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世界正在經歷巨大的改變,巨大到身處其中的我們都未能理解這些巨變的真實意義,更不要說該如何面對。
分享經濟是這幾年最熱門的概念,許多以此概念為核心的新商業、新服務徹底改變了人們生活。甚至有許多人認為,分享經濟也正在改變我們勞動的型態,更可能是未來主要的工作型態。
從勞動的角度,另一個相關且近來在西方的熱門名詞是「零工經濟」(gig economy)(註)。
對有些人來說,零工經濟讓個人從階層化的管理模式、固定化的工作時間被解放出來,不再是生產線上的螺絲釘,得以重新找回自主性以及對個人時間支配的彈性,可以在想工作的時候工作、想休息時休息。對於一份工作不夠賺的人,更可以去兼差多賺。
他們認為:這是人們重新掌握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命運。
但另一方面,許多人也批評零工經濟中的勞動者,缺乏被保護的機制,沒有一般工人的福利,如生病津貼或年假。而且現實中,所謂彈性是虛幻的。例如,有些人可能是因為興趣或者退休後想要找點事情,因此開Uber或參與其他零工經濟。但也有人就是把此當作全職工作,當作穩定的收入來源。諷刺的是,當科技樂觀主義者認為這是勞動的未來時,不是更意味著這會成為越來越多個人的主要工作嗎?若此,這就意味著所謂彈性其實是虛幻的,因為平台公司和勞動者間有不等的關係,可以有更多誘因和給予壓力讓勞動者工作。
此外,人們重新掌握自己的生活也意味著自己要面對風險。事實上,很多平台公司靠著提供平台獲得巨大利潤,卻沒有像傳統公司一樣負擔起和員工分攤風險的責任:因為這些零工人和平台公司的關係是模糊不清的。這也是Uber等公司在各國引起的主要爭議之一。
耶魯大學政治學學者雅各.海克(Jacob Hacker)在一本極具影響力的書《The Great Risk Shift》中提出,過去幾十年的發展就是對於風險的承擔越來越由政府和公司轉向個人,這原因當然包括後工業經濟的出現、工會的衰落、全球化讓資本可以外移,因此在這個時代,個人面對的是更大的經濟不安全感。零工經濟只是擴大了這個問題。
當然,面對新科技的出現所造成的劇烈破壞——對既有秩序、規範和既得利益的破壞,這的確是創新的代價、是轉型的陣痛,且有些反撲是來自既得利益的自我保護。但反過來,也不能以創新之名,就讓新創業者只有獲得利益,而迴避對社會以及對於對員工的責任。
事實上,整個二十世紀隨著勞動型態改變,西方國家出現了對於個人和勞工福利的共識,或者說政府、企業和勞工之間的社會契約,來保障勞工工作權益,包括提供勞工生病、失業、生產所必須的津貼,這在歐洲是所謂福利國家制度,在美國則是三零年代「新政」(New Deal)之後的社會政策。如果零工經濟真的是二十一世紀、乃至未來的工作型態,那麼我們是否應該認真思考二十一世紀的社會契約應該是什麼?
在西方,也有許多不同觀念被提出來。例如一個大膽的觀念「普遍基本薪資」(universal basic income):亦即政府提供每個人同樣的基本津貼來取代過去的福利措施。也有人強調,如果強調給予勞動者「彈性」,那麼要給他的不是工作時間的彈性,還有選擇的彈性:他們可以成為專職、兼職或者完全彈性的合約?這在國外已經有些平台公司開始採行。
在英國,估計有100多萬人是零工經濟工作者。今年7月他們剛發布一個重要報告被稱為〈泰勒報告〉(Taylor Review),這是由總理梅伊請前布萊爾顧問馬修.泰勒(Matthew Taylor)組成的小組提出一份研究報告和政策建議,來思考如何能夠不阻礙創新但又能保護勞工權益。報告結果在英國引起廣泛討論。
報告主要的政策建議包括政府應該在傳統受雇者和自由工作者之間創造第三種工作類別,但基本上肯認他們是公司和員工的關係。因此建議平台公司必須以作為僱用勞工的公司身份來繳稅,要給予員工假期和生病津貼,並且要證明他們給予員工的薪資至少是最低薪資的120%。
這份報告出來當然企業界和勞工界都不滿意,都覺得偏向對方。但起碼,英國政府已經正視這個無可迴避的關鍵挑戰。但台灣呢?當有些人自認為站在時代的前面把創新當作斬斷一切的關鍵字,當另一些人依舊只是用過時的習慣來面對新挑戰時,我們能否真正建立一個二十一世紀的社會契約呢?
註:零工經濟意指像是Uber司機這樣的工作型態,當然個人自由接案或者打零工並不是新現象,這個現象的的「新」在於當代所謂零工工作者,是建立在以App為基礎的平台來進行工作分配:不論是外送、載客或者清潔房子。也有人把這種經濟型態稱為「平台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