務清算方式與信用卡相同。
四:電子票證
依法規可儲值,但不可進行帳戶間之轉帳,例如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icash、快樂有錢卡happycash等。電子票證的儲值包含兩種:用現金,或是與發卡銀行合作發行聯名信用卡的方式,綁定信用卡,當電子票證上的餘額低於一定金額時,就以刷卡消費方式轉帳至儲值帳戶,帳務清算則以自行卡收單的方式處理。
五:第三方支付
依法規不可轉帳及儲值,只能做代收代付,提供類似購物履約保證服務,目前全台約有4200多家第三方支付服務商,較知名的有Yahoo奇摩輕鬆付、樂點卡、豐掌櫃(永豐商業銀行)、Pockii(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支付連等。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費付款,類似在一般網路商城購物,客戶可以選擇不同的支付工具付款,如銀行帳戶及信用卡,帳務清算方式與前述信用卡與電子支付帳務處理類似。
金融監管
此次大陸人民銀行發出有關網絡支付業務,必須全部遷移至人行旗下的網聯平台處理的通告。以目前筆者的觀察,其主要的目的,仍以透過平台匯聚數據,全面掌握業態營運規模及運作,以利金融監管。那麼,台灣的狀況又是如何?相較人行之於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業者的營運及金流狀況的掌握,台灣目前主要的支付工具如銀行轉帳、信用卡、金融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等,其主管機關都是金管會,業者的營運狀況及規模應都在主管機關的掌握之中;況且類似大陸支付寶、微信支付的新興行動支付業,在台灣仍在萌芽階段,與大陸已發展至深入人民日常生活、各行各業,交易金額及交易筆數均為世界前矛的現況,遠遠不能比擬。
未來行動方案
今天我們應該多多思考如何透過各種方式,來提升電子支付的比率(有關提升行動支付的方式,可詳見Apple Pay新功能將引爆台灣P2P支付的需求與發展),包含法令規範的檢視與調整、行動支付所需的產業規格如QR Code或二維條碼、帳務清算平台、特約商店租稅獎勵措施、手續費率等,都是可以提升行動、數位支付的方式,更重要的是普惠金融,如何透過低成本方便的服務平台及工具,提升顧客價值,使得一般普通消費者,都有能力享有優質的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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