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網紅與偽網紅漫天飛舞的時代,台灣媒體剛披露了第15任總統大選的宣傳費支出,依據監察院公布的總統大選政治獻金明細,毫無意外地,看到政治公關公司領軍策劃網路廣告,以及搭配網紅的行銷費用,占據著明顯比重。(註:監院公布總統大選收支 蔡韓錢砸在政治公關)
對於想要踏入政治公關公司的行銷人,這篇文章想要和各位一起探討,政治人物是否應成為網紅,或是如何與網紅合作,合作的方式是什麼?
社群媒體造就了網紅經濟
不是每一個政治人物都會成為網紅,也不是每一個政治人物都能成為全國等級或是國際網紅,不是每個從政者都是唐鳳。這是第一點,也是最重要的關鍵。
政治人物能成為網紅(指的是在網路上有影響力,有為數眾多跟隨者的魅力人物),在網路上累積影響力,首先要有必要的特質,也就是「經常主動將自身言行發布於自媒體或社群媒體上,與群眾保持各種互動」。無論是透過個人臉書或推特,或是花錢找政治公關公司或社群行銷公司幫忙造勢,前提是要嘗試運用社群媒體。
回到第一個問題,政治人物是否應該成為網紅?答案在於從政者是否認知到自己需要運用網路工具建立或擴大自身的影響力,來增加追隨者(粉絲)。因此,當從政者需要透過選票才能當選,當然就需要成為某一領域的政治網紅,例如財經專家或是軍事外交。
網紅是一把雙面刃
政治人物如何與網紅合作,與哪些網紅合作,考量點是雙方支持者的重疊程度,以及透過網紅合作所欲達成的行銷目的。
當網紅本人與其支持者在政治傾向上是變動的,政治人物在合作之前必須審慎評估,若是支持者多數對這位網紅評價不高,合作之後不能成功擴大自己的支持群眾,反而讓原本的支持者流失。特別是娛樂圈的網紅,在合作上,政治人物往往不容易拿捏在鎂光燈前表演的方式,甚至有一個潛在風險,娛樂網紅如果有負面新聞,反而讓政治人物的議題失焦或扣分。
因此,建議政治人物優先與「專家型」網紅合作,「沾光」專家網紅的光環,強化自身的專業形象。這類型的專家或者達人,可以涵蓋科學家、醫生、公共衛生專家、大學教授、運動選手等等,透過政治公關公司可以找到許多合作對象,不僅止於台灣,也包含國際上的意見領袖(也就是KOL,Key Opinion Leader)。
“Shall we dance?” 讓我們來跳舞吧!
最後,身為政治人物或是政治幕僚(行銷顧問),在開始與網紅跳舞之前,有幾個要點,可以檢視自己擅長的舞步,究竟是探戈還是華爾滋,是街舞還是抖肩舞。
人物特質:彼此的性格特質與擅長領域的契合度評估。
社群媒體:YouTube 直播?Podcast 預錄?哪種方式避免自曝其短,又能截長補短。
台詞腳本:腳本,腳本,腳本(請默念三遍)。
天底下沒有不需要彩排的劇情電影,所有台詞都是寫好的,政治網紅尤其不能即興發揮,除非能夠百分百確定自己獲取的事實資訊完整,遣詞用字都符合情理法,臨場發揮才不會失準。
再說一次,民意如流水,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亙古不變。與網紅合作是時勢所趨,藉由網紅的網路聲量,帶起社會對於重要議題的討論與注意,也是現今政治人物必須學會的技能。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其來有自。
責任編輯:陳建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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