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全名為「房屋稅差別稅率 2.0 方案」,是立法院為實現居住正義,在 12 月 19 日三讀通過的新稅收制度,新制將於 2024 年 7 月上路、2025 年 5 月課徵時,開始針對擁有多間非自住房屋者進行新制課稅。新制帶來什麼改革,《經理人》整理囤房稅2.0懶人包一次看懂。
為什麼要推行囤房稅 2.0?
囤房稅2.0的目的是鼓勵多屋族出租閒置房屋,新制預期會對現行的多屋族和建商產生影響。根據財政部的統計,去年全台灣非自住房屋共有 49.4 萬戶,佔房屋總數的 7.9%,囤房稅2.0 上路後,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房屋稅調高至 2%~4.8%,多屋族將要負擔更高的稅負。
囤房稅 2.0 的修正內容有哪些?
囤房稅 2.0|改革 1:提高多屋持有成本
過去多屋族的持有房屋,會因為所在縣市不同,採用不同課徵稅率。新制上路後,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歸戶方式將由現行的「縣市」採計改為一致「全國歸戶」,並調高課徵稅率,由未採差別稅率縣市 1.5%、採用差別稅率縣市 1.5%~3.6%變更為特定房屋外,全國皆為 2%~4.8%
囤房稅 2.0|改革 2:全國單一自住減稅
囤房稅 2.0 上路後,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的稅率將從 1.2% 調降至 1%,但排除房屋價值超過一定金額者。
囤房稅 2.0|改革 3:出租申報所得可減稅
為鼓勵多屋族釋出手中空置房屋、增加租屋市場的供給,新制鼓勵「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到租金標準者,法定稅率由現行 1.5%~3.6% 調降為 1.5%~2.4%。
囤房稅 2.0|改革 4:繼承非自願共有減稅
過去因為繼承而成為共有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處分及利用上,較難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識,導致房屋未能有效利用,與自願購入房屋有所不同,應適度減輕非自願持有共有房屋者的稅負。未來繼承取得共有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將由 1.5%~3.6% 調降至 1.5%~2.4%。
囤房稅 2.0|改革 5:鼓勵建商加速出售
新制上路後,建商新建住家用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 2 年內,法定稅率調整為 2%~3.6%,超過 2 年則適用 2%~4.8%,以鼓勵建商盡早售出空屋。
尚有其他修正,例如參考地價稅,自住房屋要件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房屋稅改按「年」計徵。以及為了避免分割房屋避稅,住家用房屋現值 10 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的適用對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國 3 戶為限、非自然人(例如法人)不適用。
財政部預估,囤房稅 2.0 上路後將影響約 445 萬戶,其中包含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的 310 萬戶,預估稅收將增加 22.7 億元~32.7 億元。
囤房稅2.0懶人包、圖表整理
現行舊制 | 囤房稅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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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用住家: 歸戶方式 | 各縣市 | 全國統一 |
非自用住家: 法定稅率 | 1.5~3.6% | 除了以特定房屋外 2%~4.8% |
非自用住家: 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 | 「可」訂定 | 「必須」訂定 |
全國單一自住房: 法定稅率 | 自住 1.2% | 全國單一自住 1% |
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 法定稅率 | 1.5%~3.6% | 1.5%~2.4% |
繼承取得共有房屋: 法定稅率 | 1.5%~3.6% | 1.5%~2.4% |
建商餘屋持有年限: 2 年以內法定稅率 | 1.5%~3.6% | 2%~3.6% |
建商餘屋持有年限: 超過 2 年法定稅率 | 1.5%~3.6% | 2%~4.8% |
資料來源:財政部
本文授權轉載自:經理人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