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網路 誰還需要電信公司?
專題報導| [Future Commerce]想像未來商務體驗:行動在手,商機無窮

有了網路 誰還需要電信公司?

2007.10.17 |

社交網站堪稱近期最紅的焦點之一,MySpace九月底宣布,免費的行動電話WAP版服務上線,美國使用者可利用行動電話,編輯個人資料、寫Blog、寫電子郵件、加入朋友等,主打免費,比電信業者之前推出的付費服務略勝一籌,電信業者提供用戶每月三美元、下載MySpace行動版的服務。 當越來越多手機支援3G、Wi-Fi等寬頻技術,電信業者除了每月獲得傳輸費收入,卻無法控制新興服務的入侵,侵蝕電信業者的內容服務收入,MySpace即是一例,自行開發行動電話WAP版本,消費者可免費使用,不必每月支付電信業者三美元。 免費的MySpace手機版當然存在不少問題,包括無法使用熱門的上傳照片功能,消費者也可能必須忍受置入性廣告,將以條狀形式出現在手機螢幕的上下方。 鼎鼎大名的MySpace向行動世界進攻,檯面下,有更多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也打著同樣的主意:利用行動電話的寬頻連線能力,自行開發各種簡訊、電子郵件、語音留言、部落格等功能,消費者還是得乖乖付傳輸費給電信公司,卻擁有更多選擇,除電信公司推出的加值服務(通常還需額外付費),越來越多免費的類似服務,在電信業者體系外冒出。(撰文=何旭如、編輯=羅之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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