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縣市謀職已成常態,政府為了增加失業勞工到外地就業的機會,因此規劃了「跨域就業津貼」。這項補助,包括通勤、搬家與租屋三項目,也就是「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搬遷補助金」及「租屋補助金」,以下為您整理申請資格與辦法。
誰能申請跨域就業津貼?
失業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中高齡失業者。
- 失業3個月以上的中高齡失業者。
- 非自願性離職的中高齡失業者。
- 就業地點與原住所距離30公里以上者。
申請方式與核發條件
符合資格的勞工,得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推介跨域就業,並於受雇後,勞工於連續受雇於同一雇主滿30日起、90 日內提出申請。
跨域就業補助(搬遷津貼、租屋津貼、異地就業交通津貼)申辦方式為臨櫃辦理,擬申請者可以先上勞動部網站下載申請書並填寫。
跨域就業補助有哪些?
1.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
因就業有每日交通往返事實,即可申請。
補助標準:依就業地點與居住處所距離核發,最長以12個月為限。
申領期限: 勞工於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30 日、90 日內可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
30 公里以上、未滿 50 公里:1000 元/月
50 公里以上、未滿 70 公里:2000 元/月
70 公里以上:3000 元/月
2.租屋補助金
因就業而需在外租屋,並有居住事實,即可申請。
補助標準:租屋處距離就業地點30公里以上。
申領期限: 勞工於受僱且租屋之日起 90 日內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以租金總額的 60% 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5000元,最長以12個月為限。
3.搬遷補助金
因就業而需在外租屋,並有居住事實,即可申請。
補助標準:租屋處距離就業地點30公里以上。
申領期限: 勞工於搬遷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 以搬遷費用收據或發票所列總額核實發給,最高3萬元為限。搬遷費用指搬運、寄送家具或生活所需用品之合理必要費用,不含包裝人工費及材料。
參考資料:勞動部官網