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階段掌握財會原則-提升財務管理,順遂創業路
四階段掌握財會原則-提升財務管理,順遂創業路

面對新創公司管理財務與會計法則的各種眉角,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新創圓夢網顧問暨惟理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李維仁,以其多年輔導新創的經驗,具體提出財會管理的四大步驟,從創業時的公司登記、股權分配,到創業之後的稅務申報與資金籌募等,都有全面性的了解,一次為新創公司建立全面性的財務會計知識。

步驟1》公司登記:「股份有限公司」為首選

公司登記是創業的第一步,一開始會先面臨登記「行號」或「公司」的選擇。李維仁認為,屬於獨資且小規模的經營如小吃店,可以選擇登記為「行號」,不過對於多數規模會不斷擴大的知識型新創而言,建議採取「公司」登記為主。

至於要登記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得視狀況來看。李維仁建議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為佳。一是未來如果有募資與股票轉讓需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轉讓限制較少;二是「有限公司」不能採用「勞務出資」,如此技術或專業人員不能以取得「技術股」的方式,成為共同合夥人,可能因此限制技術型新創公司的團隊建立。

李維仁又指出,另外還有所謂的「閉鎖型公司」,它與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別在於:「閉鎖型公司」可以給予特定人如創辦人黃金股(或稱特別股),使其擁有複數表決權、特定事項表決權、公司章程修改否決權等權益,與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一權,一股一票的概念不同,主要用於保障新創公司在募資之後,創辦人可以持續保有一定程度的經營權。

不過李維仁認為,申請為閉鎖型公司雖然有助於保障創業團隊的權益,但是通常也會使投資人卻步,因此如果有募資需求的新創,除非公司的技術或商業模式賣相極佳,否則閉鎖型公司模式不見得是首選。

步驟2》股權分配:「有個老大哥」營運效率高

如果是多人合資的新創公司,股權如何分配也是一門大學問。李維仁說,新創公司得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挑戰,公司如果有兩個人的話語權一樣大,每次裁決事情都要兩個人溝通協調,會降低營運效率,所以股權分配最好有一個人是大股東,可以快速裁決事情。

以有一個大股東為概念分配股權,只有兩個合資者時,不能50%、50%平分、也不要51%、49%,因為之後如有其他人入資,股權稀釋後可能要造成多人角力的狀況。李維仁建議,大股東至少握有75%以上股權為佳。如果是三人合資公司,不適合以33%、33%、33%平均分配,但也不建議49%、48%、3%,因為第二大股東可能拉攏3%的股東人,一起對抗最大股東,最好的股權分配還是要A>B+C。

步驟3》稅務申報:營業稅/所得稅一手掌握

公司創立開始營運之後,團隊接著要面對營業稅與所得稅的稅務徵收,李維仁指出,根據規範,企業開出的發票要繳交5%營業稅,可以用支出扣抵,但要謹記勞務支出、員工薪資等不可抵營業稅,至於所得稅每年結算,公司法修法之前為17%,修法之後改為20%,但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分3年逐年調高1%。另外,營業額低於三千萬的公司,可以採取簡易報稅的方式,取得只繳交8%所得稅的機會。

步驟4》資金籌募:謹記股權永遠是最貴的

新創公司一旦擁有好的發展前景,就會吸引創投的注意,在募資的過程中,李維仁呼籲創業團隊要謹記:「股權永遠是最珍貴的」。李維仁強調,很多創業家因為創業資金不高,很大方給出3%、5%的股權,然股權加總起來永遠是100%,一旦給出就很難收回,創業家如果習慣以股作價,一再稀釋股權最後可能導致失去經營權。

綜觀而言,創立公司要注意的財會細節非常多,新創一切要依法行事,李維仁最後更建議新創公司設立時一定要找律師簽訂一份合夥人契約,把所有人的權利義務書面表列,如有合夥人要提前離場,股權應該如何處理等,才能減少企業營運過程中的爭議,把力氣用在創新產品與市場佈局上。

李維仁顧問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新創圓夢網顧問團成員之一,各產業別之創業相關問題,皆可洽詢創業諮詢服務專線0800-589-168,剛入門的創業者也歡迎到新創圓夢網(http://sme.moeasmea.gov.tw/startup/)找尋適合的創業資源、吸收新知,並可透過專業的創業顧問輔導,做好創業規劃,使新創事業穩健成長。
(本文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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