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阿諾史瓦辛格的不朽名言「我將東山再起」(I’ll be back),更能引起企業家共鳴的,恐怕是「我選擇退出」(I’ll quit)這句難以輕易出口的話。
在資本主義體制下,「進入」就是開始投資,「退出」就是把投資脫手。「進入」的方法大同小異,不是用現金等資產來投資,就是用個人的專業來投資,例如高科技產業流行的「技術股」。
「退出」的方法則不一而足,可以選擇上市,在上市前後,賣出股票來實現收益;可以把企業整個賣斷,也就是企業購併;還可以選擇歇業、清算價值或宣布破產、償還負債等,這些都可統稱為「退出機制」。
**進退有制度 促進市場活絡
**現實生活中的許多構面,都包括「進入」和「退出」。例如生與死,就是進入生命與退出生命;結婚與離婚,就是進入婚姻與退出婚姻。然而最難為的,就是進入之後,無法自由選擇退出。
過去的婚姻制度就是如此,但是演變至今,婚姻的退出機制已經大致存在。然而生命畢竟還是難為,新的生命誕生後,就難以退出,因此生命一直是生活中最大的無奈。
對於商業環境而言,缺乏「退出機制」,也是莫大的無奈。過去台灣的股票市場,上市極為困難,因此,缺乏最基本的退出機制,企業創辦人,必須一生死守蓽路藍褸創辦的企業,這正是台灣家族中小企業比率偏高的推手。
隨著台灣上市櫃條件放寬,企業有了更多的選擇,可以藉由上市,將原來的投資套現。從宏觀的角度來看,就是經濟學家所謂資本市場的改善;從微觀的角度來說,就是為企業家們建立更完善的「退出機制」,因為有退出的可能,也才有更多的人選擇進入「投資」,從而促進資本市場的蓬勃。
過去5年來,台灣颳起的企業購併旋風,提供了健全的退出機制。企業選擇上市,畢竟還是得分批出售;但是隨著企業購併在台灣逐漸成熟,股權可以一次轉售,為企業所有權的轉移,增添無限可能。
**無完備機制 拖跨整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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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與先進國家相比,台灣的退出機制還是不夠完備,例如破產制度。經營不善的企業,在破產之後,可以選擇清算或是重整,但是在台灣,清算的過程曠日費時,重整成功的案例迄今依然寥寥無幾。更重要的是,許多購併活動的阻力仍大,對於營運還算上軌道的企業,直接歇業清算的可能性又不大,退出機制還有許多缺憾。
因此,台灣的某些產業,群集過多競爭者,卻缺乏退出機制,以至於拖垮整個產業。最明顯的就是銀行業,劣幣與良幣混處一爐,大家都遭殃,金融重建基金(RTC, Resolution Trust Company)的引進,就是為了強化退出機制。
如果有一天,台灣的企業主,可以任性的說「我想退出」,然後把該給債權人的給債權人,該給員工和小股東的也不拖欠,然後一身瀟灑的退出,台灣的退出機制,才真正成熟,資本市場才真正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